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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湛江市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1 10:00 作者: 预算科 来源: 预算科 字体:

  2018年湛江市政府预算公开

  一、预算报告

  湛江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李汉东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本届政府履职施政的第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全市财政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来源于我市财政总收入583.8亿元,同比增长25.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31.31亿元的102.8%,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同期111.54亿元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75.46亿元,同比增长1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5.9%;非税收入59.53亿元,同比增长2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6.16亿元。

  图1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0.29亿元,增长17.4%。加上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6.16亿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0亿元的102.8%,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同期(48.13亿元)下降14.6%。其中:税收收入29.5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1.8%;非税收入11.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8.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9.37亿元。

  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94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预备费、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9.37亿元。

  图2  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31亿元,同比增长30.8%。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39亿元,同比增长41.9%。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6.97亿元。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54亿元,同比增长10%。加上调出资金、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6.97亿元。

  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6.73亿元的99.3%。其中,市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8亿元,同比下降34.7%。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65亿元。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9亿元,同比增长100.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1.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9%。加上上年结转148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904万元。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83万元,加上结转下年272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90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8.2亿元(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50.39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1%和99.14%,基金总体运行稳健。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55亿元,支出78.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92%和100.94%。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1亿元,支出49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39%和54.14%。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9亿元,支出45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0.16%和73.8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73亿元,支出20.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06%和108.96%。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9亿元,支出89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7%和37.5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93亿元,支出37.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4%和96.3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1亿元,支出12.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94%和98.07%。

  预计2017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滚存结余97.57亿元。

  (五)行政、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市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考察培训制度管理,及时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制度。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2.49亿元,同比下降9.8%。其中:市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8143.13万元,同比下降6.2%。

  二、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确保财政工作取得实效

  (一)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着力点,力求科学聚财出实效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狠抓收入征管,做到聚财有方。一是抓重点。强化重点纳税户、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征管,抓好房地产行业税收征收,加大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和清缴力度。二是培财源。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科技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扶持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协调发展,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钢铁、石化、造纸等产业聚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养后续税源。三是建机制。完善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功能,将税务、工商、国土等职能部门的涉税信息有效整合到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实现涉税信息无障碍共享和交换,及时发现和挖掘税源;落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组织收入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全市财政收入目标。

  (二)以落实“三大抓手”为立足点,力求优化理财出实效

  以推进“三大抓手”为突破口,着力支持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扩能增效和中心城市扩容提质。

  一是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拨付东海岛铁路、东雷高速、云湛高速、西城快线等项目资本金及东海岛铁路站房扩建工程资金6.53亿元,加大对湛江大道、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疏港大道市政化改造等项目的投入,安排国省道、县乡道农村公路硬底化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6亿元;到位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资金10亿元。

  二是加大力度促进工业园区扩能增效。省下达产业转移工业园对口帮扶资金、扩能增效资金1亿元,下达产业共建奖补资金1.5亿元;安排县域工业园区征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评三比”奖励资金1000万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有效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市政建设支出5.13亿元,支持海湾路、源珠路等道路完成改造,世贸人行天桥建成使用;安排1.06亿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拨付6683万元稳步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拨付5337万元做好市区绿化维护;拨付金沙湾片样板区建设资金650万元。

  (三)以支持“五大产业”发展为支撑点,力求发展生财出实效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把“五大产业发展计划”作为推动实体经济壮大的平台,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激发发展新动力。一是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统筹省级资金1亿元,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现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安排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扶持企业扩产增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二是支持现代服务业提速。下达五岛一湾滨海旅游产业园区建设资金4583万元,加快特呈岛开发建设,拓展冬休避暑、滨海度假旅游市场和加大城市旅游宣传等;安排1800万元助力湛江参加“魅力中国城”竞演;拨付航班补贴1.4亿元,促进航空产业发展;获得中央、省级外贸专项资金超过3000万元;筹集2330万元支持举办2017年中国海博会、水博会、农博会和第五届湛江海洋周,安排600万元奖励资金促进金融业发展。三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安排科技专项资金4700万元,支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新技术、新产业。四是支持蓝色海洋综合开发。省、市财政安排3.97亿元支持现代渔港建设,下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第一批中央资金1.04亿元,安排海洋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

