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任务目标,抓好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19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3.1%,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92.11亿元,增长2.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2%;非税收入39.16亿元,增长24.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0.8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2.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38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2.7亿元、调入资金54.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3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9亿元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45.93亿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1亿元,增长4.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7.7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8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44亿元、年终结余55.84亿元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45.9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5.84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9亿元(不含湛江奋勇高新区),增长8.7%。其中:税收收入47.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9%;非税收入19.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0.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34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44亿元、上年结余26.87亿元、调入资金28.7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4亿元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5.55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71亿元,下降3.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25.6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1.7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5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0.1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44亿元、年终结余18亿元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55.5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8亿元。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3.1%,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36.49亿元,增长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9.4%;非税收入16.06亿元,增长1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0.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5.5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6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61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35亿元、调入资金23.3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9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4亿元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3.03亿元。
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48.7%,同比下降8.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2.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3.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8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44亿元、年终结余11.52亿元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3.0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52亿元。
(2)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2.7%,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10.92亿元,同比增长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6.2%;非税收入3.42亿元,增长14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0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46亿元、调入资金5.4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等,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3.72亿元。
2019年,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28.4%,增长21.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5亿元、年终结余6.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5元等,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3.7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45亿元。
(3)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4.5%,同比下降21.2%。其中:税收收入1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6.1%,下降22.5%;非税收入602万元,下降1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8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8万元等,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62万元。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85.9%,同比增长13.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23万元、年终结余286万元等,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6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86万元。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2.2%,下降2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59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收入0.9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3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4.7亿元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8.69亿元。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07亿元,增长50.8%。加上调出资金33.4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7亿元、年终结余31.05亿元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 228.69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79亿元,减少54.08亿元,下降6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8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1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0.97亿元、上年结余2.3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9.5亿元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1.61亿元。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4.72亿元,同比减少3.3.36亿元,下降5.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3亿元、调出资金14.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8.57亿元、年终结余14.18亿元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1.61亿元。
(1)市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8.3%,下降64.9%。加上补助收入10.1亿元、下级上级收入3.1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0.9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8.73亿元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2.54亿元。
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3.6%,下降20.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2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3亿元、调出资金14.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7亿元、年终结余13.94亿元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2.54亿元。
