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 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 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是为市委管理老干部的工作机构。其中老干部包括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市老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检查督促老干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2、负责宏观管理老干部工作 ,提出改进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
4、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老干部(老年)大学、干休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市外和市辖各县(市)老干部来湛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老干部丧事办理工作。
6、指导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组织和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负责老干部工作调研、宣传、信息、统计、信访等工作。
7、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及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8、指导我市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厅(委、局、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列入预算编制的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有赤坎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赤坎老干部休养所)、霞山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霞山老干部休养所)、湛江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湛江市第二老干部活动中心、湛江市老干部大学。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调研科、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科、关工科。列入预算编制的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有赤坎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赤坎老干部休养所)、霞山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霞山老干部休养所)、湛江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湛江市第二老干部活动中心、湛江市老干部大学。我局行政编制26名,行政工勤编制4名,财政全额供给人员26人(其中全额供给行政编制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49名(其中,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7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22名),财政全额供给41人(其中,全额供给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24人,全额供给依照公务员法管理工勤人员2人,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6人,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勤人员9人)。
全额供给离休人员3人,全额供给退休人员32人,退休合同制工人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60.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8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
三、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60.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8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0.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9.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92万元,比上年减少6.5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9.38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