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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9 16:16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本网 字体:

市十四届人大

八次会议文件(5)

湛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李曜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湛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严峻挑战,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湛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来源于我市财政总收入706.11亿元(快报数,下同),同比增长8.2%。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8亿元,完成年度汇总预算的105.9%,同比增长5%,增速排名全省第5位。其中:税收收入87.74亿元,同比下降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3.7%;非税收入50.03亿元,同比增长27.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6.3%。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60.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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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23亿元,完成年度汇总预算的108%,同比增长6.4%。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60.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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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1%,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34.63亿元,同比下降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2.1%;非税收入21.18亿元,同比增长3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4.13亿元。

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8亿元,同比增长35.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54.1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9.37亿元,完成年度汇总预算的111.3%,同比增长70.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44.17亿元,同比增长76.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7.25亿元。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8.73亿元,同比增长68.1%。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47.25亿元。

2.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3%,同比增长20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7.17亿元,同比增长283.7 %。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6.95亿元。

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98亿元,同比增长184.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06.95亿元。

(三)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3亿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总计0.97亿元。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9亿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和调出资金,支出总计0.9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5.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5%。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46.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结余-10.91亿元(缺口资金在省下拨企业养老调拨金及其他险种基金历年滚存结余中解决),年末滚存结余139.06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批准2020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51.94亿元,比上年新增12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8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10亿元。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537.5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按债务形式分,政府债券531.41亿元、非债券形式债务6.09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76.1亿元、专项债务361.4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0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52.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28亿元(一般债券18亿元、专项债券110亿元),再融资债券24.17亿元(一般债券21.74亿元、专项债券2.43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20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4.39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21.9亿元、专项债券本金2.49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4.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5.4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8.79亿元。

二、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勇于担当作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预算决议要求,全力支持我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成果,有效发挥财政基础性支柱性作用。

(一)统筹调度、备足粮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方位保障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加快复工复产复学。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全市财政系统以闻令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千方百计调度筹集资金,全力以赴保障我市做好“双统筹”工作。

迅速开通“五条通道”,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开通防控资金多渠道筹集通道,全市累计筹集4.41亿元,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点人群核酸排查“全免费”、患者救治“零负担”、困难群众“全救助”、防疫经费“全保障”。二是开通防控资金快速拨付通道,全力加强资金调度,防疫资金拨付当天办结,促使资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资金使用单位。三是开通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全面落实防疫物资采购便利化措施,确保防疫物资迅速投入疫情防控的关键领域。四是开通医护、病患保障通道,严格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贴等政策,传递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关爱。五是开通票据发放快捷通道,疫情期间积极做好票据发放工作,重点保障医疗票据供应。

聚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助力复工复产复学。一是扶持企业技改和创新。通过奖补鼓励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抗疫应急物资。二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粤财普惠(湛江)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降低新增融资担保项目的担保费率;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资金17.31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2009万元,贴息规模位列全省第4。三是支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全市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17亿元,并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产用工按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补贴。四是支持学校复学。统筹预算资金解决困难学生学习终端设备、网络覆盖等问题,确保线上教育全覆盖,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投入680万元集中采购300万个口罩,保障开学防疫物资;安排2275万元用于教室安装空调,确保全市35个高考考点空调全覆盖,为疫情下的高考学子营造舒适的考试环境。

(二)攻坚克难、实干担当,全力抓收入聚财力,充实湛江振兴发展的“钱袋子”。2020年初,在疫情影响造成财政收入指标连续走低、部分重点项目资金难以为继的情况下,科学研判形式,出实招硬招,促进财政收入形势连续好转,筹集资金大幅增加,有力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奋力完成收入任务。市委、市政府先后部署召开三次全市性会议研究推进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形成财政收入管理强大合力。多次召开财税联席会议,科学预测分析税费情况,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财税工作无缝对接,抓好重点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盘活资产资源,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积极做好土地出让、水田指标转让等工作。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从5月起连续8个月回升,并在三季度末实现正增长,全年增长5%,增速排名全省第5位。全市土地出让收入144.17亿元,同比增长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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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筹集资金,筹集资金金额创历史新高。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推动下,市财政局及时把握政策机遇,主动协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0年,市直部门共争取上级资金274.86亿元,比2019年增加90.1亿元,同比增长48.8%。其中: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28亿元,同比增长31%;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8.95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5.17亿元;争取湛江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0亿元。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服务我市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协调促成巴斯夫配套项目市场化融资快速落地,2020年6月28日市基投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70亿元的长期贷款合同;2020年我市被财政部列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全省两个试点城市之一,获得中央财政奖励专项资金3000万元,可撬动银行资金15亿元为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

