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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0:02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湛江市财政局 字体:

市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5)

湛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李  曜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湛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反复及退税减税降费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湛江财政面临的困难之多、挑战之大是多年少有的。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系统迎难而上、难中求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和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化三大”发展思路,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实抓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同口径下降2.2%,自然口径下降8.4%;剔除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0.8%,自然口径下降6.0%。其中:税收收入83.24亿元,同口径下降4.7%,自然口径下降15.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6.7%;非税收入63.65亿元,同比增长1.9%,剔除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入因素同比增长1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3.3%。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27.06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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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84亿元,同比下降3.4%。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27.06亿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2%,同口径增长0.3%,自然口径下降4.5%;剔除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1.3%,自然口径下降3.5%。其中:税收收入36.22亿元,同口径增长0.6%,自然口径下降6.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6.2%;非税收入18.5亿元,同比下降0.4%,剔除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入因素同比增长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5.97亿元。

  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7亿元,同比下降4.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5.9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7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8%,同比下降4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65亿元,同比下降53.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8.95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94亿元,同比下降13.1%。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98.95亿元。

  2.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9%,同比下降4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16亿元,同比下降4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69.52亿元。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亿元,同比下降60.9%。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69.5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483.8%,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转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31亿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22万元,同比下降34.1%,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31亿元。

  2.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727.2%。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结转等,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96亿元。

  202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86万元,同比下降34.2%。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9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69.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2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55.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44%。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4.6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54.6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43.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4.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8.88亿元。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940.5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按债务形式分,政府债券937.33亿元、非债券形式债务3.26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273.25亿元、专项债务667.34亿元。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2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10.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7.79亿元(一般债券13.79亿元、专项债券154亿元);再融资债券42.91亿元(一般债券20.35亿元、专项债券22.56亿元)。

  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3.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20.5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22.57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8.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94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3.98亿元。

  二、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疫情防控、退税减税降费等多项减收增支因素叠加,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指挥在一线、工作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市各分管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大力支持财政工作。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勇拼搏、共克时艰。全市财政部门知难而进,牢记“国之大者”,自觉从政治上谋划推动财政工作,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收支形势和接踵而来的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全力保障“三保”和中央及省、市部署的重大项目、关键领域,蹄疾步稳深化改革,有效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组织收入力度持续增强,为财政平稳运行夯实基础

  积极应对减收因素影响,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到“颗粒归仓”。强化统筹协调抓收入。将抓收入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湛江市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专班,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全面梳理、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收入情况,挖掘收入潜力。来源于湛江全口径税费收入939.74亿元(不含社会保险费),同比增长4.6%。强化税收征管稳收入。加强财政、税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强化对中科炼化、宝钢湛江钢铁、中海油湛江分公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服务和征管,为稳定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多方开源促增收。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政府资金资源资产,积极协调推进湛航集团股权转让、鉴江供水工程回购等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8.67亿元。

  (二)争取上级资金成果丰硕,为重点领域支出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争取资金,坚决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坚决保障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争取财政补助额度稳步提高。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10.08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争取省下达财力性补助137.61亿元,同比增长22.81%(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4.26亿元,同比增长11.67%)。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再创新高。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67.79亿元,较上年增加6.79亿元,有力保障湛江临港大园区、湛江湾实验室、湛江机场高速等重大项目及学校、医院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其中分配县(市、区)新增债券129.65亿元,占全市发行债券总额的77.4%。争取省支持重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争取省级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2亿元,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湛江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省下达海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2.27亿元,下达专项资金1500万元保障湛江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协调中央重新下达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亿元。

  (三)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办成办好,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可持续。建设立体交通支撑力增强。拨付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4.76亿元,湛江机场高速项目、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南三大桥建设步伐加快。统筹11.57亿元支持国省道、“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取湛江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通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线路27条,新通道衔接中欧班列线路2条。重点工作保障有力。支持“大园区、大文旅、大数据”齐发力,塑造湛江后发崛起新优势。其中,安排30个产业园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2.6亿元,支持加快大园区建设。统筹中央及省、市资金3.7亿元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落实新增债券资金5.16亿元支持湛江市文化中心项目建设,安排1.3亿元补齐创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安排新增债券资金1.12亿元支持5G智慧广电平台和5G智媒体项目建设,安排2.34亿元用于“数字政府”建设及运维。创新通过“资产包”模式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融资支持吴川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促成4.6亿元贷款项目获批;巴斯夫配套设施项目年内累计放款2亿元。科技兴市推进有序。统筹省市资金安排1.3亿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竞争性项目补助等,统筹安排6.5亿元加快推进湛江湾实验室项目建设。

