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跨区域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科研实验、临床试验和检验工作,并指导食品药品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我局行政编制4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5名,行政工勤编制6名。财政全额供给人员82人,其中全额供给在职人员82人,全额供给离休人员5人,全额供给退休人员42人。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有事业编制6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核拨事业编制33名,核拨事业编制33名,其中全额供给在职人员52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供给人员31人,事业全额供给人员20人,全额雇佣制后勤人员1人),全额供给离休人员1人,全额供给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4154.8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15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35.1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1.13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使部门更加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没数字,没可比性。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没数字,没可比性。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没数字,没可比性。
5.其他收入 19.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69元,下降423%。(2015年市药检所其他收入102.07万元,2016年0.45万元,2015市食药监局1.4万元,2016年19.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其他收入是102.07万元,主要是广东省药检所拨入代理抽样费22.44万;广东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工作经费8万;广东省药检所的医院制剂检验18.6万;科研经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水产品麻醉剂残留检测经费5万;广东省药检所的中药材标准起草费3万;湛江市科技局的科技技竟性科研经费10万;广东省药检所的中药材标准提高经费28万;湛江市财政的广东省省运会的食品监管检验经费16.18万;利息收入 0.41万。2015年委托检验任务重,2015年底已完成,而2016年没有上述任务,故收入剧减;二是市食药监局2016年比2015年其他收入增加17.93万元原因是:省局拨保健品酒配制抽检经费和植物油质量追溯课题经费,增加了工作任务,故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 4341.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341.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5.83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371.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121.81万元;死亡抚恤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66 万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退休人员增加及离退休人员福利增加,故支出相应有所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5.96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37.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07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572.65万元(行政运行1842.67万元,药品事务38万元,医疗器械事务15万元,食品安全事务291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385.9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7.99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相应支出有所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160.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住房公积金138.42万元,购房补贴2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68万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购房补贴等福利增加,故支出相应有所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13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5.1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67.97 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9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中央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食品实验楼的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办理时间长,无法及时开展土建工程,预算安排的地方配套资金439万元(基金拨款)当年未能及时使用。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44.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4.0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7.93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职能增加,业务量大增,故支出相应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中央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食品实验楼的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办理时间长,无法及时开展土建工程,预算安排的地方配套资金439万元(基金拨款)当年未能及时使用。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5.8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371.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121.81万元;死亡抚恤2.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5.96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37.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07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572.65万元(行政运行1842.67万元,药品事务38万元,医疗器械事务15万元,食品安全事务291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385.9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8.42万元,购房补贴21.6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75.52万元,完成预算 89万元的84.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2 万元,完成预算7 万元的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98 万元,完成预算75 万元的9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72 万元,完成预算7 万元的67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98万元,下降3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09 万元,下降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44万元,下降3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 万元,下降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82 万元,占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98 万元,占91 %;公务接待费支出 4.72万元,占 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8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台湾学习考察 1.82 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5.5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19.44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2 辆,主要包括皮卡车(省拨经费,省局统一招标)2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49.54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 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支出及执法工作支出,抽检工作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7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3 次,接待人数共 856 人。主要包括省局及其他省市食品药品督导及交流工作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48.47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职能增加,业务量大增,故公用支出相应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8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25万元,工程支出19.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3辆、(另12辆车已公车改革进行拍卖,因手续未齐,未能冲账,仍挂账面),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XX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无进行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