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5)
湛江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李汉东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目标,抓好增收节支,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来源于我市财政总收入652.81亿元(快报数,下同)。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6亿元,完成年度汇总预算的103.1%,同比增长7.7%,增速排名全省第二。其中:税收收入92.11亿元,同比增长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2%;非税收入39.15亿元,同比增长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32.68亿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03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八项支出385.68亿元,同比增长7.8%。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2.68亿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同比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36.48亿元,同比增长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9.4%;非税收入16.06亿元,同比增长1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0.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 306.28亿元。
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43亿元,同比下降8.2%,主要原因是市直土地出让收入短收,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上年减少23.05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6.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51亿元,完成年度汇总预算的102.2%,同比下降27.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下同)81.72亿元,同比下降33.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8.97亿元。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91亿元,同比增长54.3%。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8.97亿元。
2.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3%,同比下降64.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0.11亿元,同比下降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0.24亿元。
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16亿元,同比下降20.1%。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0.24亿元。
(三)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870万元,收入总计3.93亿元。
2019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16亿元、年终结余0.39亿元,支出总计3.9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263.5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1%。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221.3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3%。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当期收支结余42.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1.81亿元。
二、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19年,面对中美贸易摩擦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我市大建设大发展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收支矛盾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预算决议要求,支持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步伐更自信、更平稳、更坚实。
(一)主动作为抓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压实收入责任。坚持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及时分析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涉税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强化收入征管。做好税源摸排,定期跟踪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增收潜力,确保各项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入库。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全省第二。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积极开拓创新,多渠道筹集资金,有力保障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支持推进“三个一”建设、持续推进“四大抓手”、做好“四篇文章”、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对市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并将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成效纳入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绩效考核。2019年,市直部门共争取上级资金184.75亿元,比上年增加94.31亿元,同比增长104.29%。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7.7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
全力争取省政策支持。为解决我市财力困难问题,坚持不懈通过各种途径向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争取政策支持,获省增加安排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5.62亿元,为全省最高。
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探索推进巴斯夫配套项目市场化融资工作,获国家开发银行批准巴斯夫配套项目贷款授信70亿元。稳步推进PPP项目建设,全市在库的PPP项目共30个,2019年新增入库5个,在库项目总投资额405.05亿元,比2018年增加53.75亿元。
(三)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扶贫支出9.63亿元,有力保障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安排市级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081.5万元,保障落实我市新增的2163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1.58亿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61553人。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拨付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协作资金600万元。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1亿元,同比增长69.5%,支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开展。安排8300万元支持建设麻章农村污水处理站、菉塘河生态廊道、南柳河截污工程等项目,大力推动主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作。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全方位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隐性债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支出的同时,压减一般性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严控财政风险。三是根据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低于预期研判,从2019年5月开始暂缓、暂停非重点项目支出资金拨付,控制土地相关支出垫付挂账。四是采取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督促融资平台还款等多种措施清理垫付资金25.01亿元,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四)支持推进“四大抓手”,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体系。落实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省级资金17亿元。湛江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获得中央及省补助资金17.56亿元。拨付玉湛高速、汕湛高速、东雷高速等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9.48亿元。拨付县道、乡道农村公路硬底化及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补助资金3.66亿元。
持续加大力度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以扶持园区建设为抓手,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强化工业载体建设。统筹省下达的1亿元帮扶资金和1.8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绿色循环发展、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促进园区提质增效。
有效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拨付5.3亿元支持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照明亮化、环卫设施升级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等174个市政建设项目。安排1000万元支持开展“厕所革命”,升级改造市区40座公厕。安排环卫市场化专项资金及考评奖励经费1.05亿元,确保环卫市场化工作运行顺畅。安排维护资金8800万元,逐步提高公园绿地维护水平。安排2000万元支持市区停车场(停车位)建设。从2019年起两年共统筹29.22亿元支持全市创文基础建设补短板,城市品位和文明水平稳步提升。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财政下达我市涉农资金22.68亿元,市财政安排10.95亿元,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用水管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其中,投入1.85亿元用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投入3.66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安排750万元支持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镇(街)村环卫新建及改造工程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环境。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出台《湛江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按照“一池一库六类别”的模式,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三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涉农民生支出项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和项目的整体合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