  (四)财政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为稳住经济大盘扛起财政担当

  抓好财政稳经济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75.86亿元,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稳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完善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县区退税资金调拨,强化库款保障,认真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约47.31亿元。扶持企业技改。统筹省市技改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近1亿元,扶持企业设备更新,提升战略性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拨付2950万元实施“小升规”奖补政策,拨付跨境电商扶持资金1000万元。运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助企。小微企业专项贷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自启动以来累计为580 户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627 笔近9亿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为我市39家企业提供信用及抵押贷款1.46亿元融资增信。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扶企。采取落实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促成“政采贷”业务230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3.12亿元。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政策援企。全市159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保险费用6109.09万元。发放失业稳岗补贴6100万元,惠及1.71万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1.33亿元,惠及2.18万家企业。支持扩大投资和消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动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湛江分干线工程、广湛高铁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发放政府消费券4000万元,促进家电、餐饮等领域消费约5.5亿元;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加快释放消费潜力。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减免制造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3571万元,惠及企业2760户。投入4832.95万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发展及扶持集装箱发展。落实资金直达机制。中央直达资金支出103.26亿元,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五)民生保障坚实有力,为推进共同富裕作出财政贡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功用情促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全市民生类支出425.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5%。拨付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支出41.93亿元,力促各项民生实事办成办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支持学有所教。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基础教育经费14.06亿元,惠及学生达150.55万人。下达3.75亿元落实教师工资“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下达1.72亿元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促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投入学位建设资金2.18亿元,全市新增城镇公办中小学学位3.2万个。

  支持病有所医。落实32.42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10元。安排5.8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补助标准达每人每年84元。安排专项债券资金6.31亿元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新增传染楼建设项目、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新增负压病房项目等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投入6.68亿元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增强公共卫生应急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支持劳有所得。严格按要求设立政府投资项目工资专户,及时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中央及省、市财政安排就业创业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4.06亿元用于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市高级技工学校“双孵化”基地、中医学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卫生学校、机电学校、开放大学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高技能人才实训、就业创业补助等项目。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助921.2万元,惠及19家企业和培训机构。省下达我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专项资金2000万元,市级安排2700万元支持开展人才工作。

  支持住有所居。落实住房保障专项资金3083万元,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4.75万元,惠及39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5.54亿元,支持273个老旧小区改造、632套公租房建设全面开工,持续改善城市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

  支持弱有所扶。落实中央及省、市财政资金18.28亿元,支持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其中,城镇、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8元和579元;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49元和1313元;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56元和3024元。

  支持乡村振兴。统筹预算资金、新增债券资金、涉农资金等106.9亿元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完成农村村内道路硬底化3300.38公里;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任务;完成最后100万人口的农村集中供水;全市拥有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累计105.15万户、新改(建)卫生厕所(包括农户自建)1521个、累计建成公厕3924个;全市共有7112个自然村启动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廉江市“多彩良垌·醉美荔乡”、徐闻县“菠萝的海·香飘四海”等10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辐射11个镇(街道)61个行政村;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覆盖;建立健全风险补偿保障制度,支持水利配套项目建设,促进种植业、养殖业健康发展。

  支持绿色发展。拨付6426万元支持湛江经开区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统筹6676.30万元支持宝钢湛江钢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投入8391.71万元推进鹤地水库综合环境整治,拨付8500万元推进吴川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水资源安全。统筹3.93亿元用于红树林保护与开发,支持打造“红树林之城”。

  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2.15亿元,支持公检法机关开展工作,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财政改革成效显著,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筑牢根基

  推进财政改革破难题、闯难关,稳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现代预算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市2022年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均获全省第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印发《湛江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预算项目申报、筛选、储备、编审和执行机制。印发《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湛江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规程》,精简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事项和预算执行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对政府性资金全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对重大项目实行市级跨部门事前绩效评审机制,全面铺开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审工作,实现管理方式向“先谋事再谋钱”方向转变。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实现全市财政数据“大集中”、全市财政管理“大监控”,力促财政资金流向全透明、财政资金审批全明晰。开通“三保”项目资金绿色拨款通道,“保基本民生”项目资金申请实行全流程线上审核、一次性办理,实现财政资金从申请到执行“点对点”电子支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4大类118条,为采购主体清晰划出政府采购行为“红线”,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制定公共文化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优化资源整合,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分期分批划转移交市产业集团,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已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经营性资产估值约108.72亿元。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进完成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票据改革,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七)风险底线坚决守牢,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财政保障

