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李
曜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湛江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三化”“三大”发展思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同比增长5.9%,可比增长25.1%,超额完成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预期目标。其中:税收收入90.37亿元,同比增长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8.1%;非税收入65.24亿元,同比增长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60.78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33亿元,同比增长4.1%。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60.78亿元。
2.市级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34.85亿元,同比下降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9.8%;非税收入23.44亿元,同比增长2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9.29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04亿元,同比下降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9.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同比下降2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87亿元,同比下降19.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71.07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98亿元,同比下降7%。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71.07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9%,同比下降24.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88亿元,同比下降2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0.98亿元。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66亿元,同比增长38.9%。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0.9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8%,同比下降23.8%。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7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95亿元。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亿元,同比增长226.9%。加上调出资金5.93亿元,年终结余370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95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9.5%。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98亿元。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亿元,同比增长205.7%。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945万元,调出资金5.4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9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0.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71.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9.72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64.39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3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14.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6.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27.56亿元。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1114.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86.74亿元、专项债务827.3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2023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13.6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73.67亿元(一般债券13.67亿元、专项债券160亿元);再融资债券40亿元(一般债券14.03亿元、专项债券25.97亿元)。
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0.0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4.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25.97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2.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8.65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4.13亿元。
二、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23年,受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以及土地市场恢复不达预期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紧平衡特征更加凸显,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超出预期。面对严峻的财政运行形势,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靠前指挥、一线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市各分管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调研财政工作并给予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难中求成,以非常之举、务实之策,主动作为,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把握财政收支时序,加强财政运行调度,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强化落实重大部署,以“竞标争先、比学赶超”良好状态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支撑。
(一)着力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全力以赴开源增收
2023年,面对税收收入恢复不及预期、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多重减收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收入组织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以超常规工作应对超预期的困难和挑战,努力推动全市财政持续恢复向好。
一是大力培育优质税源,不断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研究制定《湛江市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稳岗就业等政策措施。强化对企业精准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2023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43.6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22.9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20.7亿元,以“真金白银”有力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全市新增“个转企”1580家、“小升规”55家。
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印发《2023年湛江市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方案》《2023年市级财政增收节支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将收入目标任务分年分月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形成上下纵向联动、部门横向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分析和纳税指导,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缴力度,持续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制造业缓缴税款入库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免抵调库指标支持;加快土地挂牌出让和城市更新项目推进进度,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全力推动矿业权、水田指标、海砂出让等工作,努力克服上年同期拆旧复垦和耕地指标出让等大额非税收入高基数影响,避免财政收入大起大落,为稳定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盘子。一方面,争取财政补助额度稳步提高。2023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93.83亿元,比上年增加23.7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争取省下达财力性补助167.48亿元,同比增长8.8%。另一方面,争取中央示范激励取得新突破。我市申报的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在全国竞争性评选中排名第三、全省排名第一,获得3亿元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支持;首次获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得奖励资金2250万元。
四是全力争取债券项目资金,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争取省下达我市两批次新增债券资金173.67亿元(一般债券13.67亿元、专项债券160亿元),同比增长3.5%,推动了产业园区、功能区、交通、医院、学校、科研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为我市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着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财力办大事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查意见,大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在收入实现少于预期的情况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仍完成543.33亿元,同比增长4.1%,有力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一是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创新构建“百千万工程”财政投入机制,出台《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统筹本级财政资金、省涉农资金、国债资金、债券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错位配置、拼盘使用,强化“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2023年,下达县(市、区)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369亿元;分配县(市、区)新增债券资金135.96亿元,约占全市新增债券资金八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投入三农领域32.69亿元;争取省级涉农资金24.49亿元投入“百千万工程”相关领域,资金大幅向县(市、区)倾斜。支持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市级投入0.5亿元支持湛江国际水产城项目建设,统筹0.83亿元支持深远海养殖网箱公共试验服务平台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成功争取金鲳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专项资金0.6亿元,争取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0.5亿元支持创建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631个。
二是支持大园区建设、大文旅开发、大数据应用。坚持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塑造湛江后发崛起新优势。支持加快大园区建设,2023年安排专项债券76.71亿元支持全市58个产业园区、功能区项目建设,约占全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五成。推进大文旅开发,统筹投入5.12亿元支持我市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安排湛江市文化中心项目建设资金1.69亿元,湛江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资金0.9亿元。争取省下达金牛岛红树林精神文化活动基地建设经费800万元,统筹安排366万元支持原创音乐剧《红树林深处的灯塔》的创作及打磨提升,着力讲好“湛江故事”,打响“红树林之城”城市品牌。深化大数据应用,市级统筹1.26亿元支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建成“粤治慧”市级基础平台,推动建设全省首个具有实体服务大厅的数据交易服务基地。2023年我市首次登榜“中国数字百强市”(第57位)。