(三)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作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有效对冲疫情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做好“加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和政府有效投资力度。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6.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长68.1%,财政支出保持增长态势。用好用活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我市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9.94亿元,已全部分配,支出49.9亿元,支出进度99.9%,支出进度排名全省第2位;共收到新增债券资金128亿元,拨付进度100%,实际使用进度95.36%,其中特殊转移支付一般债券资金3亿元,实际使用进度100%,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

做好“减法”,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百姓的“好日子”。2020年累计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3.52亿元,将节省的资金用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点领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足额办理地方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约3.36亿元,支持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承租户租金3797.18万元,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做好“乘法”,精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精打细算,集中资金保障先进制造、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等关键领域。特别是在支持落实“六保”任务上精准发力:统筹5.79亿元用于技能提升、援企稳岗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加大民生兜底力度,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7.86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37亿元,发放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1.92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16.33万人次;拨付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资金0.92亿元,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及时调度县(市、区)库款,保障基层运转;拨付专项资金6.41亿元,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服务大局、优化支出,支持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做强湛江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支持我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能级,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力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投入14.47亿元用于扶贫相关项目;投入24.5亿元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省通报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我市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排名全省第2位。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13.39亿元支持推进污染防治项目和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三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方位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及时安排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全年化解隐性债务142.41亿元;全市未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及债务违约情况;建立并严格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根据省财政厅通报结果,2019年我市法定债务率的风险等级评定为绿色等级,全市总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支持推进“四大抓手”。一是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15.88亿元落实重点交通项目资本金和建设资金,推进国铁干线、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二是支持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统筹安排16亿元推动巴斯夫项目;统筹省市预算资金5.6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8.3亿元,用于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三是支持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市财政安排6.6亿元实施市政建设计划;2019-2020年市财政统筹安排7.6亿元支持全市创文基础建设补短板,城市品位和文明水平稳步提升。四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中央、省、市资金88.28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投入28.25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2.23亿元支持我市1636个村和307个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投入4.88亿元用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市在省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中排名靠前,为广东省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作出湛江贡献。

支持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和创新,投入5150万元支持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60万元激励、引导和促进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外贸稳外资;统筹省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33亿元,支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海洋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安排7.7亿元建设湛江湾实验室;投入5955万元支持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为科技创新强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用功支持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20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41.6亿元,同比增长6.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9%;全市“三保”支出364.08亿元,支出进度102.85%,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我市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支出16.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5%,支出进度排名全省第5位;落实各级财政资金37.36亿元,保障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办成办好。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17.37亿元,同比增长7%。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4亿元,投入1.16亿元新增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0110个;投入1.6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新增全市公办学前教育学位4500个;投入4.5亿元落实“两相当”政策、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1.29亿元;投入6.92亿元支持岭南师范学院和广东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全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

促进公共卫生应急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市卫生健康支出76.1亿元,同比增长3.4%。共投入14.08亿元加强医疗卫生补短板建设,推进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市妇幼保健院新院3个项目动工建设,推进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改造、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急危重症救治及服务辐射能力提升建设;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升级建设10家县级公立医院、7间中心卫生院、13家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和1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投入5.4亿元用于落实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促进民生保障提高标准。投入底线民生保障资金46亿元、医疗保障资金41.4亿元,八项民生保障标准继续提高:1.农村、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484元、702元提高到532元、772元,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251元、554元、提高到276元、609元;2.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确保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3.集中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1025元提高到1820元、1110元;4.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从每人每年1980元、2640元提高到2100元、2820元;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0元;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每年69元提高74元;8.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不同人员类别提高,提高幅度最高达12.5%。

促进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各级财政投入1.83亿元支持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安排3.16亿元推动粤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解决雷州半岛干旱缺水的历史问题。安排3.2亿元推动湛江文化中心项目正式动工建设,统筹安排5.86亿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建设。安排3308.72万元支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涉黑涉恶资金缴入市级库4.95亿元,安排1.1亿元支持实施全民禁毒工程,推动平安湛江建设。