(2)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6.1%,同比下降3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5亿元、上年结余0.2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亿元等,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9.75亿元。
2019年,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9.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6.1%,同比增长43.6%。加上调出资金0.13亿元、年终结余0.24亿元等,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9.75亿元。
(3)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等,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109万元。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0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35.7%。加上年终结余10万元等,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10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74.84亿元,总支出224.56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65亿元,支出91.11亿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49亿元,支出18.33亿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96亿元,支出34.97亿元;职工医保基金收入33.08亿元,支出30.81亿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7.01亿元,支出45.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支出0.5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3亿元,支出1.4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50.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9.9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0.75亿,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6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44亿元、年终结余0.39亿元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62亿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09亿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93亿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16亿元、年终结余0.39亿元等,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93亿元。
(五)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市财政局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47个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施核查评价、9个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和6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实施重点评价,共涉及市级财政资金51.36亿元。经综合评定,56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14个,占比25%;良33个,占比58.93%;中9个,占比16.07%。6个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结果为:优1个,占比16.67%;良2个,占比33.33%;中 3个,占比50%。
(六)市直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市直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6.35亿元,截至2019年底,共安排使用11.73亿元,主要用于保民生保运转和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其中:交通运输支出4.3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1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24亿元,农林水支出1.1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861万元,教育支出4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75万元。
(七)市直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比上年增长8%,预期收入达到53.2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9.31亿元,同比增长10%,占比73.8%;非税收入13.94亿元,同比增长2.7%,占比26.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4.6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54.66亿元。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先后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3.25亿元调整为50.95亿元,调减2.3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税收收入由39.31亿元调整为35.79亿元,调减3.52亿元,同比增长0.2%,占比70.2%;非税收入由13.94亿元调整为15.16亿元,调增1.22亿元,同比增长11.7%,占比2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等,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54.66亿元调整为282.09亿元,调增27.4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82.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66.3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75.72亿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75.72亿元。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先后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75.72亿元调整为63.53亿元,调减12.19亿元。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75.72亿元调整为63.53亿元,调减12.19亿元,收支平衡。
(八)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9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40.87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市直65.55亿元,补助各县(市、区)275.32亿元。
2019年,市级财政补助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0.9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7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78亿元,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40万元,结算补助4.4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6580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604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03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58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8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6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含省结转)16.46亿元。
(九)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1.债务规模及结构。截至2019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10.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52亿元、专项债务251.71亿元。
2.债券使用情况。2019年,省下达我市97.7亿元的新增债券资金,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84.7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0.35亿元、棚改专项债券0.72亿元、其他专项债券43.63亿元),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三大攻坚战、高速公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3.债务偿还情况。2019年,我市共已还本付息19.63亿元,其中:本金8.84亿元、利息10.79亿元。
(十)市直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9年,预算调整使用预算周转金3875万元,年末未补充,余额为零。
(十一)市直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预备费74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支出。主要项目有: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969.79万元;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套改工资1359.02万元;
3.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1600万元;
4.遂溪靶场移民口粮补助资金及双拥工作经费827.64万元;
5.“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提标缺口资金230.09万元;
6.登革热防控专项经费150万元。
(十二)市直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5亿元,超收1.6亿元,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9年市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8亿元。
二、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和主要困难
