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地方志事业和开展地方志工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我办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内设科室2个。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本级,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2015年全年定编制数8名,其中:事业编制7名,后勤人员编制1名。2015年年末财政供养实有人数16名。其中:在职9名,退休7名。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240.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7.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收入。
2.其他收入0.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基本户存款金额下降,故利息收入减少。
3.本年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218.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运行支出、《湛江年鉴》出版、本年度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等相关费用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82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3.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3万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9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务员医疗及意外保险等,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3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43.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上涨。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49万元,增长29.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上调、非税收入增加、地方志年报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决算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06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上调、非税收入增加、地方志年报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决算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5.10万元的7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4.30万元的7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0.80万元的68.7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1万元,下降3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3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0万元,下降62.07%。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与201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车改革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占85.97%;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14.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其中:201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37万元,2015年本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规定范围内的上级业务指导机关、本级政府地方志机构、省内政府地方志兄弟单位、市内工作联系部门等来人来函业务检查指导、工作考评、理论研究及交流等方面。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共69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5.86万元,增长147.98%。主要原因是:用于精准扶贫各项支出及日常办公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本办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办没有重点项目预算,故不设置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支。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与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第四部分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5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