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2018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是市政府派驻广州的办事机构。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正处级)及辖下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事务保障中心(公益二类正科级)。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内设3个职能科:一科(综合科),二科(政务接待科),三科(信访维稳科)。
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要职能是:
收集整理政务经济等重要信息资料,宣传湛江以及有关联络服务工作,政务服务工作。确保湛江大厦物业保值增值,负责管理和维护。
统筹协调市有关单位驻广州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处置群众到省上访工作,收集我市群众到省上访信息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承担市信访局、市信访维稳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总编制数16名。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9名,工勤编制7名。2018年财政供养人数38人。其中:在职15人(其中:雇佣人员3人),离退休23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
辖下的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事务保障中心事业总编制18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21人,劳务工1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1226.19万元,比上年增加4.5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其中:一般预算经费安排拨款1226.19万元,比上年增加4.5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人员工资正常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1226.19万元,比上年增加4.5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人员工资正常增加。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13.7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9.95万元;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430.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0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95万元;2、项目支出759.7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59.72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128万元,与上年持平,同比减少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占10.3%,比上年减少0万元,我办在省会政务服务较多,车辆运行频繁,坚决履行节约,争取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14.8万元,占89.7%,比上年减少0万元;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争取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4.51万元:包括办公费0.8万元,咨询费 1.6万元,邮电费3.6 万元,差旅费2.8 万元,公务接待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日常维修费0.6 万元,劳务费1.2 万元,福利费 2.1万元,其他交通费7.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办至2017年12月31日有2499.6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2273万元,一般公务用车编制5辆,价值174.4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52.2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我办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设置情况:我办2018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政务任务和发展湛江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广州办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