(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扎实推进依法理财管财,财政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财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提升“财”为“政”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2020年部门整体自评实现全覆盖;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四本预算;绩效目标全面纳入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完善“花钱必问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在全省2020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遂溪县得分进入全国前200名,徐闻县、廉江市规范预算编制评价获满分。

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在市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正式运用“区块链+财政医疗电子票据+”技术,打造湛江财政电子票据数字化管理改革新模式,打通非税缴费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盘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开展划转国有企业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市直3家国有企业列入划转范围;积极配合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扎实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向人大报告工作。

提升工程审核效率。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为财政节支增效的定位,全年共送审金额53.8亿元,审定金额49.08亿元,核减金额4.72亿元,核减率8.77%。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对市直80个部门(单位)开展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核查,收回4000多万元,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市直单位“私车公养”问题、“三公”等行政经费以及市慈善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核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推行“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改革。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对部门的资金管理业务由过去分散多个科室管理调整为一个科室全方位全流程对口服务,理顺科室职责边界,优化服务和资金统筹,实现部门办事“只进一个门、只跑一个科、服务一张单、办事一张网、完整一本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人大联网监督管理改革。充分把握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一体化实施时机,搭建人大联网监督系统接口,实现人大监督系统和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实时联通,财政资金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联网接受监督的转变,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七)强化管理、大胆创新,全面加强管党治党,精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以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引领队伍建设,激发全市财政干部奋勇拼搏、真抓实干,取得优异业绩。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获全省一等奖,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被省评为优秀。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财政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党建工作指引手册》等10项制度。精心打造“红船精神”、“廉政建设”宣传走廊及“党员活动室”,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动员19名党员干部参加我市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全体财政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全市财政系统海晏河清政治生态。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61个,同步制定防范措施246 条。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活动,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树立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激励财政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大胆提拔使用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实效的年轻干部以及经得起急难险重任务挑战的干部。强化考核奖惩,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考勤和请(休)假制度》和《湛江市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激励奖金挂钩,突出奖勤罚懒,充分调动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各位代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0年全市财政系统团结实干、奋发有为、共抗疫情,圆满完成了全市财政工作目标,有效促进了我市高质量发展。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在不折不扣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达到638.8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24.2%。二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五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2347.5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72.3%。三是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效发挥。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民生投入累计达到1907.47亿元,民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八成以上,有力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共争取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354.44亿元,为民生补短板、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市政建设、产业园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四是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稳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放管服”,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向人大报告制度,人大联网监督管理改革取得良好成效,依法理财管财水平明显提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依法理财管财理念不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预算草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提能级、强基础、建高地、优生态、增福祉,基本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重要五年。全市财政部门必须肩负起重大历史使命,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围绕湛江“十四五”发展目标,找准财政工作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湛江抢抓政策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是打基础、强功能、走上发展快车道的关键一年。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科学研判财政形势,系统谋划财政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2021年财政收入形势分析

有利因素:随着疫情防控成效不断巩固,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国内大循环带动经济形势总体回暖,经济增长动力和活力大幅增强,为经济加快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利基础。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整治,带动企业发展和税源增加。重点项目陆续投产达产,税收效应逐步显现。

不利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对2021年经济的影响依然存在,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市深入挖掘非税增收潜力,全市水田指标转让、拆旧复垦指标交易等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共计19.24亿元,形成较高基数。减税降费政策也将继续影响2021年财政收入。

(二)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1+1+9”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力支持推进“三个一”建设、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四大抓手”、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全力支持打造国家战略联动与融合发展的重要连接点和支撑点,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依法理财管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三)2021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在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上,主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在收入上,积极稳妥组织收入,做好土地经营文章,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在支出上,多方筹集资金,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二是坚持保障重点,突出财政服务发展大局突出“三保”优先,确保“三保”支出足额编列,不留缺口;突出“以政领财”,把财政资源配置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把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突出节用裕民,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用政府部门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好日子”。三是坚持绩效预算,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排精准有效;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带动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坚持严控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财政风险,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影响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给长远发展留下隐患。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四)2021全市及市直财政预算草案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结合我市财政收入形势,参照全省5%的增长预期,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44.67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00亿元,同比增长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9.1%;非税收入44.67亿元,同比下降1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576.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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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80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76.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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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58.6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9.48亿元,同比增长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7.4%;非税收入19.12亿元,同比下降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77.49亿元。