  (四)以建设幸福湛江为落脚点,力求统筹用财出实效

  2017年,全市十一项民生支出349.3亿元,增长13.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的77.6%,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8.88亿元。协助推进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二期、湛江第一中学新校区、第二技工学校、湛江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4个教育民生工程实行PPP项目运作;多方筹集7806万元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己投入使用的学校3所,正在动工建设的学校9所,正在筹备扩建和新建的学校22所;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下达2016-2017年补助1.47亿元,资助学生达45559人次;安排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1.46亿元,安排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826.53万元,安排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1423.03万元。

  二是支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63.07亿元,增长8.9%。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72亿元,投入17家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41家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415间村级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将市公共医院建设、市第一中医院迁建、市第二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纳入PPP项目;投入2.92亿元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年;投入736.3万元实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39家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投入2771.76万元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每人每月从500元提高到800元;投入3553.46万元解决全市5625名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问题。

  三是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98亿元,增长18%,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投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五项底线民生支出共28.18亿元,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供养、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补助标准;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7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投入优抚补助资金2.7亿元,保障优抚对象各项优抚待遇落实;投入3406万元加强食品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新建廉江市和奋勇区2个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投入3994万元促进创业和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万人、促进创业2795人;安排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280万元,同比增长20%;投入5538万元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投入1841万元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5家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实施居家养老试点和为老人购买综合意外保险的 “安康计划”等项目;市财政投入437万元,首次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失能(半失能)老人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协助监护人补助、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补助长效机制。

  四是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0.75亿元,增长35.6%。其中,安排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26亿元,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套。累计拨付茅草房改造专项资金4.88亿元,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1.58亿元。

  五是支持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0.92亿元,增长12.7%。其中:拨付3706万元支持警校迁建项目建设,拨付2354万元加快强制戒毒所项目建设,拨付1286万元支持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拨付2728万元支持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六是支持强化文化体育事业基础。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2亿元,增长74.1%。加大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实行每月通报制度,2017年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比上年增长67%;拨付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一届北部湾城市运动会经费935万元,确保运动会顺利举办。

  七是支持促进“三农”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53.76亿元,增长27.8%。下达新农村建设省级资金8.74亿元,下达中央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资金4.41亿元,下达国家、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5亿元,下达雷州半岛生态修复规划项目资金1.4亿元,拨付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900万元,省市落实3750万元支持雷州半岛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建设,拨付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专项经费2748万元;省市下达农村基层组织经费2.45亿元,在职村干部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2400元/月,村级组织办公费补助水平提高到每村7万元/年;安排市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000万元,全市121个镇(街)、1934个村(居)委会全部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安排补助资金1200万元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八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按2万元/人落实配套资金,省、帮扶市佛山市、湛江市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21.42亿元,规范资金使用,通过投资市属企业获取稳定收益、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等累计支出15.06亿元;下达廉江市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建设资金1亿元,下达省补助新农村建设资金7.54亿元,严格财政资金管理,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以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关键点,力求筹集资金出实效

  一是大力推广PPP模式。成功举办湛江市投资项目(PPP)项目推介会,共展示69个PPP项目,总投资额985亿元;印发《湛江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操作指引(暂行)》,跟踪督办全市PPP推介项目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市直6个项目的落地,新增入库PPP项目5个。二是积极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加快整合国有资产和股权,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强融资能力。三是主动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市建设发展的支持,特别是争取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和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四大基金的倾斜。

  (六)以加快体制改革为动力点,力求财政改革出实效

  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主线,深化财政改革攻坚。一是加大力度统筹存量资产和资金,集中财力优先投向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政策项目,发挥财政资金作用;二是严格预算编制执行考核,明确考核范围及事项,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效能;三是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动态监控,修订完善《湛江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深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四是建立健全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省级专项资金在线联网监督系统,深入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五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及时跟踪降成本行动落实情况,2017年实现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63.8亿元;六是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形成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方案。