(一)压责任强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压实收入责任。坚持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及时分析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涉税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做好税源摸排,定期跟踪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增收潜力,确保各项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入库。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7.7%),增速排名全省第二。
(二)争支持筹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积极开拓创新,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9年,市直部门共争取上级资金184.75亿元,比上年增加94.31亿元,同比增长104.29%。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7.7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二是全力争取省政策支持。为解决我市财力困难问题,坚持不懈通过各种途径向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争取政策支持,获省增加安排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5.62亿元,为全省最高。三是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全市在库的PPP项目共27个,在库项目总投资额为362.01亿元,政府拟出资额约为6.16亿元,拟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额约为355.85亿元。
(三)增投入保需求,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财政投入扶贫资金9.53亿元,保障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安排市级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081.5万元,保障落实我市新增的2163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1.58亿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61553人。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拨付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协作资金600万元。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8.74亿元,同比增长62.8%,支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开展。安排8300万元支持建设麻章农村污水处理站、菉塘河生态廊道、南柳河截污工程等项目,大力推动主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作。三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方位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隐性债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支出的同时,压减一般性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严控财政风险。根据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低于预期研判,从2019年5月开始暂缓、暂停非重点项目支出资金拨付,控制土地相关支出垫付挂账。采取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督促融资平台还款等多种措施清理垫付资金25.01亿元,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四)夯基础促转型,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财政下达我市涉农资金22.68亿元,市财政安排10.95亿元,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用水管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二是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体系。湛江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获得中央及省补助资金17.17亿元。拨付湛江大道前期征地拆迁及工作经费2.11亿元。拨付玉湛高速公路、汕湛高速公路、东雷高速公路等项目资本金9.48亿元。拨付县道、乡道农村公路硬底化及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补助资金3.66亿元。三是持续加大力度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以扶持园区建设为抓手,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强化工业载体建设。统筹省下达的1亿元帮扶资金和1.8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绿色循环发展、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促进园区提质增效。四是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安排扶持企业技改和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1600万元支持企业上规模及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五是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省市财政出资8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准备金,为我市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入池企业176家,其中16家企业获金融机构超1.6亿元贷款。充分发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用,累计向我市民营企业提供超1.5亿元融资担保。
(五)重民生促和谐,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2019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10.8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7%,全力支持“两不愁三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10.04亿元,同比增长11.6%。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两相当”、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经费,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加大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全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二是保障卫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卫生健康支出73.58亿元,同比增长11.7%。支持医药卫生改革落地生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新增19个项目,规范建设1314个村卫生站,改扩建7间中心卫生院,建立5个县级医疗急救体系,新建或改扩建升级16家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待遇保障,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2019年医改工作考核我市获全省第二名。三是保障民生继续提标。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亿元,同比增长11.2%。在巩固2018年全市十二项民生保障标准提高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十项民生保障标准: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38元提高到702元,人均补差水平从503元提高到554元;2.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84元,人均补差水平从228元提高到251元;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确保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4.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685元;5.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25元;6.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人每年1890元提高到1980元;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2640元;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每年55元提高到69元。四是保障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拨付省、市财政资金9293万元,支持就业创业及劳动力技能培训,有效促进稳就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3.08亿元,完成省定目标12亿元的109%,同比增长10.8%,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市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4亿元,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市财政安排禁毒相关经费1.09亿元,支持深入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安排5198万元,支持“雪亮工程”及建设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全市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459.07万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我市扫黑除恶知晓率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提升”全省第六,有力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六)高站位优服务,支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2019年省、市两级财政落实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7.36亿元,其中市级投入约2.12亿元,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二是支持推进市委党校迁建项目。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4.13亿元,推动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开工建设。此外,争取省安排我市党校迁建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使该项目成为全省首个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地级市党校项目。三是推动红色文化建设传承。省、市财政共安排资金2554万元,支持推动雷州青年运河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红色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革命老区发展。