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安排扶持企业技改和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1600万元,支持企业上规模及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省市财政出资8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准备金,为我市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支持,现入池企业176家,其中16家企业获金融机构超1.6亿元贷款。充分发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用,累计向我市民营企业提供超1.5亿元融资担保。
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科技专项1.17亿元,支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落实湛江湾实验室建设经费1.55亿元,支持培育新动能,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
支持企业减负。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73.75亿元,其中减免企业、个人税费负担44.47亿元,继续助力社会降本增效。加强财税政策对接,为留抵退税政策快速落地“架专线、开绿灯”,全年退付企业8.89亿元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大幅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水平,增添市场活力。
(六)大力实施民生财政,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2019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13.7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6%,全力支持“两不愁三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09.65亿元,同比增长11.7%。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两相当”、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经费,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加大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全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
保障卫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卫生健康支出73.58亿元,同比增长11.7%。支持医药卫生改革落地生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新增19个项目,规范建设1314个村卫生站,改扩建7间中心卫生院,建立5个县级医疗急救体系,新建或改扩建升级16家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待遇保障,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保障民生继续提标。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9亿元,同比增长11.2%。在巩固2018年全市十二项民生保障标准提高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十项民生保障标准: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38元提高到702元,人均补差水平从503元提高到554元;2.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84元,人均补差水平从228元提高到251元;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确保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4.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685元;5.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25元;6.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人每年1890元提高到1980元;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2640元;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每年55元提高到69元。
保障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拨付省市财政资金9293万元,支持就业创业及劳动力技能培训,有效促进稳就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3.08亿元,完成省定目标12亿元的109%,同比增长10.8%,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市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4亿元,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市财政安排禁毒工作经费1.09亿元,支持深入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安排5198万元,支持“雪亮工程”及建设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全市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459.07万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我市扫黑除恶知晓率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提升”全省第六,有力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支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强化政治保证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2019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7.36亿元,其中市级投入2.1亿元,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支持推进市委党校迁建项目。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4.13亿元,推动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开工建设。此外,争取省安排我市党校迁建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使该项目成为全省首个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地级市党校项目。
推动红色文化建设传承。省、市财政共安排资金2554万元,支持推动雷州青年运河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红色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革命老区发展。
(八)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全面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明晰预算管理权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预算编制,稳步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优化涉农资金。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稳步推进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入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好2019-2021年财政中期规划。加强县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推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规范化、制度化,2019年财政部通报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湛江市得分位列全省第1名,其中吴川市和遂溪县排名进入全国前200名,是全省唯一有2个县进入全国前200名的地级市。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印发《湛江市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推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47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核查,对9个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和6个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开展重点评价,推动绩效管理扩围升级。
大力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自2019年8月20日我市成功开出第一张财政电子票据起,全市上线单位382个,上线单位数量排全省前列。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网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融合衔接,首次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打通非税缴费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切实强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通过邀请市人大开展现场监督、开放预算执行系统和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建立了集预算编制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以及存在问题整改等多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联网接受监督的转变,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九)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提升规范理财水平
加强财政监督。在重点财政专项资金、会计监督、预决算公开、财政存量资金和基层财政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涵盖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并就查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规范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三公”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小金库”问题、“私车公养”问题等专项治理,推进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用车、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整治,确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规范工程审核。以节约财政投资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2019年,审核项目159项,审定金额61.11亿元,核减5.81亿元,核减率8.69%。
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向市人大报告工作。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定了《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办公用房调配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严格农村财务管理。推进村级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白条账”专项整治,查出白条单15401张,涉及金额2019万元。深入推进“村(组)财镇代管”,覆盖率排名全省前列,实现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充分融合。
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全面厘清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流程,取消采购文件备案要求,落实“一地登记,全国通用”政策,坚决执行集采目录标准,加大政府采购活动在线监管力度。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869宗,完成政府采购规模49.18亿元,节约资金1.07亿元,节约率2.12%。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系统团结实干、努力拼搏、奋发有为,圆满完成了全市财政工作目标,有效促进了我市高质量发展。但在财政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较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实施,税收收入增速放缓。同时,市直土地出让收入出现严重短收,比年初预算少收42亿元,比上年减少超过52亿元,严重影响基金预算规模,降低了发债空间,加大了财政压力。二是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巴斯夫项目一系列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开工建设,加上民生保障项目不断提标,以及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推进,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财政改革力度还需加大。个别部门或县(市、区)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项目库建设进度偏慢,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存在不敢统、不会统、不想统的现象。
