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决 算 公 开
(含部门算情况说明及相关决算表格)
第一部分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办为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是市政府主管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办没有下属单位,属一级财政独立核算单位,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办一个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海防与打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2)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地和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3)组织查处跨地区跨部门走私贩私及有关海防案件。(4)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海防的突发事件。(5)组织对非设关地重点地区反走私巡防督查。(6)收集、分析、研判有关海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7)组织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8)承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至2016年12月止,我办实有人数24人(5名退休人员),定编干部职工名额为17人;定编小车2辆,实有车辆2辆(1辆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人事秘书科,下辖财务室和档案室以及资料室;协调督查科,下辖打击走私指挥调度中心;海防科,下辖海防监控中心。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办没有下属单位,属一级财政独立核算单位,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办一个部门。
第二部分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办2016年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1、 2016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我办在市财政局和省打私办的支持下,总收入964.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97.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66.22万元,减少60.35%。主要原因是: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补助缉私办案经费减少了1448万元。
(2)其他收入6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4.2万元,减少55.76%。主要原因:一是省打私办下拨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减少82.8万元;二是银行利息减少1.4万元。
2、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725.18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万元,项目支出61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行政运行经费262.86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3.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变化不大。行政单位医疗经费4万元,上年决算数一样;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5.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调整工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33%。主要是因为缉私专项行动中费用支出减少;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费541.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49%,主要是海防道路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减少了;住房公积金24.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经费。购房补贴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7.5%,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标准提高。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我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9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9万元,增长了190.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缉私办案补助资金;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所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本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5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1万元,增长188.35%;主要原因是:缉私办案补助资金增加了;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所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社会保险费及缉私办案专项经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万元,超出预算9.28万元的5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本办也没有此项经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超出预算5.28万元的127.2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办根据工作需要,单位下基层调研比较频繁,及2015年遗留一些维修款项在2016年才予以结算,致使此项费用大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75%。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数不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大大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5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3万元,下降62.2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办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没有此项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大大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的19%。具体情况如下:
1.我办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1.7万元,2016年本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用车、执法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我单位共接待国内公务来访团组30批次,接待人数约200人。主要包括接待邻近市、各县(市、区)打私办及打私系统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经报请市财政局,同意我办自行采购了12台电脑及一台一体复印机,支出总额4.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日常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我办没有开展预决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缉私办案补助经费:用于各地、各有关缉私职能部门反走私工作经费补助,具体使用范围和用途包括:购建缉私船艇、交通、通讯、网络建设,打击非涉税物品走私,销毁或处理走私工具及物品等业务费用;用于与反走私有关的办公、办案、会议、表彰奖励、宣传教育、调研督查、情报、举报奖励等业务费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四部分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