(七)抓改革强监管,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县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我市以平均得分86分位列全省第1名,其中吴川市和遂溪县排名进入全国前200名,是全省唯一有2个县进入全国前200名的地级市。大力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市上线单位数量排全省前列。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网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融合衔接,首次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打通非税缴费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制定《湛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湛江市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推动部门整体绩效全面评价。扎实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三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涉农民生支出项目,有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监管力度。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2019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3128宗,采购规模49.6亿元,节约资金1.07亿元,节约率2.12%。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农村财务监管,开展农村“白条账”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村(组)财镇代管”,覆盖率在全省排在前列。提高预决算审核质效,审核项目159项,审定金额61.11亿元,核减5.81亿元,核减率8.69%。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强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通过邀请市人大开展现场监督、开放预算执行系统和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联网接受监督的转变,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系统团结实干、努力拼搏、奋发有为,坚持依法理财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市财政工作目标,有效促进了我市高质量发展。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一是财政增收压力较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实施,税收收入增速放缓。同时,市直土地出让收入出现严重短收,比2020年初预算少收41亿元,比上年减少超过51亿元,严重影响基金预算规模,降低了发债空间,加大了财政压力。二是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巴斯夫项目)一系列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开工建设,加上民生保障项目不断提标,以及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推进,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财政改革力度还需加大。个别部门或县(市、区)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项目库建设进度偏慢,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存在不敢统、不会统、不想统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组织抓好财政收入,稳定收入增长形势。
一是在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坚持财税联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积极培育长期稳定的税源,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组织收入,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全面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助力加快河砂拍卖、海砂拍卖、水田指标转让收入入库,稳定收入增长形势。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理念,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中央、省部署压减10%的预算编制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专项资金压减整合力度,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引导资金投向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筹集各类资金,保障经济发展资金需求。
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做好城市经营文章。采取有效措施,将土地资源及时转化为湛江加快建设发展的直接资金支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通过做大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有效降低政府债务率,扩大举债空间。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用好用活债券资金。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合法合规采用PPP模式、市场化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
(四)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大局。
紧紧围绕“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总目标,加强财力统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关于财政预算决议的各项重点任务,支持推进“三个一”建设、持续推进“四大抓手”、做好“四篇文章”、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有效推进巴斯夫广东新型一体化基地、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继续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全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探索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统筹各类存量资产和资金。根据上级财权事权划分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财政事权划分,明确责任义务;该市级管的事情,要切实抓好管好;该县(市、区)管的事情,要坚决放手让市县去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改革工作。
附件:1.湛江经开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情况说明
2.湛江奋勇高新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情况说明
3.关于相关口径情况的说明
附件1:
湛江经开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9年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完成调整后预算102.7%,同比增长16.96%。其中:税收收入109216万元,同比增长0.77%(如加上留抵退税不可比减收因素10740万元,税收比增10.68%),占收入比重76%;非税收入34152万元,同比增长140.59%,占收入比重24%;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宝钢湛江钢铁公司税收1.2亿元以及东海岛海域使用权及采矿权拍卖分成2.04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2019年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72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4.03%,完成调整后预算106.62%,同比增长21.09%。加上解支出345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913万元、结转下年64503万元等,2019年湛江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72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78%,完成调整后预算116.11%,同比下降30.89%。加上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0000万元及其他省市专项资金,2019年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75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7.37%,完成调整后预算309.58%,同比增加43.57%,主要包括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0000万元,本级基金安排用于还本付息、征地拆迁、基础建设等73843万元。加上年终结余、调出资金后2019年湛江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7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9年债务情况。
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60.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2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8.89亿元。2019年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59.7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0.84亿元,专项债务48.86亿元。
2019年湛江经开区共计发行专项债券12亿元,其中:土储专项债券4.63亿元,其他专项债券7.37亿元。
2019年通过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93万元。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湛江经开区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实际支出213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救助82万元。含东简自然灾害救助12万元,非洲猪瘟扑杀经费5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10万元,社会救助10万元。
