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十次会议文件(3-1)
关于湛江市2015年市本级
(含湛江开发区)财政决算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海武
(2016年8月1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突出转观念、抓收入、优支出、促转型、推改革、带队伍,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86亿元,同比增加3.20亿元,增长2.70%。其中,税收收入68.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08%,增长6.23%;非税收入53.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92%,下降1.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2.0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2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8.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0.7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52.88亿元,调入资金27.6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5.97亿元,收入总计570.41亿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36亿元,同比增加128.52亿元,增长45.2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65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1.0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1亿元,调出资金0.1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8.18亿元,支出总计570.4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8.18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78亿元,同比减收3.27亿元,下降6.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0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40.64亿元,上年结余58.91亿元和调入资金15.35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合计190.71亿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2亿元,同比增支49.41亿元,增长71.8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3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0.0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0亿元,调出资金0.1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5.68亿元,支出总计190.71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09亿元,同比增长0.18 %。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3.66亿元,同比下降2.26%。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6.98亿元。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60亿元,同比增长25.65%。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46.98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4亿元, 同比下降17.72%。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2.76亿元,同比下降21.27%。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2.83亿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58亿元,同比增长13.79%。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2.83亿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七险种当年收入126.67亿元,同比增长5.29%,其中征收收入57.58亿元,同比增长10.6%;加上上年结转的累计结余72.37亿元,总收入为199.04亿元。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七险种当年支出119.29亿元,同比增长20.67%,其中待遇支出115.78亿元,同比增长20.97%。各项基金当年收支结余7.38亿元,历年累计结余79.75亿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8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185万元、股利和股息收入300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预算支出515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32万元,调出资金5万元。
(六)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2015年,市财政对51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部门单位 36个,财政资金32.08亿元。此次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47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4个项目做重点支出评价。其中,超强台风“威马逊”、“海鸥”救灾复产重建补助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中”;2014年残疾人保障金支出项目评价结果为“良”;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主场馆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福彩公益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51个评审项目中,评价结果“优”的 8个,占15.7%;评价结果“良”的32个,占62.7%;评价结果“中”的11个,占21.6%。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2016年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七)市本级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8.91亿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58.61亿元,净结余3000万元。截至2015年底,共安排使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3.88亿元,主要用于保民生保运转。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7.29亿元,教育支出3.64亿元,农林水支出3.3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4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亿元。
(八)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5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62.09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市本级52.23亿元,补助各县(市、区)209.87亿元。
2015年,市本级财政补助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2.8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69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46亿元,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40万元,结算补助3.64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688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62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2.17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2.50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9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21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5.67亿元。
(九)全市债券及市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5年,省财政下达我市三批置换债券额度44.36亿元(市本级置换债券额度32.75亿元),争取省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3.49亿元(含省直管县0.74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93.0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25.45亿元(一般债务64.35亿元和专项债务61.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9.8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7.71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主要构成为市政建设类6.29亿元(北站路扩建、市政道路工程改造、森林公园生态恢复工程等)、公路建设类13.14亿元(疏港公路、“迎国检”国省道改造项目等)、土地储备类14.69亿元、保障性住房类24.47亿元(钢铁项目安置小区)、教育融资类0.08亿元、文化类0.03亿元、水利建设类1.82亿元(霞山污水处理厂等)、BT项目类6.12亿元(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周边设施BT项目等)、国债转贷及地方政府债券(含置换债券)等58.81亿元。
(十)市本级预算周转金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期末余额3875万元,2015年全年未补充和使用预算周转金。
2015年,市本级设置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亿元,2016年初经市人大审议,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统筹安排2016年市级预算。
(十一)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使用预备费316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保、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扶贫等民生支出。具体项目有:1.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缺口770万元;2.湛江奥体中心运行水电费410万元;3.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资金373万元;4.市就业服务中心经费360万元;5.2015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市级财政补助265万元;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增加市补助资金211万元;7.市重点民兵应急连和远海民兵分队营部建设经费200万元;8.2015年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市级补助缺口120万元。
(十二)全市及市本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
