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化三大”发展思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贡献。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4.5%(主要原因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政府间横向土地指标调剂收支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调整我市线上非税收入中的耕地指标、复垦指标收入至线下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支付收入9.86亿元,若剔除该项因素,则完成年度预算101.3%),同比下降14.6%。其中,税收收入83.25亿元,同比下降15.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8%;非税收入53.69亿元,同比下降14.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2.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8.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39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0万元、调入资金50.47亿元、上年结余54.5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17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6.54亿元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30.05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8.9%,同比下降2.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0.5亿元、调出资金6.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3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0万元、年终结余55.98亿元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30.0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5.98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单位 :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5亿元,同比下降4.7%。其中,税收收入49.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4%;非税收入20.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5.99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0万元、上年结余19.54亿元、调入资金40.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2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53亿元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77.42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13亿元,同比下降4.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5.92亿元、调出资金2.4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9.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2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0万元、年终结余13.8亿元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7.4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3.8亿元。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2%,同比下降5.5%。其中,税收收入36.23亿元,同比下降6.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6.8%;非税收入17.97亿元,同比下降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3.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3.9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9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0万元、调入资金33.64亿元、上年结余15.7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2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53亿元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5.41亿元。
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9.6%,同比下降5.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3.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5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3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0万元、年终结余11.76亿元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5.4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76亿元。
(2)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2.8%,同比下降1.69%。其中,税收收入12.89亿元,同比下降5.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2.9%;非税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21.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88亿元、上年结余3.6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调入资金6.8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01亿元等,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0.69亿元。
2022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2.7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9亿元,调出资金2.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1亿元以及年终结余1.29亿元等,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0.6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9亿元。
(3)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1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71万元等,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1亿元。
2022年,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476万元等,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476万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7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59.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83.7%,同比下降4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8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21万元、上年结余31.38亿元、调入资金8.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6.56亿元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00.54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3.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0.3%,同比下降14.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9亿元、调出资金32.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58亿元、年终结余18.5亿元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00.5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4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4.29亿元),同比下降44.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26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21万元、上年结余1.11亿元、调入资金2.4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3.63亿元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0.33亿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4.89亿元,同比下降49.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9亿元、调出资金25.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73亿元、年终结余0.76亿元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0.33亿元。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9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5.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9%,同比下降4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72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21万元、上年结余3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21亿元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9.52亿元。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6.2%,同比下降61.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9亿元、调出资金18.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93亿元、年终结余656万元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9.52亿元。
(2)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22.02%,同比下降41.6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7亿元、上年结余0.6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12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等,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07亿元。
2022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4.1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6.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年终结余0.23亿元等,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4.07亿元。
(3)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984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6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亿元等,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75亿元。