三、2020年全市及市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0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分析
从有利因素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湛江“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重大使命,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必将推动湛江持续保持“看好湛江、投资湛江、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市财政增收奠定根本基础;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明显减轻,进一步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力,有利于我市培育税源、扩大税基,带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湛江国际机场迁建工程、湛江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中科炼化项目预计2020年5月投产,必将有力拉动税收增长。
从不利因素看: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多变,工业增长波动性较大,外贸发展复杂性增多,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将为我市财政增收带来不确定因素;受三号高炉建设后增值税进项抵扣因素影响,预计宝钢湛江钢铁2020年税收大幅减收;受2019年湛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一次性土地增值税3.06亿元以及海砂拍卖地方分成收入2.73亿元等一次性税源影响,形成较高基数,将对2020年财政收入增收造成不利影响。
(二)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总目标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支持推进“三个一”建设、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四大抓手”、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力支持加强与海南深度融合紧密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以政府过“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过“好日子”;不断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三)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
1.稳字当头,精准规范编制。坚持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精准规范编制。一是稳收入。科学预判收入形势,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力度培植财源,确保财政收入与湛江发展形势相适应,实现稳定持续增长。二是稳支出。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严格项目入库管理,强化支出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性,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三是稳投入。做好城市经营文章,盘活土地资源,主动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用好用活债券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为落实中央、省、市重点工作部署提供稳定资金保障。
2.“三保”优先,增进人民福祉。坚持把“三保”放在首位,足额保障“三保”需求,确保“三保”预算全面到位,不留缺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支持民生攻坚,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充分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重点优先,突出服务大局。强化“财为政服务”理念,从服务全市大局出发,集中财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通过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点决策部署落实,支持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4.绩效优先,提升资金效率。全面实施绩效预算,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益。严格实施预算绩效源头管控,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落实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无效、低效、管理不规范、使用进度不理想的资金,实行扣减预算直至取消预算安排。
(四)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2020年国家将继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按照中央积极稳妥组织收入的要求,参照全省增长预期,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37.82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98.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1.5%,同比增长7%,充分体现湛江经济高质量发展;非税收入39.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8.5%,同比增长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556.42亿元。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70.84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56.42亿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55.17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9.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8%,同比增长7%;非税收入16.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9.2%,同比增长0.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51.61亿元。
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02亿元。其中:市直民生类支出73.8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2.4%。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1.61亿元。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73.37亿元,同比增长74.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58.78亿元,同比增长94.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10.88亿元。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40.62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10.88亿元。
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87.4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03.31亿元。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52.04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3.31亿元。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2435万元,同比下降93.6%(主要受2019年湛江港集团5%股权以及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款2.28亿元等一次性因素影响),加上上年结转,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总计6363万元。相应安排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363万元。
4.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236.14亿元,比上年减少27.38亿元,同比下降10.39%;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4.36亿元,同比增长5.86%。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1.79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143.6亿元。
5.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安排农业农村等相关支出11.4亿元。其中:安排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2.43亿元,加大村“两委”干部补贴,保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办公经费,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和服务群众能力;安排1.88亿元,支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安排乡村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建设特色乡村;安排7445.52万元,支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田水利万宗工程等水利及健康饮水工程建设;安排7000万元,支持县乡道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安排9756万元,支持做好粮油储备和粮食安全监管,保障粮食安全;安排4530万元,落实离任村干部、离岗接生员、赤脚医生、基层老兽医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补助;安排3752万元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安排165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473万元,支持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及维稳律师工作,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2)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实体经济发展资金8.85亿元。其中:重点围绕支持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继续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经费2亿元;安排湛江湾实验室建设经费1.2亿元、扶持企业技改和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1亿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9332万元,支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安排航班补贴1.57亿元,支持民航业发展;安排3000万元,支持举办中国海洋装备博览会;安排5324.8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口岸建设、外贸进出口等工作。此外,积极向省争取资金,支持巴斯夫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中科炼化项目达产增效。
