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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31 17: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4-1

 

关于湛江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海武

2016年81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围绕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目标,做好抓收入、管支出、保障民生、深化改革等工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同比增加2.7亿元,增长5.0%。其中,税收收入31.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9%,同比下降0.6%;非税收入25.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1%,同比增长12.8%。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5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同比增加22.01亿元,增长14.1%。支出集中在教育、社保就业、医卫计生及一般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共支出126.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同比增加0.4亿元,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11.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6%,同比下降2.9%;非税收入11.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4%,同比增长7.2%。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同比减少9.50亿元,下降23.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同比下降28.5%。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59亿元,同比下降48.0%。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同比下降18.7%。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同比下降57.5%。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6亿元,同比下降76.9%。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同比下降35.8%。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七险种当年收入77.12亿元,完成预算的48.46%,其中征收收入32.39亿元,完成预算的38.02%;加上上年结转的累计结余79.75亿元,总收入为156.87亿元。

上半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七险种当年支出59.27亿元, 完成预算的37.92%,其中待遇支出57.53亿元,完成预算的37.73%。各项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7.84亿元,历年累计结余97.59亿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缴收入207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8%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预算支出695万元。其中,市直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支出144万元,市属困难企业退休领导人补贴551万元,余额5522.14万元将结合预算项目进度于下半年支出。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86个部门总收入拟安排354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4107万元(含预算安排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基金预算安排的拨款),事业收入及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361万元,其他收入135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86个部门相应安排总支出354603万元。

(七)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情况。

1.置换债券情况。

2016年,省下达我市置换债券额度71.77亿元(一般债券15.68亿元、专项债券56.09亿元),其中市本级置换债券额度52.37亿元(一般债券8.87亿元、专项债券43.5亿元)。截至2016年6月,省通过定向承销及公开招标方式发行置换债券65.73亿元(其中市本级52.37亿元)。

2016年,市本级置换债券52.37亿元。主要包括市政建设类项目5.41亿元(含海湾大桥东岸配套工程项目、人民大道路面改造工程、森林公园生态恢复工程等项目)、公路建设类项目12.65亿元(含“迎国检”国省道改造项目、疏港一级公路等项目)、土地储备类项目14.69亿元、保障性住房类项目15.27亿元(含钢铁项目安置小区)、教育融资类项目0.08亿元、文化类项目0.02亿元、水利建设类项目2.22亿元(含污水处理厂等项目)、BT项目类2.03亿元(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周边基础设施BT项目)

2.新增债券情况。

2016年7月,省下达我市第一批新增债券18.53亿元(含省直管县8.74亿元),并预告将下达我市第二批新增债券额度17.01亿元(含省直管县7.72亿元)。

2016年两批新增债券优先用于年初预算预计在新增债券中安排的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亟需安排的项目。新增债券资金按规定,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调整预算,并纳入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

(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上半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5.41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市本级33.12亿元,补助各县(市、区)112.29亿元。

上半年,市本级财政补助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21.38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847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7382万元,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20万元,结算补助1.32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302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64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1.46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8.09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74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635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19亿元。

(九)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认真贯彻中央、省的财政政策,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其中,教育支出44.02亿元,同比增支5.09亿元,增长13.1%;医卫计生支出36.39亿元,同比增支6.43亿元,增长21.5%;社保就业支出30.40亿元,同比增支6.10亿元,增长25.1%;农林水事务支出13.71亿元,同比增支3.32亿元,增长32.0%。

上半年,拨付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投资项目10.15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33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5.1亿元,湛江钢铁建设项目资金7218.3万元。

(十)全市及市本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会议费支出2157.62万元,同比增支279.32万元,增长14.87%;全市“三公”经费支出9351.14万元,同比减支2802.16万元,下降23.06%。

上半年,市直会议费支出679.3万元,同比增支262.04万元,增长62.8%;市直 “三公”经费支出6062.81万元,同比减支1703.66元,下降35.75%。

二、2016年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坚持以抓收入为重点,不断加大征管力度。

一是建立收入预测制度,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每月定期上报当月收入完成数及收入预计完成数,实时掌控全市财政收入入库情况。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密切跟踪税源,了解“营改增”政策对我市收入的影响,避免财政收入波动过大。三是提高预算执行分析水平,及时分析财源变动情况。

