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也是聚力推动五年崛起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线,发挥财政职能,抓好增收节支,谋发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促改革提效益,强监管防风险等工作,各项财政工作成效明显,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42亿元,同比增长8.02%,完成年度预算的94.59%。其中,税收收入64.33亿元,同比增长8.12%;非税收入50.09亿元,同比增长7.8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2.5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62亿元,同比增长13.72%,完成年度预算的 126.88%。加上上解省支出、下年结余等,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2.5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3亿元,同比增长5.63%,完成年度预算的93.48%。其中,税收收入25.72亿元,同比增长14.81%;非税收入24.51亿元,同比下降2.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9.0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8亿元,同比下降3.26%,完成年度预算的93.06%。加上补助县区支出、上解省支出、下年结余等,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9.01亿元。其中,按照中央、省和我市的决策部署,市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确保发展成果惠及百姓。各支出项目比重情况见图1。
图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21亿元,同比下降18.52%,完成年度预算的77.24%。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4.9亿元,同比下降20.52%,完成年度预算的72.27%。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9.85亿元。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97亿元,同比下降2.16%,完成年度预算的80.65%。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9.85亿元。
201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36亿元, 同比下降17.54%,完成年度预算的92.51%。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61亿元,同比下降17.71%,完成年度预算的90.86%。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9.15亿元。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9亿元,同比下降24.18%,完成年度预算的63.87%。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9.1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89亿元,支出98.86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33.75%和110.67%。其中: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32亿元,支出55.54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59.27%和112.9%。
——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6亿元,支出5707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23.95%和91.22%。
——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622万元,支出3724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43.14%和153.12%。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4亿元,支出13.72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10.52%和117.02%。
——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33万元,支出1687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29.72%和89.86%。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5亿元,支出21.96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2.94%和104.28%。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5亿元,支出6.52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31.91%和103.6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1.9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08亿元(含省级调剂金32.9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8.0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6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3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2.2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76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9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基本完成预算目标,整体运行稳健。
(四)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2388.95万元,同比下降2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2.25万元,同比下降15.4%;公务接待费支出3013.38万元,同比下降3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93.32万元,同比下降20.28%。市直各项经费开支情况2013年与2014年的比较见图2。
图2:
二、积极进取,锐意改革,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优化收支管理手段,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去年,我市楼市低迷、量价齐跌,影响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仅契税同比减收2亿元,市直土地成交额比上年减少近50亿元。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和蔗糖受灾减产,加之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相关税收与年初预算相比大幅短收。
面对财政增收乏力的困境,市财政主动作为,努力采取措施应对,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逐一走访各县(市、区)财税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控管,密切跟踪税源情况,建立健全非税征管制度,强化收入动态监管。利用财源信息平台收集涉税信息234万条,通过财税部门积极追收,直接追缴税费6000万元,同比翻一番。
支出方面,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制定《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均实现只减不增。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经济发展支撑力进一步加大
支持现代工业增强实力。以工业园为抓手,做大做强现代工业。安排2亿元扶持“三大经济增长极”发展。安排1亿元开展产业园区“三讲三评”工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主动开展“三服务”,支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获得省产业园扶持资金6.95亿元,按省相关规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现代农业提高发展水平。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41亿元,财政投入创历史新高。下达农资综合补贴及种粮直补资金2.22亿元。下达中央、省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43亿元,进一步推进雷州市东西洋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粤台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产业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从2014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鼓励我市渔船更新改造,建设高标准大型渔港、示范性海港,提高渔业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
支持现代服务业稳步发展。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优惠办法,安排600万元编制《湛江市滨海城市旅游规划》,科学定位五大旅游圈。投入2825万元推动旅游业发展,全年过夜游客1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01.8亿元。拨付600万元支持办好“海博会”,达成交易成果或合作意向金额210亿元。组织申报省级扶持外经贸项目18项,申报金额9700万元。获得中央、省各级外贸扶持资金4000万元,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合理引导资金投向,安排1746万元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支持科技创新促发展。安排科学技术各项经费4883万元,同