三是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出台《湛江市产业用地收储周转资金工作方案》,破解产业用地资金短缺困境。强化资金协同投入机制,印发《湛江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以“八大举措”引导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向产业集聚,推动提升我市产业承载能力。统筹2.9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发展。争取省支持我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0.5亿元;成功争取省将我市列入产业有序转移重点主平台建设,支持我市资本金4.3亿元。
四是支持绿美湛江生态建设。紧紧围绕省委关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部署,立足我市自然资源禀赋,加强财政政策支撑和资金统筹优化,大力实施绿美湛江“七大行动”,全力推动构建绿美湛江生态建设格局。积极申报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继2022年徐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之后,2023年申报的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再次获得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3亿元;吴川美丽海湾项目获省级竞争性评选资金0.3亿元;麻章金牛岛示范点成功争取省级建设资金0.2亿元;统筹省级涉农资金0.61亿元用于造林、抚育及生态修复。落实先造后补等扶持政策,探索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绿美湛江生态建设,为全力推动绿美湛江生态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五是支持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推进科技兴市,加强任务和资金统筹,提高科技投入效能。推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持续壮大创新实力和战略性科技力量。2023年统筹安排湛江湾实验室相关资金3.74亿元,累计投入24.28亿元,推动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园区顺利落成,渔业大数据中心正式启用,蚝产业技术研究院揭牌。
六是支持打造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大力支持港口建设,争取省财政厅协调中央重新下达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建设补助资金4688万元,累计争取25.17亿元支持推动湛江港升级为华南地区唯一通航40万吨船舶的世界级深水港口。支持完善陆路交通网络,争取省调增安排农村公路补助资金1.13亿元,首次获得“百千万工程”交通领域重点支持项目(美丽农村路)资金6637万元及普通公路省级激励奖补资金3288万元;下达湛江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费补贴2000万元,下达徐闻港进港公路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投入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广湛高铁湛江北站一体化工程、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12.83亿元。
(三)着力保障基本、改善民生,不断织密扎牢民生安全网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选准选好、办好办优市十件民生实事。2023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34.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八成。拨付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支出97.33亿元,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在幼有善育上持续用力。积极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全市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幼儿园基础办学条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好园”的美好期盼。2023年统筹撬动各类资金9613万元支持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760个,完成预定目标(5100个)的112.9%,超额完成公办幼儿园学位年度建设任务,切实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二是在学有优教上持续用力。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落实基础教育经费14.88亿元,惠及学生达170.16万人;统筹安排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1.1亿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达资金1.75亿元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促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投入学位建设资金2.17亿元,全市新增城镇公办中小学学位2.28万个。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多渠道安排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补助资金1.78亿元,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统筹各类资金3.75亿元,支持职业学校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专业建设。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下达1.05亿元,落实教师工资“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下达1370万元支持实施“新强师工程”、银龄讲学计划,促使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三是在劳有厚得上持续用力。落实落细稳岗就业政策,2023年统筹就业补助、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等资金3.08亿元,支持落实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等各类补贴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9万人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61万人,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2.7%、123%。
四是在病有良医上持续用力。2023年统筹各类资金2.79亿元,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和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多渠道筹集资金4.85亿元,支持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等项目建设,提升我市面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37亿元支持基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五是在老有颐养上持续用力。2023年统筹安排6213万元,支持推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累计完成适老化改造5925户,完成指标任务的208%;119家长者饭堂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29张,其中新增护理型床位641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4%,让特殊困难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六是在住有宜居上持续用力。多渠道筹措资金5.54亿元,支持公租房、老旧小区改造、租赁住房补贴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危房改造任务143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6个,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349套,为我市多层级群体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加快补齐社会民生短板。
七是在弱有众扶上持续用力。2023年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残疾人两项补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等资金16.94亿元,稳步提高救助水平。2023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从828元、579元提高到857元、600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每人每月分别从653元、315元提高到676元、326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从1325元、927元提高到1372元、96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用每人每月从1313元提高到1359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用每人每月从1949元提高到2017元;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从188元提高到195元,重度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从252元提高到261元。全市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覆盖超20.1万人。
(四)着力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聚焦财政管理关键环节和问题瓶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一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完善以项目管理为重点的预算管理模式,印发《湛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科学、高效。二是纵深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已印发湛江市应急救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和公共文化等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形成权责配置更加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三是稳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扎实开展预算执行分析、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拓展决算分析应用,更好发挥领导决策参谋作用。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获全省一等奖(连续四年获一等奖),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全省二等奖,部门决算工作为全省表扬单位。四是高质量开展事前绩效评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机制,将事前绩效评审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关口”,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2023年完成事前重点绩效评审项目15个,涉及总投资额45.7亿元,经评审共压减投资估算31.5亿元,压减率68.9%。五是健全预算前置审核机制。2023年市对11个县(市、区)收入预算、“三保”等重点支出预算全面铺开前置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实行源头管控。六是深化数字财政建设和应用。突出“制度+技术”,把财政管理政策转换为技术管控规则,嵌入系统形成“硬约束”,为全市财政管理装上“智慧大脑”。积极开展财政数据应用建设,率先将省财政厅成熟的财政数据应用场景进行落地。完善“三保”项目资金支付“绿色通道”,2023年“三保”项目资金从申请到执行“点对点”电子支付近4万笔,合计金额约56.36亿元,其中涉及基本民生项目资金9.82亿元,加快民生实事的推进实施。七是强力推动基层财政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坚持全市“一盘棋”,树牢依法理财管财理念,在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现场督办、实时监控、绩效考核等方面不断加强对县(市、区)财政工作的指导帮扶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2023年,徐闻县、廉江市入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全国前200位。八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协同各部门合理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2023年促成“政采贷”业务255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2.02亿元,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监督和指导采购单位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为37.74亿元,占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91%,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获评全国先进。九是推动财政预结算审核提速增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规范的通知》,对预结算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大力压缩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推动政府投资更加规范、节约、有效。十是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设立小微企业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搭建“政银担”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引入“金融活水”。2023年,我市“政银担”项目发放贷款444笔,金额5.61亿元,同比增长110%。
