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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化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2 16:00 作者: 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来源: 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体:

 

2015文化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文化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文化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文化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文化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4]24号)精神,调整归并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和新闻出版局,组建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主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活动。

(三)组织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新闻出版和版权重大项目建设。

(四)管理文化市场,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文化和新闻出版经营活动,监管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监管、指导、监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五)指导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协调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六)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七)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对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新闻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互联网、手机、数字多媒体等非纸质媒体出版行为和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进行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新闻违法活动、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九)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文化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8个预算单位下属单位有湛江综合执法大队、湛江市文化馆、湛江市博物馆、湛江书画院、湛江艺术研究室、湛江市艺术活动中心、湛江市图书馆、湛江市少儿图书馆。

 

第二部分   文化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文化部门2015年度总收入5125.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125.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09.0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6.5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财政加大对文化事业项目的补助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52.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省文化厅的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 万元,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163.7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 万元,增长69.2 %。主要原因:一、省厅或其他同级单位划拨的资金,二是利息收入。

(三)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文化部门2015年度总支出4871.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87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和其他宣传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一般公共服务类转移支付资金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98.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图书馆经费602.1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经费1222.82万元、群众文化经费403.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6.39万元,增长19.14%, 财政加大对文化活动、群众活动、其他文化支出的投入力度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2.0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4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6.79 万元,下降37.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保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1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02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或退休,医疗卫生支出相应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文化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1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1.6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89.49 万元,增长74.56 %;主要原因是中央省转移支付的资金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3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基金收入为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文化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11.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92.11万元,增长74.66%;主要原因是中央省转移支付的资金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金支出为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

5.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和其他宣传事务支出上年决算数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98.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图书馆经费602.1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经费1222.82万元、群众文化经费403.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 万元,增长3%, 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群众文化经费补助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2.0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4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6.79 万元,下降37.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保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1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55万元。比去年减少19.02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或退休,医疗卫生支出相应减少。。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化部门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25.8 万元的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17万元的6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8.8万元的75.6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3万元,下降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长4.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 万元,下降35.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到我市各县市区调研、检查比往年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2 万元,占61.45 %;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占38.5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9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62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9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到各县市区检查工作和调研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9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45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发生国内接待25次,接待人数共152人。主要包省广电总局、文化厅等上级单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9.34万元,降低13.6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办公费和各种维修费用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5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53个,共涉及资金63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非遗传承人保护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非遗传承人保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购书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文化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