2022年,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28亿元,加上年终结余4679万元等,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7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61.16亿元,总支出352.54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6.64亿元,支出184.03亿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72亿元,支出23.26亿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35亿元,支出42.08亿元;职工医保基金预算收入41.02亿元,支出40.72亿元;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收入59.68亿元,支出49.0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2亿元,支出10.6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亿元,支出2.76亿元。当期年末结余8.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1.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7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131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245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3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21万元,加上调出和上解上级支出9.58亿元及结转支出247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33亿元。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7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242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111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9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00万元,加上调出和上解上级支出9.41亿元及结转支出15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91亿元。
202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7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86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998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89亿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85万元,加上调出和上解上级支出9.41亿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89亿元。
(五)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对“西部陆海新通道政府扶持资金项目”“湛江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等6个重大项目开展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涉及财政资金10.3亿元。经局评审小组评审,并提交市工作专班会议审议,共压减项目估算2.5亿元,压减率达24%。
绩效评价方面,市财政局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8个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施核查评价、20个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和4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实施重点评价。针对以往评价结果“优多良少”的情况,我局严格评价标准,找准存在问题,大幅压减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数量,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据统计,2022年,市级78个部门评价等级为“优”的38个,“良”的40个,“优”等级部门数量较上年压减48%。
(六)市直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市直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5.8亿元,截至2022年底,共安排使用11.98亿元,主要用于保民生、保运转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其中,农林水支出3.9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06亿元,教育支出1.9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05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万元,其他支出6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国防支出19万元。
(七)市直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60.2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42.63亿元,同比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8%;非税收入17.57亿元,同比下降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总收入307.0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07.08亿元,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先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07.08亿元调整为333.26亿元,调增26.1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6.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4.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5.7亿元,调入资金调减1.3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2.09亿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07.08亿元调整为333.26亿元,调增26.18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42.7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总收入148.86亿元。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48.86亿元,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先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48.86亿元调整为157.21亿元,调增8.35亿元。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48.86亿元调整为157.21亿元,调增8.35亿元,收支平衡。
(八)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22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419.78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市直116.97亿元,补助各县(市、区)302.81亿元。
2022年,市级财政补助下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46.0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7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67亿元,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40万元,结算补助4.5亿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2.43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27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含上级结转)1.6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上级结转)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含上级结转)2.01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27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上级结转)3.45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含上级结转)9.32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6.81亿元。
(九)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1.债务规模及结构。截至2022年末,湛江市政府债务余额为940.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3.25亿元、专项债务667.34亿元。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23〕4号),核定我市(含省直管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43.09亿元(一般债务274.21亿元、专项债务668.88亿元)。2022年末,我市整体债务规模在省下达的债务限额内。
2.债券使用情况。2022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6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79亿元、专项债券154亿元(均为其他专项债券),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高速公路、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3.债务偿还情况。2022年,湛江市共还本付息58.54亿元,其中本金43.08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42.91亿元)、利息15.46亿元。市本级共还本付息42.12亿元,其中本金34.88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34.73亿元)、利息7.24亿元。
(十)市直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预算周转金为零,年末未补充,余额仍为零。
(十一)市直预备费使用情况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预备费由1.5亿元调整为0.8亿元,实际使用0.57亿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方面支出。
(十二)市直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亿元,超收0.1亿元,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2年市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3亿元。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及市人大决议落实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湛江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并作出了《关于湛江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市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优化结构保重点、强化管理促规范、突出绩效增效能,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千方百计拓展财源,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壮大