(二)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工业持续发展。落实7400万元支持产业园区和招商引资“三讲三评”工作,下达奋勇高新技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贷款贴息资金3000万元;拨付2015年度企业发展及技改专项资金2900万元;省市及社会资金筹集1.6亿元联合组建我市政策性担保机构,促进我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二是支持农业和渔业加快发展。下拨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21亿元,获得省预下达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中央安排我市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优质稻产业带)资金1040万元;拨付1088万元促进渔业转型升级。三是支持服务业发展壮大。获得中央、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等专项资金1326万元;安排2015年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从2014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120万元设立“新网工程”扶持资金;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举办2016湛江东盟农产品交易博览会;拨付350万元办好第三届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及海鲜食材采购大会。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科技专项资金4700万元,安排“南方海谷”专项资金3000万元

(三)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关键,推进城市扩容提质。

一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拨付4.33亿元支持市政项目建设,拨付7218.3万元推进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项目、鉴江供水枢纽工程等钢铁项目配套工程建设。二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核拨茂湛铁路、汕湛高速和东海岛铁路等项目征地补偿款约3.91亿元,拨付云湛高速资本金1.19亿元。三是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安排5000万元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获得中央及省环保专项资金1.38亿元,安排公共交通扶持资金1.53亿元,扎实推进“三个城市”建设。

(四)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确保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上半年,全市11项民生支出145.52亿元,同比增长1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6%。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支出33.40亿元。落实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和十大民心工程资金2.2亿元,支出进度30%。

教育方面。拨付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经费2300万元,下达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45亿元,落实9878万元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省市安排9173万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

社会保障方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配套资金2.03亿元,拨付省市就业专项资金258万元和省级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1560万元,安排市残联残疾人保障金3504万元,省市安排2016年度残疾人“两项”津补贴配套资金5137万元,下达民生保障资金5261万元,拨付1073.1万元保障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安排补助300万元落实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

医疗卫生方面。安排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市级配套资金1亿元,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31亿元,及时拨付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中医药建设等各项医改经费9906.08万元,下达1647万元全面落实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落实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3732万元。

文化体育方面。整合400万元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遗工作、博物馆防雷接地安装工程等项目,安排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经费1236万元

农民生活生产方面。安排精准扶贫市级专项资金3300万元,安排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省市落实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688万元,省市下达农村基层组织保障经费1.35亿元。安排公共服务建设补助经费1000万元,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机构全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50%以上。

(五)坚持以财政改革为抓手,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一是深化国库改革。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资金安全检查,全面推开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推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目前,我市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乡镇已达90个,覆盖率96%;开展改革的乡镇单位数1059个,占单位总数的96%。纳入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的单位248个。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力度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15年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27个单位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截至2016年6月底,已追缴财政资金5404.70万元,追回财政资金451.90万元,退还违法所得24.54万元,实施行政罚款0.5万元,纠正不实核算10794.72万元。三是严格绩效考评。及时通报2015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情况,制定《湛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全面科学衡量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绩效。四是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完善“组财镇代理”制度,全市行政村全部纳入会计委托代理范围,97%的村民小组实行会计委托镇代理。全市共清理集体资金26.4亿元,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13957个,开户率99%。

三、下半年我市经济形势分析及财政重点工作

(一)经济形势分析

1.有利因素。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稳中有变,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增长。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157.7亿元,增长7.8%,分别高于全国、广东省1.1和0.4个百分点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顺利召开,进一步激发了民营经济活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不利因素。收入方面,受“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或取消、成品油价格持续下跌、上网电价及卷烟出厂价格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完成年度财政收入压力较大。支出方面,继续严抓财政支出进度,重点项目和民生事项的资金需求持续加大,导致支出压力大。

(二)财政重点工作。

1.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有效促进财力稳步壮大。

进一步完善财税部门联席工作制度,加强对税源的分析,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的影响。发挥财源信息平台作用,加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大力支持相关产业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2.抓住重点,加大投入,大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力度扶持工业园发展,拓宽工业园区发展空间。用好、用活、用足财税政策,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潜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优势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降成本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力度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钢铁、石化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3.优化结构,保障民生,有力促进社会持续稳定。

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将财政支出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层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三农”发展,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4.加快改革,完善机制,有序促进体制持续优化。

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加快预算执行。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健全财政管理内控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完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依法审查监督制度的决议》,现将《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一并呈上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