2015年,全市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3.27亿元,同比下降11.84%。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1.18亿元,同比下降1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46.77万元,同比下降23.32%;公务接待费支出3879.75万元,同比增长7.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28.96万元,同比下降26.23%;会议费支出 1758.6万元,同比增长13.48%。
二、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及存在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效果。
1.大力抓增收,持续有效促进稳增长。完善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及时掌握财源变化,抓住重点,深挖税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增长。2015年,我市上划中央“两税”收入63.99亿元,同比增加2.87亿元,增长4.70%;上划省“四税”收入29.03亿元,同比增加0.68亿元,增长2.41%。
2.大力保民生,持续有效优化支出结构。2015年,全市11类民生支出完成334.2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06%,同比增加106.56亿元,增长46.80%。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9.67亿元,增长37.81%。其中,安排教育创强奖补经费2000万元,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9.27亿元,落实1.24亿元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安排1.19亿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拨付全市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1.36亿元。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下拨底线民生保障资金7.9亿元,提高各项城乡低保、孤儿供养、五保供养等补助标准;补助320万元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拨付3416万元落实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开展平抑市场物价、扶持平价农贸市场、平价直销超市、平价医疗、平价药店等建设工作;拨付市区保障性住房资金1.4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42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7亿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5350万元;拨付各项医改经费4593万元;拨付1001.85万元落实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政策;发放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3745.15万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914元提高到2090元;拨付劳动力培训资金、就业专项资金1651万元;安排3043万元提高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安排残疾人保障金3400万元。三是保障救灾复产和基层组织建设等资金需求。筹集台风“彩虹”救灾资金13.14亿元;累计拨付3.04亿元做好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安排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补助资金6889万元;下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3187.63万元;安排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配套资金1200万元;安排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317万元。四是做好文化体育工作。落实文化建设资金800万元;落实9981.89万元办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安排1300万元举办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3.大力促发展,持续有效促进经济转型。一是促进产业发展。投入3.77亿元促创新、扩就业;安排企业发展及技改专项资金1亿元;获得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聚集发展、园区扩能增效扶持资金2.51亿元;安排市级科技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2590万元;安排2亿元推进“三大经济增长极”发展;安排科技创新资金1.49亿元。二是促进城市扩容提质。拨付5.69亿元推进钢铁、石化配套项目、省运会体育场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4.65亿元推进“三个城市”建设;落实11.32亿元推进市政项目建设;落实7.83亿元加快“五城同创”步伐;拨付25.74亿元支持茂湛铁路、汕湛高速、东海岛铁路、云湛高速和国省道“迎国检”项目建设。
4.大力谋融资,持续有效增强支撑力。获得各类融资资金28.1亿元。其中,落实彩虹台风贷款5.5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2.6亿元,通过平台公司发债20亿元。此外,利用省级资金4.5亿元设立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省财政扩能增效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基金,落实1.6亿元设立“南方海谷”股权投资基金。全市共有23个项目纳入省PPP项目库,总投资181.8亿元,市文化中心等3个项目作为省重点示范项目。
5.大力推改革,持续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市各级财政已全部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14.4亿元。坚持开门编制预算,依法推进“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推进地方债发行。推进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防范投资风险。启动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推进公共资源管理、公务员薪酬制度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二是收支矛盾突出。三是收入结构不合理。
三、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注重部门协作,加强财政收入征管。
加大培植财源力度,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培植骨干财源,壮大新兴财源,优化财源结构,为财政增收提供持久动力。加强财税部门、市县之间的收入形势联动分析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财源信息平台的作用,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库,为专业化、信息化征管提供支撑。加强重点税源的跟踪督查,积极与税务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确实做到应收尽收。
(二)注重民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将财力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提供财力保障,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注重加强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跟踪问效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财政资金项目投资评审体制改革,完善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考核等制度。继续完善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完善专题报告制度、问题反馈制度和查后通报制度,促进检查结果向完善管理转化。
(四)注重公开透明,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加大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按时按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公共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打造透明财政。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依法审查监督制度的决议》,现将《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一并呈上。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5年,湛江开发区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困难和挑战,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精准施策,克难奋进,严格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80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3%,同比增收12561万元,增长9.27%(按可比口径增长8.23%)。其中,主要收入项目增值税9233万元,营业税21215万元,企业所得税522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855万元,房产税3567万元,耕地占用税9164万元,契税11890万元,非税收入68158万元。
全年区财政收入呈现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公共财政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目标,同比增长稳定。其中,资源税同比增长了105.56%,耕地占用税同比增长了3750%,房产税同比增长了19.46%。二是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和支柱企业不景气等影响,2015年全年税收收入完成79867万元,较上年减收2191万元;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例为46.04%,达到历年来最高水平。
2015年,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690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11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6139万元、专款转移支付补助696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837万元(其中净结余3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3695万元,调入资金4290万元,总收入达到398749万元。总收入减去上解省市支出20181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378568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337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1.73%,同比增支43667万元,增长22.97%。