比增长31.9%。其中,安排1000万元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南方海谷”项目建设。列入科技竞争性分配资金2570万元,对287个项目开展评审,确定114个项目立项,工业类项目占分配资金的67%。安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金950万元,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并投入使用。
(三)优化民生保障机制,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百姓
2014年,多渠道筹集46.7亿元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我市十大民心工程和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等11项民生支出达202.97亿元,同比增支25.54亿元,增长14.3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57%。
大力支持教育强市。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10.31亿元,补助标准从小学每人每年750元提高到950元,初中每人每年1150元提高到1550元。下达补助资金3790万元支持技工学校发展。安排教育创强奖补经费4900万元,支持教育强县(市、区)5个,强镇(街)32个。安排1.67亿元,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
大力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全力确保“底线民生”各项资金的落实。下拨中央、省补助资金4.14亿元,下拨全市农村五保补助资金1.73亿元。安排城乡低保资金5071万元,同比增长144%。拨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03万元,全市孤儿集中供养补助标准达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补助标准达每人每月700元。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补助资金2150万元,解决全市3.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问题。安排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36万元,保障6.1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市辖区4800名低保五保对象发放春节临时价格补贴328万元。安排价格调节基金5000万元对市区低保、五保等低收入群体实行临时价格补贴,着力开展平价农贸市场、平价直销超市、平价医疗、平价药店等建设。落实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52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154套,建成2331套。
大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医疗负担。推动医保“湛江模式”不断深化完善。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12亿元,覆盖人数643.67万人,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1亿元,从201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已达每人每月95元。连续10年大幅度提高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1914元。
大力保障救灾复产和基层组织建设等资金需求。多方筹措台风“威马逊”、“海鸥”救灾资金12.4亿元,全力保障救灾复产工作。筹集资金3.49亿元打响告别茅草房大会战。落实8145万元推动新一轮扶贫“双到”工作顺利开展。安排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补助资金5536万元,确保在任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从1300元提高到1600元。安排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3188万元,解决我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问题。拨付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配套资金2400万元,解决20万人的饮水难问题。安排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1089万元,补贴休渔渔业船员7261人。安排579万元支持乡镇文化站、文化室、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渔船通”工程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四)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城市扩容提质进一步加快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有改善。多方筹集资金保障市政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拨付6.35亿元保障钢铁、石化配套项目、鉴江供水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拨付10.93亿元用于市区河渠整治、新湖大道、广州湾大道、森林公园生态恢复整治、小街小巷改造、“水浸街”整治等市政工程建设。安排8.76亿元保障省运会体育场馆及配套工程建设。拨付湛徐高速公路、茂湛铁路、汕湛高速、海湾大桥二期工程、东海岛铁路和疏港公路等项目征地补偿款4.49亿元。拨付航道包还本付息资金1.97亿元。安排7540万元用于“迎国检”国省道路面改造。安排航班补贴资金7628万元,助力湛江航空产业“百万工程”。安排公共交通扶持资金6419万元,同比大幅增加62.31%。
增加公共安全支出,社会和谐有提高。提高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平安建设保障力不减。安排1.13亿元支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湛江市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建设。落实资金支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和“打击农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10个重点镇(街)平安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扎实推进平安湛江建设。
加大城市维护投入,湛江美丽有增色。投入“五城同创”资金10.44亿元,支持我市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加快推动“创模”步伐,保障我市成功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累计拨付5.87亿元支持雷州青年运河节水改造工程。拨付1.18亿元重点整治鹤地水库,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下达4922万元开展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安排环保经费1418万元,确保环保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五)优化监督管理机制,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
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2014年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财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的13项改革任务中,11项正有序推进(另2项因改革范围扩大,正配合省做好相关准备),改革成效初显。
预算编制更加全面。探索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
体制改革更加完善。制定新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对省财政直管县徐闻县的帮扶责任,做好廉江市纳入省财政直管县第四批试点的基数核定确认工作。完善县、镇(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集中支付改革更加深化。规范市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把好账户开设、清理和年检关。2014年核准保留单位账户877个,核定撤销17个。优化公务卡报销系统,提高报销速度,报销数据到公务卡结算系统所需时间缩短为3秒。完善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市级纳入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的单位达到247个。
国有资产管理更加有序。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全市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级)达到3374家。
财政监管更加严格。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规范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每年一批、三年全覆盖”的原则,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召开管理工作会议,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等6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824万元,及时追缴违法所得,得到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
转移支付更加优化。出台方案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压减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争取到2017年,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市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达60%以上。
绩效评价更加科学。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各种项目的评价、咨询、复核制度,优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挂钩,逐步建立绩效约束与激励机制。
采购监管更加强化。启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协议供货实现分级采购,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十个严禁”要求。升级改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在线监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89亿元,实际成交金额11.73亿元,较采购预算节约9%。