过去的2022年,面对疫情反复、经济下行、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坚定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和底气,迎难而上,接连打出“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政策组合拳,努力推动财政收入回稳回升,筑牢夯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一是培育优质财源,增强“内生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稳岗就业等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涵养优质税源。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全面梳理、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收入情况。加强财政、税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强化对中科炼化、宝钢湛江钢铁、中海油湛江分公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服务和征管,为稳定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来源于湛江全口径税费收入939.74亿元(不含社会保险费),同比增长4.6%。二是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焕发“生命力”。全面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对国有资产资源统一进行有效整合开发,积极协调推进湛航集团股权转让、鉴江供水工程回购等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8.69亿元。三是争取各项支持,保障“支撑力”。一方面,争取财政补助额度稳步提高。面对艰巨复杂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政部门抢抓国家推动更多财力下沉基层的政策机遇,聚焦国家、省重大示范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22年争取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419.78亿元,同比增长5.33%。其中争取省下达财力性补助173.16亿元,同比增长16.05%(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4.26亿元,同比增长11.67%)。另一方面,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再创新高。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市重点任务遴选优质项目,全力争取债券资金,助力发挥政府债券拉动投资关键作用。2022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67.79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分配县(市、区)129.65亿元,占比77.3%,新增债券资金大幅度向县(市、区)倾斜,有力支持巴斯夫配套项目、湛江湾实验室、湛江机场高速公路、综合保税区、乡村振兴、学校、医院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聚焦重点保障有力
聚焦大事要事,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一是支持“大园区建设、大文旅开发、大数据应用”齐发力。安排30个产业园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2.6亿元;统筹中央及省、市资金3.7亿元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落实新增债券资金5.16亿元支持湛江市文化中心项目建设,安排1.3亿元补齐创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安排新增债券资金1.12亿元支持5G智慧广电平台和5G智媒体项目建设,安排2.34亿元用于“数字政府”建设及运维。二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推进科技兴市,强化科技攻关等重大战略任务经费保障,累计投入21.05亿元支持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统筹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为全市25万余户次纳税人缴费人退税、减税、缓税、降费达75.86亿元,其中大规模留抵退税47.31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5.39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有效发挥助实体、扩投资、促创新的积极作用。加大重大平台建设投入,2022年争取省级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2亿元,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湛江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省下达海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2.27亿元,下达专项资金1500万元保障湛江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协调中央重新下达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亿元。财政金融政策接续发力,设立小微企业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引入“金融活水”。截止2022年底,“政银担”项目自2020年启动以来累计为湛江市辖内的580户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627笔,金额共计近9亿元,有效纾解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四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拨付省机场集团旧机场土地补偿资金12.84亿元,推动湛江吴川机场建设。拨付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4.76亿元,推进湛江机场高速项目、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南三大桥建设步伐。累计争取24.7亿元,推动湛江港升级为华南地区唯一通航40万吨船舶的世界级深水港口。统筹11.57亿元,支持国省道、“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取湛江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通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线路27条,新通道衔接中欧班列线路2条。五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找准支农兴农关键点,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持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深度、精度。2022年统筹农林水资金、新增债券资金和涉农资金等共106.9亿元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调度,既厉行节约又规范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显著提升。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向群众期盼“聚焦”,用心用功用情促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让全体人民共享。2022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39.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2%,有力支持教育、就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拨付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支出41.93亿元,力促各项民生实事办成办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教育支出127.69亿元,有力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卫生健康支出73.69亿元,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应急,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8亿元,支持民生项目提标,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农林水支出49.18亿元,全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交通运输支出18.97亿元,有力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5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助力大文旅开发。
——节能环保支出6.25亿元,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湛江“蓝”。
——城乡社区支出15.73亿元,支持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住房保障支出19.36亿元,推进公共租赁租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持续改善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19亿元,支持做好粮油物资储备,推进粮食质量监管等工作。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1亿元,支持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能力提升,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跃升
创新财政管理理念,推进财政改革破难题、闯难关,现代预算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2022年我市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均获全省第一。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印发《湛江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预算项目申报、筛选、储备、编审和执行机制。印发《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湛江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规程》,精简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事项和预算执行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对政府性资金全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对重大项目实行市级跨部门事前绩效评审机制,实现管理方式向“先谋事再谋钱”方向转变。三是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实现全市财政数据“大集中”、全市财政管理“大监控”,力促财政资金流向全透明、财政资金审批全明晰。开通“三保”项目资金绿色拨款通道,“保基本民生”项目资金申请实行全流程线上审核、一次性办理,实现财政资金从申请到执行“点对点”电子支付。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4大类118条,为采购主体清晰划出政府采购行为“红线”,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六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分期分批划转移交市产业集团,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已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经营性资产估值约108.72亿元。七是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进完成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票据改革,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坚持依法理财管财,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2022年,全市财政累计筹集疫情防控资金8.65亿元(含争取省专项补助1.1亿元);争取省支援我市价值6000万元的医疗物资;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授信抗疫应急贷款7.4亿元。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各县(市、区)库款管理,优先保障各县(市、区)“三保”等重点支出(全市“三保”支出302.68亿元),确保基层财政运行安全。三是开展财政运行和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召开财政运行及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专题会议11次,深入4个风险提示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赴9个县(市、区)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复查,推动落实整改。强化重点监控,以“数字财政”系统为依托,加强各县(市、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测,筑牢县区财政安全运行防线。四是扎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争取省支持再融资债券额度42.91亿元。全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结果已获得县级、市级、省级和中央等财政、审计部门核实确认;制定湛江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做好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五是坚决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职责,统筹13亿元支持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粮食生产、水利设施建设等,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政治能力明显提升。将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将政治能力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干部政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谋划工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开展新提拔晋升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范措施。三是专业水平整体提高。借助“湛江财政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等专题培训45次。突出奖勤罚懒,激励财政干部担当作为。1名同志入选财政部对外财经人才库,11名同志入选广东财政预算管理人才库;预算科获评“广东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2022年,全市财政系统团结奋进、积极作为,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2022年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财政收支矛盾问题仍然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力度还不够坚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刚性支出面临不少挑战,财政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等。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当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财政面临“紧平衡”特征更加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人大决议要求,继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竞标争先、比学赶超”良好状态认真谋划好各项财政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支撑。