其中,教育支出4599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4.11%;科学技术支出2909万元,同比增长616.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万元,同比增长1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4万元,同比增长5.37%;医疗卫生支出14001万元,同比增长9.85%;农林水事务支出9629万元,同比增长93.39%;交通运输支出52639万元,同比增长85.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42万元,同比增长50.8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60万元,同比增长25.7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679万元,同比增长473.52%;住房保障支出8185万元,同比增长74.15%。2015年,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全区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等九项民生支出共完成173867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74.37%,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区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37856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377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836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097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7247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4.99 %,同比减收12822万元,下降21.35%。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97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15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501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38%,同比减支18177万元,下降26.61%;调出资金4290万元,结余1743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地方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2015年,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96万元,上年结余573万元;财政专户支出1796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73万元,结余全部结转到2016年使用。
四、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底,区政府性债务余额449531.2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448539.4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转贷8369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728.4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263.43万元。
(二)债务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债务资金投向来看,截至2015年底,区用于公益性项目借款的债务余额303429.84万元,占全部债务余额的67.5%。其中,市政建设78895.02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223282.38万元,政权建设1105.25万元,教育30.6万元,农林水利建设52.5万元,其他72.09万元。
五、落实市人大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发展建设资金到位。
一是推动融资资金到位。2015年,在国家融资政策收紧,融资平台在沿用传统模式融资行不通的情况下,仍然推动落实新增建行2亿元区一中项目贷款;农发行3亿元土方项目贷款及10亿元棚户区项目首批贷款已报上级银行审批。同时,积极推动落实原有贷款资金落地,2015年落实贷款资金10.65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15年,区组织申报中央、省、市专项资金29634万元,进一步推动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并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共盘活存量资金1.39亿元,走在市的前列。四是科学调度国库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保障支出资金需要,合理调度资金,特别是科学地利用间歇性资金,确保财政资金链不出问题。
(二)聚力重点项目,实现促产培源增强后劲。
一是科学调配资金,确保征地补偿款等及时拨付。2015年,区拨付各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搬迁村民的安置补贴和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含征地房屋拆除工程款及清表工程款)9.43亿元,保证了东海铁路、东简污水处理厂、中国纸业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二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2015年,区财政统筹投入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13亿元,同比增长269%。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发展。2015年,区财政拨付各类企业发展资金 3839万元。
(三)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3945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两相当”政策;落实各级教育惠民政策,区级财政配套投入资金2602万元,提高中小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时发放义务教育省级资金2229万元;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投入1608万元对东海新区中小学校舍进行维修、改建和扩建;投入560万元为各中小学校更新电脑语音室、科学试验室等设备设施。此外,投入369万元妥善分流安置被征地村庄学生。二是保障底线民生。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年共发放基础养老待遇资金6184万元(含新增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811万元)。全年财政共投入6708万元保障低收入群体、农村五保户、孤儿等受助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比增加2534万元,增长60.68%,落实各项增资提高民生补助标准政策10多项。投入1005万元救灾资金,确保受灾“全倒户”、受损严重户等受灾群众灾后重建。三是大力建设公共医疗卫生体系。2015年,区共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8585万元;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05万元;改善基层卫生院条件,全区4间基层公立卫生院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投入320万元建设硇洲卫生院外科综合楼,解决海岛群众应急医疗问题。四是扎实推进就业工作。发放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368万元,做好东海岛被征地农民转移农民再就业工作。五是认真落实各级支农惠农政策。及时拨付各种种粮补贴资金 576万元;投入600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水毁工程修复;投入各级专项扶贫资金119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30个。投资708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投入538万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六是推进文化惠民和基础文化工作。建设区图书馆、文化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农村文化室,以报刊、图书、文体用品及有线电视优惠等形式惠及全区低保户。
(四)认真履职,确保厉行节约尽快见效。
一是坚持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作为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中之重。2015年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1119.14万元,同比减少633.96万元,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26万元,同比下降1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万元,同比下降89%;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1.1万元,同比下降27%;公务接待费支出410万元,同比下降37%。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对各部门报请一般性项目支出有减有压,全区共核减各类资金9700多万元。三是发挥工程审核作用。核减工程资金6200万元。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科学编审预算,确保预算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全口径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在预算执行上,不再新开财政支出口子,全面取消预算追加;对确需新增支出,按程序报批调整。全区各预算单位全部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增强财政透明度。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加强指标和用款计划管理,妥善办理集中支付清算业务,及时拨付各类财政性实拨和清算集中支付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性资金及时安全拨付。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全区35个经济联社和318个经济合作社全部完成资产清理核实工作,192条自然村已移交并设立账套。四是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制定了《湛江开发区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限额标准》,推广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受理了311宗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业务,采购规模约5124万元。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封存了132台公务车辆,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六)严格财政监管,维护财经秩序。
一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检查省、市各类民生专项资金,查出违纪金额367万元。二是对财政内部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等问题进行检查,形成7项整改建议。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对区的2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涵盖资产购置、处置、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推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四是完善财政制度。重新修订《预算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各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职责,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工作程序,实现办事程序简化。根据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精神,制定了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与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比较突出,收支平衡存在较大压力。二是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财政政策的引导功能发挥不好。三是新《预算法》实施后,预算约束力增强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矛盾逐步显现。四是部分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较多,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五是政府性债务风险逐步显性化,化解风险任务十分艰巨。
附表:
附件: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附表
附件:2015年度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附件:2015年度湛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