2.自来水厂等民生建设65万元。
3.社会综合治理经费538万元。主要用于公检司法消防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社会综合管理,包括:公安专用车辆购置232万元,纪委监委办案车辆购置19万元,禁毒经费85.6万元,检察院,法院,海关、消防等部门建设107万元,消防员补贴政策提标94.6万元。
4.乡村振兴及创文12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建设、三资管理、创文巩卫等支出。包括:三清三拆600万元,创文项卫经费360万元,三资管理46万元,农村卫生站建设29万元,新华书店补助15万元,农村保洁员经费110万元。农村基础建设(含公厕)60万元。
5.环保支出71.6万元。包括环保循环托管经费47.6万元,环保规划编制费24万元。
6.其他经费支出155.25万元。
二、2019年湛江经开区财政工作情况
(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2019年全年八项支出完成233285万元,同比增长27.99%,助推湛江经开区GDP进一步增长。二是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再创新高。湛江经开区克服因减税降费政策减收1亿元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1.074亿元的严重不利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都保持了正增长,税收再次突破10亿元大关并再创新高,经济顺利实现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二)坚持以稳字当头保障三保支出,坚守不留底线缺口。
湛江经开区始终将优先落实“三保”支出摆在财政支出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 “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始终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定“三保”支出需求,杜绝其他支出挤占 “三保”支出,保障全区人心稳定和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热情,保证了湛江经开区的正常运转。
(三)坚持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提效破局。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重大项目攻坚,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湛江经开区在巴斯夫项目中打破常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提供资金保障。2019年全面统筹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13500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费140000万元,征地拆迁工作经费3800万元。
(四)坚持以创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1.多方筹资,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2019年还本付息19.45亿元(含政府债券利息2亿元),湛江经开区制定和完善债务消化方案,强化债务管理,通过预算安排、省市补助、挂账暂付、土地回购、融资租赁、债务重组等渠道想方设法,统筹调度,及时兑付了到期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
2.充分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支撑作用。2019年省下达湛江经开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0000万元,已按要求在2019年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或支出单位。同时通过以新增债券资金注入重点项目资本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杠杆和放大效应,有力支撑和推进湛江经开区的重点项目建设。
3.积极探索和拓展融资来源。以市基建投资集团公司为借款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融资70亿元用于巴斯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石化产业园)项目,破解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4.做好地方债务的置换清理。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的置换工作,减轻了湛江经开区的还本付息压力,优化了债务结构。
5.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资金、政策、体制方面的支持。省拟于应急救助5亿元,市2020年总计下拨待清算资金12亿元,省、市资金的大力支持,对湛江经开区保障资金链不断裂,防范债务违约风险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五)坚持以质量统领产业集聚升级,产业层次显著提升。
一是认真落实招商引资“黄金十条”,推动现代服务业及总部经济发展。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80万元用于巴斯夫项目跟踪费、投资治谈会、粤港经贸交流会、企业招商会、企业总部考察等。二是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安排317万元支持企业创新、企业孵化,重点打造湛江经开区孵化基地和南鲸孵化基地。三是助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拨付企业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培育认定区级补助资金488万元、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88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412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71万元、其他涉企补助等专项资金4406万元、省级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2218万元,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四是落实税收优惠、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全区税收因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收1亿元,对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074亿元,通过扶持产业发展,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
(六)坚持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致力环境蓝绿交织。
1.助力创文巩卫提升城市形象。安排市政维护建设资金3642万元、巩卫经费250万元,用于营造创文氛围、环境整治、提升创文基础设施、改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
2.助力环保整治建设绿色家园。安排节能减排、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等1144万元;安排污水处理2450万元;安排1008万元支持生态绿化拓展,用于植树造林、森林生态公益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等。
3.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农业农村。安排镇(街)“创文”及农村振兴资金4701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安排3215万元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拨付352万元巩固农田水利,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1.幼有所育,致力加快教育现代化。扎实做好教育事业的经费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统筹各类教育资金17161万元,持续加大师资队伍、惠民政策、教育硬件、办学条件、新增学位、新校建设及教育债务清偿等方面的投入。
2.纲举目张,致力织密民生保障网络。一是力争弱有所扶,安排民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3531万元,统筹保障了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以及涉军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及看病就医需求。二是力争老有所养,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3400万元,安排机关养老保险2500万元。三是做实职业年金账户,按要求消化职业年金挂账3000万元,做实职业年金账户,确保干部职工民生权益。
3.病有所医,致力打造人民满意医疗。拨付卫生健康支出20172万元。其中,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705万元,有力推动湛江经开区基层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拨付基层卫生院升级改造工程资金521万元,全面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条件;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2767万元。
4.穷有帮扶,致力精准脱贫成效显著。2019年统筹各方资金12596万元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其中:安排实施精准扶贫项目、自来水村村通、危房改造、两委干部补贴等2723万元。安排渔业油价补贴、渔船更新改造资金、休(禁)渔民生活补助等5144万元。
5.百花齐放,致力繁荣兴盛文体事业。全年文化支出投入9900万元(人均文化支出291元),推进文化惠民及基础文化工作,用于支持镇(街)文化设施建设等,补齐基层镇街文化建设短板,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6.齐抓共管,致力家家共享平安成果。安排信访维稳经费330万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安排扫黑除恶经费500万元,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安排178万元用于支持禁毒活动;安排安全生产经费227万元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安排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经费574万元促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安排镇街社会管理经费469万元完善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管理体制。
(八)坚持以精准为核心的理财观念,聚焦主业提升绩效。