  (七)以提升监管水平为切入点,力求规范管财出实效

  严格财政资金监管,构建高效、规范、科学的财政监管网络。

  一是绩效评价常态化。探索财政资金事前评价方式,以构建项目库为契机,全面铺开绩效目标申报,并将资金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监督检查制度化。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民生热点、重点行业、财政存量资金、基层财政、预决算公开等,制定市本级32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涉查户数达200家,加大对扶贫、农业、中小企业扶持、市政建设、交通、环保和海洋渔业等9个领域的监督力度。首次开展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共收缴资金8497万元;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工程审核规范化。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审核改革,有效规范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2017年,完成审核项目378项,送审造价37.59亿元,审定造价33.32亿元,核减4.27亿元,核减率11.35%。

  四是政府采购监管科学化。将采购目录从原来的43项压缩至36项,下放县级采购目录、采购起点金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制定权限;引入质证办法处理投诉案件,采购业务和采购方式流程图上墙公布,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限,政府采购计划实现当天报送当天审批。2017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85.70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9.64亿元,节约资金6.06亿元,节约率达7.07%。

  五是政府资产管理专业化。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摸清政府资产家底,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全年拍卖市直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车辆共647台,成交461台,成交率71.25%,溢价额611.43万元,溢价率44.8%。

  六是农村财务管理有序化。开展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完成审计行政村1751个,审计对象8389人,审计资产总额31.93亿元;推进会计代理,规范委托代理手续,全市行政村1858条全部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村民小组12477条中96.4%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提前一年基本实现“村(组)财镇代管”扩面目标。

  (八)以抓好队伍建设为结合点,力求改进作风出实效

  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体财政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深入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力促党的十九大精神结硕果;以规范管理促党建提质,健全完善党支部的组织结构;以党建带工建,充分发挥工青妇工作机制作用,抓好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的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廉政建设促作风转变,创新开展廉政建设献言、现场警示教育等“八个一”为主线的廉政教育,营造干净干事氛围;以制度促干部管理规范化,对干部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作明确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017年,我市财政运行平稳,顺利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2017年 “营改增”、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性减税因素增多,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支出增大,维持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7年,受开发区海域使用罚没收入29.45亿元的一次性因素影响,我市税收收入占比55.9%,非税收入占比44.1%,收入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财政库款调度困难。我市财政自给能力较弱,保重点和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增加,全年财政资金调度较为困难。

  三、2018年全市及市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分析

  从有利因素看:展望2018年,从国内看,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多个领域将有新举措,经济结构调整将迎来新突破,实体经济实力增强,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从省内来看,全省经济财政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随着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和支持湛江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为我市发展带来新一轮驱动。从我市来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企业质量效益逐步提升,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钢铁、炼化等重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加快,为建筑安装等行业的税收增长提供税源基础;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局面,将带动房地产业相关税收,这些因素奠定了我市经济财政加快发展的基础。

  从不利因素看:2018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可低估,经济转型、经济减速和就业压力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同时省内经济结构面临着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对经济财政运行影响较大。在上述大环境下,我市经济财政运行面临复杂的形势,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和个别税率下调等,我市受到的减收影响将加深,加上重点项目和民生事业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短期内难以解决,我市经济财政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二)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中心,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实施积极稳妥的财政政策,推动我市经济提速提质发展;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为主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财政体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坚持以融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创新融资思路,拓宽融资渠道,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坚持以加大财政统筹为动力,深入挖掘财政统筹潜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广东新的增长极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

  1.全面规范透明。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审查,改进预算控制,防范财政风险,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预算标准体系。

  2.全面绩效管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3.突出两个优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织密社会保障网,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努力补齐民生短板,充分突出两个优先。一是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二是优先解决“三农”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保障扶贫资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4.突出服务大局。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出发,通过加大市级财政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集中财力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和减税减费政策的拉动效应,着力培育发展新优势、新动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三大抓手”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档升级,推动我市经济提速提质发展。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16.1亿元,剔除开发区海域使用罚没收入一次性因素后可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85.3亿元,增长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3.4%;非税收入30.8亿元,下降4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6.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393.93亿元。

