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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2 10:00 作者: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来源: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2015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工作人员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二是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三是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四是管理直属单位;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下设办公室、合作指导科、财审科和老干科4个职能科室,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 3人);离退休人员65(其中:离休人员8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12人,财政和社保供养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总收入671.32 万元,其中:预算经费安排拨款435.2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671.2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5.24万元,增长35.33%,。主要原因: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工资,中央、市财政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1.29万元,比上年增加175.24万元,其中:其他项目支出收入236万元,比上年增加88.81%。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总支出671.32 万元,

其中本年支出671.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1.2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5.24 万元,增长35.33%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工资,中央、市财政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36万元,占35.15%,比上年增加88.81%。主要支出项目有中央、市财政(直接支付)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三农”下乡服务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等。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7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6.55 万元,增长144.34%;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工资,中央、市财政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7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6.55 万元,增长144.34%;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工资,中央、市财政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2015年支出决算按功能科目划分,基本支出决算支出435.32万元,占64.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6万元,占35.15%,主要支出项目有中央、市财政(直接支付)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三农”下乡服务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9 万元,完成预算7.78 万元的91.13 %。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57 万元,完成预算6.26万元的88.98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9月30日全市开始公车改革,2015年12月29日我单位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拍卖一辆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2.39%。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2 万元,完成预算1.52万元的100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8.8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9 万元,下降8.8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7万元,占78.56 %;公务接待费支出1.52 万元,占21.4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5.57万元,我社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改革调研工作,下乡、深入基层调研考察,为“三农”服务。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改革调研工作,深入基层调研考察,为“三农”服务日常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人次231人,公务接待人均66.00元,与去年接待费用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8万元,比上年减少7.94万元,降低25.55%。主要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主要用于开展改革调研工作,下乡、深入基层调研考察,为“三农”服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5年市财政局(直接支付)拨入2014年第六批服务也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2015年“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92万元、“新网工程”为农服务等工作经费24万元共236万元。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2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0.85%。

组织对2015年市级“新网工程” 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加快我市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建设、改造,促进网点的整合、连锁;加快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依法治社,加强经营和管理、为农服务,取得良好成效。据统计2015年度实施“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的4个单位,带动农户497户,助农增收390万元,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促进社会效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