(一)狠抓增收聚集财力,加力提效强化资源统筹
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健全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做好城市经营文章,保障土地收储资金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快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盘活,探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偿盘活工作,拓宽财政收入来源。认真指导县(市、区)做好财政收入工作,促进非税收入均衡入库,全面提高组织收入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动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科学安排财政支出顺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保“三保”、保刚性支出、保重点项目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激活“三大动力”,坚持“三化”理念,全力支持强化“三大”抓手,推动八大领域实现新跨越。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牢预算管理、财会监督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切实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支出标准化建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积极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厘清市级、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系统性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进程,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蓄力赋能。
(四)严守财经纪律红线,奋力开创财政监管事业新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稳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部门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推动整改问责,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财政运行、债务防控等情况,回答询问、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实现信息沟通、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市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一方面,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作为兜牢“三保”底线的关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财力下沉力度,全力保障县(市、区)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县(市、区)财政运行监测,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把“防范债务风险”作为债券分配的重要原则,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财政铁军
一是坚持思想为魂,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财政运行规律的认识。二是坚持廉政为重,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倡导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增强财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坚持人才为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干部,加强财政干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财政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现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2022年决算的情况报告一并呈上。
以上报告,请审议。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决算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经开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全年预算执行运转正常,保障有方,有力地推进全区社会和经济建设各项事业平稳发展。现将我区2022年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经开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4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8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1.69亿元)后增长5.16%,按自然口径计算同比下降1.69%。总量排名全市第二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8,8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03%,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5.44%,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收入总量和增速均位列全市首位;非税收入完成26,5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8%,同比增长21.72%,非税收入占比17.09%,收入质量排名全市第1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08,752万元、上年结余36,8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70万元、调入资金68,7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107万元等,2022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计406,90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352万元,同比增长1.84%,完成年度预算的117.83%,其中民生类支出完成180,47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72.7%;加上上解支出27,6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875万元,调出资金23,9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108万元以及结转下年12,912万元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06,907万元,支出结构合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2.02%,同比下降41.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1,2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4.12%,同比下降45.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7,8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35%,同比下降16.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1,1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42万元、调入资金23,964万元以及其他省市专项资金4,702万元等,2022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40,66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6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21.48%,同比下降31.13%;加上调出68,7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000万元、年终结转2,29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40,66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新增债券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债券付息、征地拆迁、基础建设、消化挂账等,剔减年度结转及债务还本支出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2年我区财政支出积极有为,在整体上保持合理强度的同时,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将财政资源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一)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在财力薄弱、库款紧缺的情况下,区财政局不断加大财政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不留缺口。2022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2.39亿元,“三保”总体保障倍数为1.69倍,足额保障我区“三保”支出。全市及时足额保障工资、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资金的发放,全年不发生“三保”风险,且在全市率先完成且唯一100%完成年金实帐积累工作任务,多次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二)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助企纾困减负“加油”
1.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加快落实。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全年退税减税降费2.1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7亿元、减税降费0.4亿元。加快留抵退税进度,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时间大幅提前。建立留抵退税资金单独调拨预拨机制,将资金纳入直达监控系统,确保资金及时退付。
2.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对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缓缴政策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困难行业,全年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5,500万元。
3.支持实施积极有为的稳岗就业政策。拨付财政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493万元、职业技能提升等就业补助资金56万元,全面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企业开展稳岗、适岗、转岗培训。拨付被征地村民(贫困劳动力)免费就读技校327万元,扶助被征地村民就业创业。