1.以“争创一流”为抓手,改革敢闯敢试亮点纷呈。一是为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印发《湛江开发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程序暂行管理制度》等五大项配套文件;精简财政审批事项和流程,做实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压实各方责任,资金效益显著提高。二是大力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创文”及农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三是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对常规性经费一次性下达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和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审核要素和规则,自主根据项目进展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办理资金支出,显著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以“挂钩考核”为抓手,预算执行效率全面提升。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暂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将部门使用或主管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考核范围,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有效推进财政支出与“四个全面”考核评价整合工作。
3.以“统筹调度”为抓手,资金运转研判明若指掌。加强财政收支预期管理,及时掌握库款流入流出、余额总体变动情况,重点加强库款保障水平变动情况、库款分布情况等方面分析,合理预测支出需求,做到库款“总量有数、趋势有判”。
2019年,湛江经开区财政工作经受住了考验与挑战,财政运行运转正常,有力保障和推动了湛江经开区的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财力仅能满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情况下,还面临巨额的建设资金和还本付息压力,2019年虽然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兑付,没有发生违约风险,但湛江经开区已面临巨大财政风险,资金链随时断裂。二是“借用还”良性循环投融资体制机制还未建立。三是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率不高,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精准和细化。四是财政部门推进增收节支、提升理财绩效、优化财政服务的意识及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等。这些都需要今后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财税收入征管力度。
继续落实财税收入 “十个抓”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压实任务,齐抓共管,力保2020年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在继续强化重点项目征管、加大企业税收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出租屋税收管理。二是盘活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特别是尽快将已转让的土地成本回收,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收入研判。科学研判疫情对湛江经开区经济、产业、企业、税源结构和规模造成的影响,采取有效征管措施。四是因应变化,及时调整收入预期目标,保证收入目标的科学、客观、合理。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调配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对项目建设经费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强化预算约束,对未纳入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建立预算执行,新增债券执行定期通报制度,规范预算项目调整程序,多渠道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率。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公共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聚焦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坚决发挥财政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
一是建立财政性资金与重点项目年度计划配套协调机制,制定资金保障方案,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作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依据和确保的重点,统筹预算资金、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基金、政府股权资产等各类政府资金资产来源,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由单一的银行贷款融资向多元化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拓展。利用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湛江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政策,培育上市主体,走资本市场道路;三是压实责任。落实区税务、住建、发改、工商、财政、国土、“三旧”等征收部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全盘统筹好财政资金,国资公司发挥好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职能作用。
(五)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支撑作用。
继续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在已争取到11.88亿元新增债和1.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的基础上,继续抢抓宽松政策窗口期,积极做好项目整合包装。对接政府各类一般债、项目专项债、特别国债等债券的发行,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特别是重点保障巴斯夫项目等重大项目的资金来源。同时通过以新增债券资金注入重点项目资本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杠杆和放大效应,有力支撑和推进湛江经开区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好地方政府债券。
(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想方设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及时兑付到期债务,全力保障不出现违约风险;二是积极推动区属城投公司市场化改革转型,推动融资平台向国有企业投资运营和产业经营实体转变,从城市建设为主向城市经营转变,通过壮大平台公司自身实力自行归还债务;三是利用银行的金融工具进行融资债务的置换。缓解偿债压力,降低债务风险;四是合理用好债务置换政策,包括争取省下达消化隐性债务的置换债券,减轻湛江经开区的还本付息压力,优化债务结构。
附件2:
湛江奋勇高新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万元,同比减少479万元,下降21.23%。其中,税收收入1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12%,下降22.49%,非税收入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33.88%,下降18.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87万元(返还性收入1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8万元,收入总计5462万元。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2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86万元,支出总计546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109万元。
2019年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0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3万元;加上年终结余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109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湛江奋勇高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41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71万元,专项债务11601万元。
(二)债务资金投向情况。
湛江奋勇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湛江奋勇高新区首期工业园道路建设BT项目工程款、土地收储及湛江奋勇高新区第一再生水厂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湛江奋勇高新区财政工作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减收因素多,对财政收入影响大,主体财源不足,财源后劲有待增强。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支出压力有待缓解,重点保障水平偏低,支出结构有待优化。三是财政管理不够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财政资金运作困难,负债较重,政府债务有待化解等等。
湛江奋勇高新区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培植财源,切实做大财政“蛋糕”;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加大投融资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五是加大土地回收力度,全力抓好土地清理回收和经营管理工作;六是通过扩大保障准入条件、阶梯式出售价格、各部门通力合作等方式盘活棚户区改造闲置房源,化解潜在债务风险。
附件3:
关于相关口径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市本级涉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转贷支出等科目口径的说明。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市本级数据均采用决算录入表数据,录入表中市本级涉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转贷支出等科目均反映省与非省直管县经过市本级往来的数据合计(省直管县的上级补助收入由省直接补助,不经过市本级)。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为例:市本级上级补助收入科目180.48亿元,其中:市直上级补助收入65.55亿元、经开区上级补助收入11.04亿元、奋勇区上级补助收入4864万元,差额103.4亿元(反映省通过市本级补助给非省直管县、市直及功能区的收入),市本级补助下级支出科目125.68亿元(包含省通过市本级补助给非省直管县的收入103.4万元以及市本级财力安排补助给非省直管县的上级补助收入22.28亿元)。
二、关于奋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的说明。奋勇区收支决算情况反映的上级补助收入3087万元,事实上由于奋勇区无法设置人行金库,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万元反映的是市直、雷州市通过结算补助形式调给奋勇区的税收、非税收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此,奋勇区暂不列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线上统计。
2019年11000_sbj政府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