评审改革更加高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12家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审核服务。一般项目按摇珠抽签方式进行委托,特殊项目按程序报批后采取择优方式委托,做到“跳出审核抓审核”。
2014年,全市财政部门虽然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和各种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未能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去年,全市财政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财政收入增收困难,虽然采取各种增收挖潜措施,但仍仅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各项支出压力大,有时无法按时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三是财政收入质量不尽如人意。去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23%,非税收入占比达43.77%,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研究,创新思维,突破传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5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分析
从有利因素看:2015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家将继续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省委、省政府振兴粤东西北发展战略将更深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将加快,政策变化带来的红利初步显现。市委提出力争2017年迈进广东经济发展第二梯队的奋斗目标,工业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三场大会战”将更加如火如荼,为我市经济财政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从不利因素看:收入方面。受国内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综合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收压力仍较大。支出方面。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资调整与民生政策提标带来的刚性支出交织,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剧增,我市财政支出大、刚性强的态势短期内还难以改变,财政收支矛盾仍将非常突出。
(二)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做大做优经济“蛋糕”为核心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快各项改革步伐,苦干实干,奋力推动湛江五年崛起。
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
1、完整性原则。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科学性原则。预算收入、支出的预测做到科学合理,收入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支出安排量力而行,注重与财力保障水平相适应。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合理安排偿债准备金。
3、约束性原则。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支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审查。
4、公开性原则。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全力推进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等信息的公开。
5、细化性原则。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和具体项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
6、公共性原则。民生优先,切实解决底线民生和基本民生等问题,加大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7、重点性原则。集中财力全力保障城市扩容提质,推动产业园区建设,构建“三环四通”交通网络,建设海绵城市、循环城市和脚印城市等“三个城市”,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问题。
8、绩效性原则。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原则上一律收回统筹安排。加快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1、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25.8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75.86亿元,同比增长17.9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27%;非税收入50亿元,与去年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9.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43.8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37.09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3.84亿元。其中,全市11项民生支出共安排179.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54%。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55.25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3.2亿元,同比增长29.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非税收入22.05亿元,同比下降10.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77.4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3.34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7.43亿元(各项目支出预计见图3)。其中,11项民生支出共安排37.95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15%。
图3:
2、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72.54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33.41亿元。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96.1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3.41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54.83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期收入总计80.76亿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55.3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0.76亿元。
3、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532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16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159万元。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5326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250万元,用于市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76万元,用于市属困难企业退休领导人补贴、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交通运输支出3215万元,用于支付湛江港航道包费用、高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支出。
——其他支出1085万元,用于国企改革和解困、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预备费支出。
4、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15.57亿元,同比减少4.32亿元,下降3.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5.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2.2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78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66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39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3.1亿元。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12.24亿元,同比增加13.38亿元,增长13.5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4.2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81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0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7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0.04亿元。
5、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198万元,同比下降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8万元,同比下降5.05%;公务接待费支出2805万元,同比下降6.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25万元,同比下降10.65%。