(3)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安排教育支出16.49亿元。其中:安排4.1亿元,支持城区学位、全市公办幼儿园、市教育信息化项目、海东小学中心校区等建设,改进完善考场设施环境;支持机电学校新校区、湛江财贸学校、湛江卫校麻章新校区、湛江中医学校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安排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6928万元,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安排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市补助2059万元,夯实生均经费保障基础;安排市辖区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两相当”市财政补助资金3790万元、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和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062万元,支持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强师工程;安排3561万元,支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0.91亿元。其中:安排稳就业经费2172万元,支持“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支一扶”和技工教育等促进就业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安排国企改革和解困专项资金2.4亿元,做好困难国企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和解决遗留问题;安排1亿元,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更加注重民生保障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安排4.85亿元,支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补助力度,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5)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提升,安排卫生健康资金7.98亿元。其中:安排2.62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安排4100万元,支持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3984万元,支持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疾病应急救助、爱卫巩卫等工作,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安排1146万元,支持“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6)支持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努力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安排生态环保资金7.12亿元。其中:安排环境保护经费3326万元,支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综合考核、创模、环保督察等工作,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安排1.82亿元,推进水污染治理,开展鉴江、袂花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及雷州青年运河生态保护;安排2亿元,支持做好市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卫市场化经营,促进环卫工作水平提升;安排1.2亿元,支持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安排湖光岩、森林公园景区维护费2374万元,支持守护公园绿地;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
(7)支持推动文化事业繁荣昌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文广旅体资金4.59亿元。其中:安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3亿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文化发展专项1393万元,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做好古村落非遗传承人及文物保护,保障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活动中心等顺利运行;安排宣传湛江专项经费1344万元、宣传报道和宣讲经费1031万元,支持提高湛江知名度和美誉度;安排1226万元,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8)支持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排公共安全资金5.71亿元。其中:安排3.77亿元,支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排4522万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安排3442万元,支持政法维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司法及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同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等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湛江。
(9)支持公交和交通建设发展,安排交通运输支出4.43亿元。其中:安排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9976万元,支持落实公交亏损补贴、老人乘车优惠补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安排航道包还本付息9996万元、高铁营运补贴1890万元,支持港口建设和高铁运营。此外,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保障湛江国际机场迁建工程、湛江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和高铁、高速公路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10)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足额安排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安排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资金13.87亿元。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着力化解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地区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健全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探索构建由发改、财政、人民银行、银监等多部门参与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共享机制,大力促进稳金融。
四、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受外部环境趋紧、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等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以稳促进、以进保稳,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六稳”工作,持续推动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为湛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管财的理念,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严格遵守预算法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主动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晒出“明白账”,打造“阳光财政”。落实《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事项,严把预算调剂关口。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向人大报告制度。不断强化联网监督,完善人大、审计、财政以及各部门单位横向联系机制,确保财政行为主体与各监管主体间监督协作共享,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着力抓收入优支出,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切实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在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经济财政形势的分析研判,把握和增强收入管理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坚持财税联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积极培育长期稳定的税源,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组织收入,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全面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助力加快河砂拍卖、海砂拍卖、水田指标转让收入入库,稳定收入增长形势。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理念,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无效、低效资金,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按照中央、省部署压减10%的预算编制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5770万元,严控新增支出,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以稳收入促进稳支出,以稳投入促进稳投资,充分发挥财政保重点、惠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增强财政政策可持续性。
(三)积极聚财力补缺口,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做好城市经营文章。采取有效措施,将土地资源及时转化为湛江加快建设发展的直接资金支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通过做大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有效降低政府债务率,扩大举债空间。结合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工作。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用好用活债券资金。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合法合规采用PPP模式、市场化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
(四)深入推改革提效能,促进财政治理能力持续增强
把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财政治理体系,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精简预算执行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协同高效,提高各方积极性,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推进“数字财政”改革建设。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做好涉农项目储备,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五)切实严规矩强作风,推动财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全市财政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保持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生动局面。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财政业务培训,营造讲政治、强本领、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队伍。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整治“四风”问题,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强化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断优化政治生态,确保全市财政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坚定践行初心使命,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积极的财政贡献。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附件1:湛江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pdf
附件2: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说明.pdf
附件3:湛江奋勇高新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说明.pdf
附件4:2020年11000_sbj政府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