  图3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20.58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3.93亿元。其中,全市十一项民生支出共安排252.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8%。

  图4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45.21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3.36亿元,增长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3.8%;非税收入11.85亿元,增长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6.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27.03亿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93亿元。其中,市直十一项民生支出共安排67.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3%。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27.03亿元。

  2.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07.71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48.29亿元。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93.3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8.29亿元。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68.77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入资金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期收入总计80.56亿元。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39.49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0.56亿元。

  3.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421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37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838万元。加上2017年结转2721万元,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937万元,相应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937万元。

  4.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9.02亿元,增长25.5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1.48亿元,失业保险1.35亿元,工伤保险1.1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16亿元,生育保险1.1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3.32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7.9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9.39亿元。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4.11亿元,同比增长29.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1.48亿元,失业保险7411万元,工伤保险522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01亿元,生育保险2.5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65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5.0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9.09亿元。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4.91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102.48亿元。

  5.市直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直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056万元,比上年减少53万元,同比下降0.7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0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0.66%;公务接待费支出2355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同比下降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0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0.2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9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4.44%。

  四、求真务实,奋发图强,力争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财政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预算安排,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依法理财、深化改革、提高效能贯穿始终,立足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抓收入,促发展,力争拓宽财政可持续增长新途径

  坚持财政收入质量和总量一起抓、双提升,采取三项措施打造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模式。一是合力抓。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收入分析会议,科学研判经济走势,健全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功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和交换,及时挖掘税源;二是培税源。及时发现收入新的增长点,结合湛江特点和积极抢抓国家“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等机遇,把重点项目、重点政策及时转化为信息资源、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税收增长点;三是规范管。切实加强非税收缴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优化收入征管模式。

  (二)调结构,推转型,力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应变革、动力变革”的三大变革,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攻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把支持抓好实体经济振兴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大力推进“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探索融资租赁、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企业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政银企合作,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培育壮大重点企业;统筹中央、省、市各类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扶持农海产品加工、家电、家具、制糖、食品等重点传统产业开展技术改造,优化产业结构;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三大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新企业培育入库、孵化器、众创空间、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内外贸易、旅游业发展,加快促进服务业提速。

  (三)强基础,抓协调,力争城市转型发展收获新成果

  以支持加快落实“三大抓手”为关键,安排资金作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创新思路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杠杆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引导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湛江国际机场,深湛高铁、广湛客专及玉湛高速、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湛江段和高铁西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二是持续加大力度促进工业园区扩能增效。用好产业园扶持资金1亿元,以建设现代产业园区为抓手,强化工业载体建设,通过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组建基金等方式,推动产业集群布局,促进园区提质增效;支持县(市、区)探索开展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精准招商,活跃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有效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机制,培育壮大中心城区总部经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发挥主城区功能,保障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支持结合海湾城市特点推进主城区提质;加大力度推进海东开发,支持完善新区公共配套设施;支持以大数据决策平台支撑城市治理,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水平。

  (四)抓重点,增投入,力争三大攻坚打出新战果

  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一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履行债务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政府债务监管,及时化解存量债务,用好新增债券,提升债务管理水平,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二是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财政扶贫投入保障体系,大力清理整合涉农资金,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亿元,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全力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是践行新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支持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电动公交车,支持推进赤坎江、南柳河等河涌水体整治,推进九洲江-鹤地水库、小东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湛江。

  (五)打基础,强支撑,力争乡村振兴发展展现新风貌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支持落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加强资金保障,大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是加大乡村振兴的投入。乡村振兴资金优先保障,2018年市级财力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7%。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探索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支持解决乡村振兴的突出问题。二是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争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支持,扶持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作用,用好用活财政资金,落实基层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支持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农民有效增收。

