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湛经信技改〔2016〕93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有关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企业自愿申请、第三方机构通过完工评价、现场核查、核算和审核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生产线(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和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珠江啤酒易拉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湛江市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第一批)项目,现将项目资金下达计划(四舍五入至万位后一位小数点)公示如下:
1.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生产线(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补助170.8万元;市级补助223.4万元;县级补助71.6万元。
2.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珠江啤酒易拉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补助1.5万元;市级补助137.3万元;县级补助44万元。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3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湛江市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759-3333143,
湛江市财政局——0759-3220716。
特此公示。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