四、奋发有为,苦干实干,争取财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面临五个新常态:一是收入增幅转为中高速增长成为财政收入新常态;二是财力支撑与发展需求矛盾突出成为财政支出新常态;三是深化改革难度加大成为财政改革新常态;四是调控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长期性成为财政调控新常态;五是提高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成为财政管理新常态。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为继续聚力打好“三场大会战”,推动工业崛起,推进创新驱动,保障“五城同创”,深化各项改革,促进依法治市,顺利实现“三个确保”提供可靠保障。
(一)以培植财源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发展财政
深入研究各类税种对地方经济及财政收入的贡献,吃透财政体制政策,聚焦财税征管难点,不断优化税源结构。有效整合现有各项产业发展资金,创新投入机制,支持产业聚集发展,全力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力促在建项目早建成、快产出,确保重点行业、重点税源进入持续上升轨道。充分发挥各项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大对规模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扩大规模,推进转型升级,尽快打造一批规模化产业集群,形成强劲的经济拉动效应,提高产业经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科学招商选商,全力培植新生税源。
(二)以造福百姓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民生财政
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健全民生政策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编织更加牢固、更加精准的社会保障网,提高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支持办好新一年的十件民生实事,继续推进十大民心工程。加大底线民生保障力度,提高各项补助标准,支持完善医保“湛江模式”,健全就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完成县镇医院一体化改革。坚决保障扶贫开发“双到”支出,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继续大力推进农村茅草房改造。支持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支持培育壮大村级经济,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加大社会管理支出,加快平安湛江建设。支持实施强师工程,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办好第14届省运会和第7届省残运会。
(三)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导向,着力打造效能财政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减少一般性行政支出,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保重点,支持发展壮大蓝色产业。全力保障钢铁、石化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聚集发展钢铁石化产业。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壮大县域经济,确保结出“星月齐辉”的产业硕果。推动港口成群,支持实施渔船“压小造大、压旧造新、压木改钢”,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区。支持抓好创新驱动,大力加快建设“南方海谷”,着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动技术改革。支持提升“五岛一湾”开发水平,加快旅游业发展壮大。支持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三资”管理。注重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城镇化水平,发展壮大现代农业。
(四)以城乡统筹为调控要点,着力打造绩效财政
以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增强承载能力为着力点,支持打造宜居宜业生态之城,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支持建设海绵城市,优化城市水环境,支持市区主要河渠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旧城区排水系统,综合整治海湾沿线污染源。支持建设循环城市,推进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动“五城同创”和生态文明区城镇村创建工作,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文明之路。支持建设脚印城市,坚持“公交优先”和“行人优先”理念,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推动城市道路微循环。重点支持海东新区建设,推动“三旧”改造,做大县城与重点中心镇,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支持推动交通联网,为东海岛至雷州高速、湛徐高速徐闻港支线及合湛高铁动工,云湛高速湛江段和东海岛铁路建设,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湛江国际机场、玉湛高速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国省道达标升级、县道大修和乡村道改造等提供资金保障。
(五)以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着力打造法治财政
财政改革的方向要以新预算法为引领,勇于创新,量身定做“攻坚武器”,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善预算编制方法。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编制方法。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规范,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长效管理机制。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争取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省级基金的支持,积极探索PPP(公共私营合作制)融资模式。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财政信息化系统,将预算内资金用款实行网上申请、审批、拨付,对预算单位每月基本支出,采用定时批量直接支付模式,减少用款单位到市财政局上门办事的次数。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新预算法有关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省的有关要求,全面进行排查,分类处理,确保完成清理任务。强化财政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抓好公务用车改革。按照全省的部署,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读政策,主动衔接,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薪酬制度。
(六)以作风建设为主要抓手,着力打造实干财政
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财政干部队伍。一是加强能力建设。主动适应新常态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财政干部改革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继续落实“三服务”要求,改进服务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重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完善财政内控机制,梳理完善办事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各位代表,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主动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服务湛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依法审查监督制度的决议》,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名 词 解 释
1.全口径预算体系:是指把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制度框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6.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直接举借、或因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通过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债务。
7.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产生的消费。
8.税收收入:是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获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9.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等取得的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捐赠)等。
10.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此类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
11.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如农村义务教育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补助和缓解县乡困难转移支付补助等。
12.公共私营合作制(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附件1:湛江市2015年预算草案和2014年执行情况表格
附件2:2015年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