  (六)惠民生,促和谐,力争推动社会保障水平上新高度

  把解决发展中不平衡的问题作为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的重点,落实资金办好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和民生微实事,支持构建广覆盖、保重点、分层次、普惠型民生福利和民生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10.52亿元,比上年增长32.6%,妥善推进学位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打造公平教育。二是坚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三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制度,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打造卫生强市,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底线民生政策,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四是加快培养文化自信,加大文化投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齐公共文化建设短板,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五是统筹资金加大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力保住有所居;六是支持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平安湛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湛江。

  (七)重监管,优机制,力争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探索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税收体制改革,主动落实环境税、资源税等税种调整,逐步构建地方税收体系;三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四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科学运用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广PPP模式,筛选优质PPP项目做好储备,加快整合国有资产和股权,增强直接融资能力;五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重点,以绩效评估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目的”的制度体系,把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推动绩效评价常态化;六是加大财政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丰富和创新监督检查成果应用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震慑力;七是坚守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八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打造阳光财政;九是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相应承担的事权,构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十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程序,有序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可利用资产、土地的整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十一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直国库资金实现电子支付,乡镇预算单位全面开设零余额账户,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简化支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

  (八)树新风,增活力,力争财政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以更好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湛江财政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力打造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实效的财政干部队伍。一是抓好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要管党落实到全市财政部门,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工青妇工作机制作用,把提振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干部培训和实践历练,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促进廉洁用权、干净干事的理念牢固树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全市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二、预算草案报表

  附件一:2018年草案表格

  三、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对下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74.28亿元,比上年增加8.68亿元,增长13.23%。其中:

  1.税收返还。

  2018年对下级税收返还预算5.91亿元,与上年持平。

  2.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8年对下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58.17亿元,比上年增加5.87亿元,增长11.23%。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9.16,比上年增加3.62亿元,增长65.38%,主要原因是为加快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省均衡性转移支付有较大幅度提高。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预算6.51亿元,比上年减少2.06亿元,减少24.03%,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减少。

  (3)结算补助支出预算6.65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增加30.73%,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结算补助资金增加。

  3.专项转移支付。

  2018年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0.19亿元,比上年增加2.81亿,增长4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预算1.22亿元,比上年减少0.8亿元,降低39.7%,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预算1.21亿元,比上年增加0.68亿元,增加76.46%,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增加。

  (3)农林水补助预算2.40亿元,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加98.51%,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省提前下达农林水补助资金增加。

  (二)举借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79.8亿元,比上年新增4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9.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9.88亿元。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273.02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债券238.01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25.85亿元,专项债务147.17亿元。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待上级统一核定后另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7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9.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31亿元,专项债券40.21亿元;新增债券41.3亿元,置换债券18.22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17年按照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17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98亿元,为一般债券;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3.0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2.57亿元。2018年按照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18年应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77亿元,为一般债券;应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7.4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3.64亿元,专项债券利息3.8亿元。

  (三)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详见预算草案报表8说明。

  (四)预算绩效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探索形式多样的评价方式,开展单位自评、现场核查、重点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等评价方式的同时,积极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价。规范第三方引入方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绩效管理服务机构,保障机构选择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实行第三方独立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2017年抽取40个财政支出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评价,10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3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涉及市级财政资金11.99亿元。

  二是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厉行结果应用问责机制,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评价结果公开范围。由以往只向政府和单位通报,拓展到从2018年开始在财政网站、政府网站及随预决算信息同步公开。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成效在政府执政各个环节内予以体现,强化预算管理的绩效导向,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等结合起来,提高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的 “话语权”。

  三是探索财政事前评价形式,以构建项目库为契机,全面铺开绩效目标申报,使绩效评价关口前移。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要求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或跨年度连续安排资金合计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在编制2018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作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一是认真核对项目,检查是否存在漏报现象。对未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的项目,通知项目单位进行补报。二对申报表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对未按要求填报的项目单位,审核人员认真指导项目单位按要求进行填报,确保申报表内容完整规范,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