(五)着力筑牢底线、防范风险,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底线思维,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湛江平安湛江。一是加大公共安全支持力度。加力支持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提升我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9.32亿元,同比增长5.5%。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保障。安排湛江市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应急、三防等项目资金,聚力支持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4亿元,同比增长26.4%。三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亿元,为短时间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提供有利条件。下达新冠患者医疗救治费用财政补助资金825万元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资金1.25亿元,全力做好新冠患者医疗救治和医务人员关怀工作。四是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支持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发放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51亿元,100%完成应发任务。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安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资金1.21亿元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1亿元,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统筹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配套资金4.9亿元,切实发挥财政为“三农”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五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面实施市对县(市、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对“三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完善“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县(市、区)库款运行管理,确保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经全市共同努力,我市“三保”保障总体平稳,基层财政运行总体有序。加强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链条、全方位管理,向省财政厅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40亿元,有效缓解全市财政支出压力,全市政府债务风险保持总体安全可控,隐性债务继续保持“零增长”。扎实有力推进财会监督,制定《湛江市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等9个方面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力提高财会监督权威,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将17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9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在指标分配和支付环节实施监控,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安全合规。
(六)着力加强党建、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湛江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政治建设,铸牢财政机关政治属性。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多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35次,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湛江财政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专家教授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财政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制定财政工作业务全流程风险点、“打补丁”制度、执行情况“三张清单”,制定制度措施93个,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标市委、市政府要求,聚焦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8个调研方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和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公务接待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14个,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铁军。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创新选育管用机制,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湛江财政系统人才库,加强财政青年人才储备;利用“湛江财政大讲堂”举办政治理论、财政业务、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32场次,提升财政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举办“竞标争先”行动誓师大会及演讲比赛、“青春建功阅见发展”读书分享交流会、中高级职称及研究生人员座谈会、“科长上讲台讲课”等活动,激发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严管厚爱、任人唯贤,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堪当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铁军。2023年,市财政局国库科、经开区财政局预算科获评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我市4名同志获评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超出预期,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严峻形势面前,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财政工作始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信心、增强底气、迎难而上,经过艰苦努力,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湛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收支矛盾较以往进一步凸显,防范风险、保障民生任务艰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仍不够到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的理念、方法如何更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亟需进一步深化和改进,财政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三化”“三大”发展思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进”的信心,保持“快”的节奏,拿出“拼”的劲头,树牢“实”的导向,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担当作为。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随着国家和省出台的系列稳经济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增强和巩固。但受经济恢复基础还不牢固、房地产市场预期尚未稳定、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政府资源资产盘活空间有限等因素综合影响,财政增收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土地出让市场具有不确定性,给2024年收入组织工作带来不小挑战。从财政支出看,为充分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释放积极信号,需要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湛江生态建设等重大决策、重大任务资金需求较大,以及科技攻关、教育、人才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加强保障。此外,“三保”、债券付息及政府付费等增支需求加大,刚性支出增长趋势十分明显,统筹平衡资金的难度空前。总体看,2024年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刻把握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五个必须”的规律性认识,增强信心底气、保持战略定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抢抓机遇、防范风险,聚精会神做好自己的事情,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坚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过紧日子、防范风险,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年初预算到位率,全市“一盘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财政贡献。
(三)2024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效统筹“四本”预算,有效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国债资金,有效统筹本级资金和上级资金,有效统筹增量资金和存量资金,有效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努力挖潜增加可用财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与金融等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有效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更好发挥拉动需求、促进经济循环的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过紧日子,保障重点。落实落细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部门和单位运转性经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可以省的钱都省下来,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乱花。更大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力落实“百千万工程”、制造强市、海洋强市、绿美湛江生态建设等重点部署的资金保障。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用心用情办好年度十件民生实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滴灌,用实打实的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成本效益和责任约束,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兜牢“三保”,防范风险。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财政行稳致远。
(四)202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预期收入160.2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5.34亿元,同比增长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9.5%;非税收入64.94亿元,同比下降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593.35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86.82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93.35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14.6%,预期收入66.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1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8.1%;非税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1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37.67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09.6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7.67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2.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116.7%。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19.01亿元,同比增长148.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58.5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17.1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和债务还本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8.5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66.5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9.5亿元,同比增长12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69.68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34.7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和债务还本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9.68亿元。