(三)聚力强链补链建群,助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筑强产业链支持企业创新。推进产业共建,实施质量强区行动,2022年共核拨工贸发展类专项资金3.28亿元,其中支持产业发展资金2.86亿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类资金3,444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55万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类资金330万元、招商引资考核激励资金64万元,大力支持了我区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2022年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资金31.02亿元,其中省市专项资金0.87亿元、本级财政资金6.61亿元、融资贷款资金3.6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9.85亿元。
(四)政府债券“靠前发力”,量、速、效齐头并进
1.新增债券额度再创新高。牵头推动专项债券申报,2022年共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6.8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专项债券16.315亿元,比2021年增加额度0.315亿元,增长1.9%,再创历史新高。
2.拨付率支出率实现两个百分百。专项债券财政拨付率、实际使用率“双指标”提前达到100%,列全市第一,有效发挥了政府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经济稳就业的积极作用。区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协调、加强统筹,通过倒排工期推进项目进度倒排工期推进项目进度,加大关键项目推进力度,优化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审批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
3.债券项目申报入库成功率达95%以上。我区上报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23个,当年总需求120.38亿元,经省财政厅、财政部审核通过项目21个,当年总需求116.08亿元,财政部审核通过率为95.45%。我区申报2023年一般债券项目2个,总需求4.9亿元,均通过财政部审核入库。
(五)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小财政”托起“大民生”
按照区党委、管委的决策部署,我局坚持用“小财政”办“大民生”,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走在前。2022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24.82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8.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7%,推动办成一批民生实事。
1.闻令而动调度资金,防控经费应保尽保。2022年累计拨付疫情防控经费5,447万元。在年初预算安排1,500万元使用完毕后,财政多方统筹资金,紧急启动了预备费调增2,000万元、统筹上级补助资金843万元、调剂其他区级预算项目42万元、预拨安排防控经费1,062万元,高效落实了本土疫情发生期间区党委、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
2.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共核拨各类农业专项资金1.85亿元。其中乡村振兴支出6,711万元,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支出2,070万元,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水利支出1,499万元,重点用于集中供水;渔业支出8,139万元,落实渔业补贴政策。
3.推动教育强区建设。2022年拨付教育经费70,715万元。其中足额安排市十件民生实事督办事项——九小学位建设资金,解决学位1350个,确保我区圆满完成年度学位建设任务。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足额安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的生均经费、困难补助等政策性保障经费,解决各学校资源不均及校安问题等难题,促进教育公平。
4.切实兜牢底线民生。2022年拨付困难群众救助等底线民生资金10,501万元,用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民政优抚政策。
5.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22年拨付公共卫生资金22,749万元。其中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2亿元支持东简、东山、民安等三家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6.提升社会保障能力。2022年拨付各类保险补助资金3.24亿元。其中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1.14亿元;发放42.23万人次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资金0.78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财政补助资金1.31亿元,惠及参保人员22.36万人。
7.助力文体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文化站的免费开放、举办节日文化活动,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2022年,共安排文化领域资金2,881万元。
(六)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基层稳社会安
1.全力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服务保障。2022年安排维稳经费332万元,推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会议活动顺利进行。
2.夯实社会治理工作基础。2022年安排社会治理领域支出1,075万元。其中平安建设经费677万元,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营造平安建设良好氛围,支持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安排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15万元,支持政法部门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
3.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2022年安排安全生产经费3,836万元,用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区应急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人员经费,应急救援中心配备消防车辆及消防设备购置,保障巴斯夫、中科炼化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
4.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2022年拨付“两委”干部补贴、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共1,928万元,确保基层组织正常有效履行职能。
三、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36,897万元,其中本级结转7,295万元,在2022年度支出6,513万元,结余782万元;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结转29,602万元,在2022年度支出26,041万元,结余3,561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6,142万元,其中本级结转2,897万元,在2021年度支出0万元,结余2,897万元;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结转3,245万元,在2022年度支出1,018万元,结余2,227万元。
上述余额根据新《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中“结转二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回收统筹使用”的精神,为了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消化和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在2022年底已按存量资金收回本级统筹安排。
四、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和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等相关规定,我区作出以下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2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37,620万元调整为240,862万元,调增3,2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37,620万元调整为240,862万元,调增3,24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2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13,080万元调整为280,400万元,调增167,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13,080万元调整为280,400万元,调增167,320万元,收支平衡。
五、财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收到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13,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08,752万元,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收入4,702万元。主要有湛财科教[2021]136号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4,080万元,湛财工[2022]39号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湛财工[2022]12号-202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6,426万元,湛财社[2022]40号省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370万元,湛财建[2022]2号环卫市场化服务经费补助-开发区(2021年第一轮)1,349万元,湛财工[2022]8号经开区中国(湛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745万元等。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我区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动支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作为全区疫情防控经费统筹使用。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6,970万元,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875万元,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68,875万元。
八、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一)抓好财源建设,推动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办税积极作用,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税收征管服务,推动税收较大幅度增长,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围绕增财聚财这一目标,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的理念,切实发挥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精准服务壮大优势税源,培植发展高质量税源,深入挖掘各税种潜力。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
坚持向内挖潜,通过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突出积极财政政策的“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得以精准运用。一是定期核查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统筹用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二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加强部门协同联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民生支出资金管理的科学性。
(三)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发挥债券资金的支撑作用
一是建立财政性资金与重点项目年度计划配套协调机制,制定资金保障方案,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作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依据和确保的重点,统筹预算资金、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基金、政府股权资产等各类政府资金资产来源,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压实责任。落实区税务、住建、发改、工商、财政、国土、“三旧”等征收部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全盘统筹好财政资金,国资公司发挥好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职能作用。