2021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06.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7.49亿元。

2.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247.15亿元,同比增长45.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27.7亿元,同比增长5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306.28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19.42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06.28亿元。

2021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56.93亿元,同比增长84.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50亿元,同比增长9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88.38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2021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99.5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8.38亿元。

3.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总计0.62亿元,相应安排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2亿元。

4.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312.01亿元,比上年增加76.88亿元,同比增长32.7%;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5.61亿元,同比增长24.2%。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6.4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145.46亿元。

5.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严格落实债务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21年全市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2.15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15.65亿元、专项债券本金46.5亿元;全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8.73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5.94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2.79亿元。待省年中下达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务限额后,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6.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总目标总任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1)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安排民生支出69.16亿元。

①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教育支出6.93亿元。其中:安排2.5亿元用于城区学位建设,支持加快湛江一中新校区建设;安排1.14亿元支持学校修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积极落实各学段生均拨款经费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

②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排农林水(乡村振兴)支出10.62亿元。其中:安排3.06亿元,支持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安排1.9亿元用于村庄卫生保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乡村发展专项资金0.7亿元,支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安排0.3亿元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安排储备粮油专项资金1.17亿元,保障粮食安全。

支持全面建设健康湛江,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93亿元。其中:安排2.8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安排0.5亿元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保就业支出13.17亿元。其中:安排2.29亿元加强住房保障;安排2.1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安排1.27亿元支持拥军优属;安排国企解困资金0.7亿元,支持做好困难国企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和解决遗留问题;安排全市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39亿元,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支持推动绿色发展,安排节能环保支出7.77亿元。其中:安排污水处理费、垃圾焚烧处理费2.46亿元,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安排1.71亿元支持环卫作业市场化。

⑥支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0.34亿元。其中:安排公安专项经费5.89亿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排0.7亿元用于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保障消防安全;安排0.35亿元推进市司法劳教场所项目建设。

⑦支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安排文广旅体支出1.8亿元。其中:安排0.19亿元加强宣传湛江,提高湛江知名度和美誉度;落实湛江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经费。另外,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湛江文化中心建设。

⑧支持做强交通枢纽支撑功能,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3.6亿元。其中:安排航道建设维护经费2亿元;安排机场高速公路资本金2亿元;安排1亿元推进省道S374线霞山百蓬至麻章田寮村段改建工程(湛江大道)远期工程;安排航班补贴、高铁补贴、公交补贴、公共自行车运维补贴等2.5亿元;安排国省道、县乡道、“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养护资金2.55亿元。

(2)支持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安排实体经济发展资金11.91亿元。其中:安排7.17亿元,落实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项目资本金和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激励资金,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技改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安排3.8亿元,支持湛江湾实验室建设、运营、人才引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支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4.92亿元。其中:安排8亿元实施市政建设计划;安排2.8亿元用于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建设;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经费2亿元;安排1.5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4)坚持防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安排防范化解风险支出25.16亿元,支持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四、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抓好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依法理财管财,不断提高财政治理能力,全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坚持抓好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措施,全面加强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提升城市经营理念,保障土地收储工作资金需要,确保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目标。继续抓好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想方设法盘活现有的国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土地资源和闲置资产。支持钢铁、石化、造纸等产业聚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养财源税源。

(二)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激发湛江高质量发展活力。健全常态化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对部门预算一般性项目支出按不低于10%予以压减,对非重点、非刚性事业发展类资金,在上年度预算的基础上调减15%,压减腾出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坚决兜牢民生底线。把握好政策时度效,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增强国家、省、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支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等重点领域上展现新作为,促进我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幸福湛江。

(三)坚持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围绕“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花钱必问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深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市、区)财政关系。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加强“数字财政”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财政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坚持依法理财管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严格执行预算法及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主动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晒出“明白账”,打造“阳光财政”。在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申报、发行、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调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向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人大、审计、财政以及各部门单位横向联系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锻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牢记财政部门政治机关定位,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市财政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财政综合素质能力培训,提升财政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建设廉洁财政。健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提升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中体现财政部门的担当作为。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勇往直前,主动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湛江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2021年11000_sbj政府预算.pdf

附件:草案汇总.pdf


图片解读:《一图读懂湛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