3.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978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45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325万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0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44亿元。按照2024年收入总规模计划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44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4289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4289万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234万元。按照2024年收入总规模计划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234万元。
4.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94.53亿元,同比增长7.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支出188.83亿元,比上年预算执行数同比增长10.4%。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5.7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170.09亿元。
5.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严格落实债务偿还计划,统筹再融资债券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其中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1.22亿元,利息32.97亿元。
6.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聚力支持“百千万工程”。安排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品牌建设、培育典型镇典型村中心镇重点镇、农村生活污水、驻镇帮镇扶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公路网络建设等项目资金28.96亿元,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聚力支持落实“三化”“三大”发展思路。落实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安排4.49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大文旅开发,持续深化大数据应用。
——聚力支持制造强市建设。围绕绿色钢铁、绿色石化、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蓝色海洋经济,安排扶持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产业承接主平台、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海洋牧场建设等资金11.2亿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具有湛江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制造强市建设迈出新步伐。
——聚力支持绿美湛江生态建设。安排“红树林之城”建造、雷州半岛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监测、垃圾处理等有关经费2.34亿元,支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构建绿美湛江建设新格局。
——聚力支持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安排城乡居民医保、残疾人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困难群众救助、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应急、双百工程、优抚对象补助、促进就业创业等经费21.54亿元,不断改善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聚力支持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排科技发展、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湛江蚝产业研究、良种良法等经费0.68亿元,支持实现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聚力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培优、生均拨款、新增学位建设、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教师队伍建设等经费7.71亿元,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
——聚力支持文化强市建设。推进大文旅开发,安排文体赛事、媒体合作、区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宣传等经费1亿元,支持加强高品质文化供给,更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聚力支持巩固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安排广湛高铁湛江北站一体化工程、合湛高铁、湛海高铁、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航班补贴等项目资金12.83亿元,支持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聚力支持构建新安全格局。安排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疫情防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等资金6.44亿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另外,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省下达我市债券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对交通、教育、卫生、科技、市政、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等资金安排不足的项目将在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开源节流优化结构,切实提升财政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切实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认真摸清增长点,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税收征管,健全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盘活,探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偿盘活工作,拓宽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企业服务,把更多的企业引进来,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聚焦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运用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土地综合开发等融资方式和政策,加快在产业园区、城市交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建设,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二是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保障。树牢过紧日子理念,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融入到财政管理日常工作中,把紧的压力传导到部门和单位。2024年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按10%的比例统一压减,努力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百姓的“好日子”。紧紧扭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不断强化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努力以财政的“稳”和“进”促进全市的“稳”和“进”。突出绩效要求,创新资金支出使用方式,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
(二)坚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加强财政经济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动资金快速精准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制造业当家各项工作,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的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做强做优。不断完善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监管机制,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组合使用专项债、税费优惠、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政策工具,扶持海洋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加快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好“大环境”,更好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提升老年人生活保障。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动力,扎实推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完善对下级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构建完善综合、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加强财政资金事前绩效评估为重点,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应用。围绕加强资金安全、提升使用绩效等目标,深化收入统计、支出分析、库款管理、“三公”经费等专题应用,做好数据赋能,助力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财政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加强监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加强“三保”保障及运行监管,密切关注各县(市、区)“三保”落实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守底线,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和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持续巩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成果。强化震慑,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继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财会监督重点,创新财会监督手段,通过系统联动、专项整治、方式创新、手段集成,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威慑力,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狠抓财政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系统观念,坚决防范系统风险。科学研判、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助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等领域风险隐患,有效防止其他领域风险向财政传导,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奋力开创湛江财政管党治党新局面
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定位,自觉扛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督,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提升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人才队伍,全市“一盘棋”推进财政干部系统化培养、专业化锻造、数字化赋能、一体化提升,提高财政干部应对重大斗争、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和素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坚定信心、开拓奋进,苦干实干、担当作为,努力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为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湛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