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是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18号)精神设立,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宣教法规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局、测绘地理信息科、人事科、财务科、旧城改造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察支队;六个分局:赤坎分局、霞山分局、麻章分局、坡头分局、奋勇高新区分局、南三分局;10个国土所:霞山城区国土所、赤坎城区国土所、坡头国土所、坡头城区国土所、龙头国土所、官渡国土所、乾塘国土所、太平国土所、湖光国土所、麻章国土所;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个纳入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湛江市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中心与湛江市矿业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协助做好行政诉讼工作;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四、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五、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六、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管理、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七、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承担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九、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十一、负责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主管方的工作;
十二、委托管理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工作;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外增加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贯彻执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承担市辖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水域及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等工作;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并归档管理;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参与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参与不动产登记局规范和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及行为;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预算局本部设12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44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名,工勤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不含执法监察支队);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5名,其中:支队长1名(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支队长3名;另有派出机构6个分局、10个国土所:人员事业编制51名(含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国土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0名(含6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14人;2018年预算实有在职人员169人、退休人员87人。另外,湛江市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编制10人,实有7人,退休1人;湛江市矿业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编制10人,实有9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一)抓好土地供应。2018年拟供应土地46宗,面积约4400.99亩,预计供地收入约514018万元。其中经营性用地约1880亩,预计收入475530万元;工业用地约1007.8亩,预计收入20873万元;其他用地约1513.19亩,预计收入17615万元。
(二)抓好土地收储。2018年计划收储土地4623.39亩,其中收储新增建设用地18宗,面积3491.39亩,存量土地11宗,面积1032亩,零星土地及闲置土地100亩。
(三)抓好用地报批工作。加大力度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完成玉湛高速约10728亩、湛江大道约3100亩、西城快线约670亩、湛江铁路西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约370亩、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约3400亩的征地报批工作。加强指导督促湛江国际机场项目、合湛铁路、茂湛公路等建设项目征地报批前期工作。
(四)抓好垦造水田工作。开展2018年度2.45万亩垦造水田工作,其中抓紧完成2017年承诺兑现7318亩垦造水田任务。
(五)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5个项目31.38万亩,已全部完成规划设计与预算批复工作,部分已经开工,在2018年底完成验收。2017年度20.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目前正在招投标,2018年全面开工,并于2019年3月完工。
(六)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积极推进1999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已供但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分门别类,逐宗研究拟定处置方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制定的处置方案,在2018年7月31日前处置到位。
(七)抓好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取督导检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2018年4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八)抓好“三旧”改造工作。一是按时保质完成改造任务。2017年省下达任务为全市新增实施面积1740亩,完成改造面积1100亩。目前我市已完成新增实施面积1196.04亩,改造面积617.77亩。进一步抓好倒逼机制,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在2018年3月31日前高质量完成“三旧”改造任务。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旧大天然片区改造项目用地总面积约688.62亩。目前已明确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前期规划、方案、安置补偿等前期工作。我局继续配合协调赤坎区政府、区“三旧”办,做好该项目单元规划和土地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南海西部湛江矿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2839亩,目前拟定拆迁补偿初定方案及开发实施初步计划,并于2017年11月17日组织将该项目首期317.59亩的土地作为增补图斑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标图建库。我局将积极对接,精心指导该项目单元规划和土地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
(九)抓好实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受托单位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制定具体的业务指导手册,落实专人跟进,抓好传帮带,确保下级部门可以接得住、办得好。加强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做到全面监管。
(十)抓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2018年上半年完成工作经费申请、成立市级领导机构和资料梳理摸查工作,下半年启动城市、建制镇建设用地地类打开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数据整合工作。完成房屋存量数据整理和汇交任务,并同步完成土地剩余2万卷纸质档案、坡头与麻章纸质档案扫描整理工作;完成林权、海洋数据的迁移、整理与汇交工作。三是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四是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现已形成《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初稿,包括“关于房产宗地涉及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出让金的问题”等10个问题,争取在2018年2月15日前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实施,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收入预算说明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总收入预算7705.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4.19 万元,增长29.91%,主要为在职人员增加以及津补贴标准提高以及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3861.59 万元,占总收入50.11%,基金预算拨款3844万元,占总收入49.89%,无其他收入和其他拨款。预算拨款具体构成:基本支出3185.59万元,占总支出41.3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4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48%;商品和服务支出34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1%。);项目支出4520万元,占总支出58.66%。
三、支出预算说明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总支出预算7705.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4.19 万元,增长29.91%。其中:基本支出3185.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45.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51.86 万元,增长40.91%,主要为在职人员增加以及津补贴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47.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13 万元,增长1.8%,主要为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48.3万元,降低43.06%,主要是由于2017年补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一次性发放退休人员住房补贴;),项目支出452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64.5 万元,增长52.94%,主要为项目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按项目支出分类,2018年预算拨款构成: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44.8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2017 年预算数增加1594.56 万元,增长31.57%,主要为人员增加以及津补贴标准提高和项目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4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8.19万元,增长10.62%,主要为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1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83%,主要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城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7 年没有该项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89.16 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住房改革补贴的支出,比2017 年预算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5.78%。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补贴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86.22万元,比2017年减少52.08万元,降低37.66%。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17年增加6.1万元,增长103.39%,主要是2017年预算批复偏低,本部门的接待任务相对较高相应增加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2万元,比2017年减少58.18万元,降低43.94%,主要是公车改革减少车辆相应减少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47.67万元,包括办公费 162.65万元、邮电费30.08万元、差旅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5万元、电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其他交通费89.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245.65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 120.05万元; 印刷采购预算75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98.1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12.97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151.71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39.5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285.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63.02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1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70.22万元、其他服务38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4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2455万元。包括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转换项目300万元、湛江市辖区农村与城镇地籍调查经费1300万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及数据整理700万元、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经费155万元。
2018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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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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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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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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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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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520.00
| 676.00
| 3,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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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 200.0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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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经费
| 200.0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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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 4,320.00
| 476.00
| 3,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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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工作经费
| 19.00
|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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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经费
| 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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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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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湛江市工作用图》地图册经费
| 15.00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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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
| 23.00
|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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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经费
|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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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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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转换项目
|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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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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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经费
|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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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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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核查
| 9.00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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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辖区2016、2017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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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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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经费
| 800.00
| 400.00
|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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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经费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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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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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及数据整理
|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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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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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卫片测量经费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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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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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区国有农用地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工作经费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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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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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辖区农村与城镇地籍调查经费
|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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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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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经费
| 10.0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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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经费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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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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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收入。
二、支出科目
1、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单位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按功能科目支出分类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国土部门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基本支出及其他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国土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的支出。
土地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国土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支出。
国土整治(项):指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地质灾害防治(项):指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指国土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国土部门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开支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计划生育机构和服务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不含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属于政府基金安排使用的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项):指国土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住房改革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与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四、“三公”经费
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地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