关于湛江奋勇高新区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2年,奋勇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财政局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雷州市税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助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统筹财力加强重点领域保障。现将我区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1536万元(返还性收入1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71万元,收入总计13118万元。
2022年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2万元,年终结余7476万元,支出总计131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984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6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460万元。
2022年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2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32万元,其他支出53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6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44万元;加上年终结余4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7460万元。
二、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我区财政结转资金5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811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4620万元。2022年度使用上年结转资金5277万元,本年新增结转资金12001万元,年末结转下年12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747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4679万元),同比增加6724万元。
(二)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2022年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373万元调整为4635万元,调增2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由549万元调整为811万元,调增2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373万元调整为4635万元,调增2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增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减12万元,预备费调减100万元,结转结余调增9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增470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由15688万元调整为9688万元,调减6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53000万元,原因是收到上级下达我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3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470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调减6795万元,原因是根据工业园区项目建设进度调整,且部分项目争取到债券资金或上级专项补助,调减本级支出安排;其他支出调增5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债务付息支出调减147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减35万元;年终结余调增 2300万元,主要是跟进项目实际进度调整到下一年预算安排,本年支出减少导致结余增加。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02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69万元,专项债务147701万元。
(二)债券资金投向情况
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我区首期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款、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路网扩展建设项目、东盟产业园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新能源动力电池道路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湛江奋勇高新区高铁连接线建设项目、湛江奋勇高新区中轴线建设项目等。
四、落实人大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我区财政部门充分履行职能,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
(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工作
我区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我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工作。
(二)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力保障
2022年10月,我区成立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及时跟进、梳理、调度收入进展情况,锚定目标任务,主动担当、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一是主动作为,明确目标,挂图作战。科学研判,分析各项收入状况,实行领导负责,专人指导,挂图作战,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税务征管。强化财税联动机制,加强税源管理,深挖细找,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同时查找税收征管中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抓好非税收入。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四是强化重点税源企业服务。提高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工作,突出重点企业税收收入变动分析,牢牢把握好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努力完成全年各项收入预期目标。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强化民生支出保障,2022年归难侨“4050”人员及2002年前退休人员医保费、收地职工生活费等支出296万元,为改善人居环境,拨付环卫外包及垃圾处理费用、第二作业区环境整治绿化项目等费用164万元。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把关口节省资金。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绩效为导向,大力压减非必要支出。三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好零乱散项目支出的整合工作,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立足职能,切实做好上级有考核任务的工作及区党委、管委会的重点中心工作等方面的资金保障。
(四)优化建设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湛江正在规划以东海岛为龙头、奋勇高新区为龙身、乌石港片区为龙尾的广东湛江大型临港产业集聚区,努力打造全省沿海经济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更好服务和融入发展大局,我区聚焦园区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投入机制,全力保障各项目顺利开展。
聚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建设投入机制。基础设施是园区开发和建设的纽带和载体,是实现园区产业聚集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2022年我区持续加大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入,积极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共53000万元,发展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3000万元、湛江奋勇高新区中轴线建设项目10000万元、新能源动力电池道路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000万元和湛江奋勇高新区高铁连接线项目13000万元。债券资金保障了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我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我区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行政和科学理财。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切实转变管理观念,高度重视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资金高效使用;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有效地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预决算信息、债务管理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三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对债务举借、资金拨付、债务偿还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通过计划管理约束决策的随意性,做到举债规范有序。
四是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收支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措施,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2022年财政工作亮点
2022年我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增收节支各个环节,各项工作开展良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亮点有:
一是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奋勇高新区2022年全口径税收收入4733万元,比上年增收599万元,同比增长14.5%,其中本级税收收入2590万元,比上年增收1171万元,同比增长82.5%。
二是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3000万元,加快推进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国有土地和经营性资产维权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寸土不让。采购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六、财政运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减收因素多,对财政收入影响大,主体财源不足,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财源后劲有待增强。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支出压力有待缓解,重点保障水平偏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缺乏。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四是财政资金运作困难,负债较重,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压力较大等。
我们将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化解各类矛盾。一是加大力度培植财源,壮大财政“蛋糕”,为我区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切实转变管理观念,加强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资金高效使用。五是盘活国有资产,加快整合土地和经营性资产资源,按规定进行出租经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力度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力保障。
附件:关于湛江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pdf
附件:2022年湛江市本级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