  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2022年,全市财政累计筹集疫情防控资金8.65亿元(含争取省专项补助1.1亿元);争取省支援我市价值6000万元的医疗物资;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授信抗疫应急贷款7.4亿元,已放款1.5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印发《关于做好“三保”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市“三保”支出302.68亿元。开展财政运行和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召开财政运行及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专题会议11次,深入4个风险提示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赴9个县(市、区)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复查,推动落实整改,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扎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利用省财政厅再融资债券政策红利,获得省支持再融资债券额度42.91亿元。全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制定湛江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做好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坚决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职责,统筹13亿元支持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粮食生产、水利设施建设等,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八)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为做好财政工作打造坚强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廉政建设。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开展新提拔晋升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加强能力建设。借助“湛江财政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等专题培训45次。突出奖勤罚懒,激励财政干部担当作为。1名同志入选财政部对外财经人才库,11名同志入选广东财政预算管理人才库;预算科获评“广东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财政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矛盾问题仍然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力度还不够坚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刚性支出面临不少挑战,财政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贯彻落实好六个“更好统筹”,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全市“一盘棋”谋划财政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1.财政收入形势分析

  有利因素:一是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贯彻落实助企纾困等各项稳经济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房地产需求和供给两端有望复苏,消费需求及市场信心预计将进一步提振,同时,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基础设施投资稳步增长,为2023年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基础。二是2023年预计留抵退税规模约21亿元,同比少退26.3亿元,利好市县级收入约6.6亿元;2022年开始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有利于2023年增值税回补收入拉动税收增长。此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政策到期将带来一定的税收收入。三是进一步盘活政府资源资产,释放政府资源和存量资产的经济潜力与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新动力”。

  不利因素:一是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对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对中科炼化、宝钢湛江钢铁、中海油湛江分公司三大重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二是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增加不确定性;三是持续加大力度挖潜增收及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形成较多一次性收入抬高基数,进一步压缩2023年收入增长空间;四是根据中央及省有关规定,明确政府间横向土地指标交易形成的收入,将不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较多不确定性,我市实际新增财力仍将十分有限。

  2.财政支出形势分析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求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特别是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三保”等刚性增支需求以及各领域资金需求加大,刚性支出增长趋势十分明显;加上2023年,我市处于债券还本付息高峰期,全市还本付息需求高达75.98亿元。此外,乡村振兴、应急救灾、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支出亟需继续保障,2023年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综上所述,2023年全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财政统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科学稳妥、量入为出编制预算。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化三大”发展思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财政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在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中展现新作为。

  (三)2023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积极稳妥,突出统筹。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积极稳妥确定全年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主动挖潜促增收。有效统筹“四本”预算、债券资金、上级资金、增量资金和存量资金,灵活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科学编制,突出重点。做实做细项目,大幅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足额落实“三保”及还本付息支出,全力落实中央及省、市部署的重大政策资金,确保重点刚性支出不留硬缺口。

  绩效优先,突出精准。积极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预算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确保资金安排精准有效。

  守住底线,突出安全。加强运行监测,严控财政运行风险。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

  (四)2023年全市及市直财政预算草案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若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10%),预期收入151.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5.7亿元,同比增长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3.3%;非税收入55.6亿元,同比下降1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624.77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82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24.77亿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22%,预期收入66.7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8.1%;非税收入27.96亿元,同比增长5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344.78亿元。

  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40.1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44.78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单位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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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42.58亿元,同比增长85.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25.88亿元,同比增长1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61.83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01.5亿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和债务还本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61.83亿元。

  (2)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82.94亿元,同比增长92.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5亿元,同比增长113.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49.68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58.82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和债务还本等,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9.68亿元。

  3.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6.6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90亿元。按照2023年收入总规模计划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90亿元。

  (2)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6.09亿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18亿元。按照2023年收入总规模计划安排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18亿元。

  4.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85.78亿元,同比增加16.06亿元,同比增长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支出171.89亿元,比上年预算执行数同比增长10.83%。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13.89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157.76亿元。

  5.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严格落实债务偿还计划,统筹再融资债券足额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其中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0.07亿元,利息33.18亿元。截至2023年1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第1批新增债务限额109亿元(新增一般债务12亿元、新增专项债务97亿元)。按上述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限额,省将转贷我市2023年第1批新增债券109亿元。其中,安排市直承贷支出21.06亿元(一般债券8.9亿元、专项债券12.16亿元);安排转贷非省直管县(市、区)支出52.85亿元(一般债券2.1亿元、专项债券50.75亿元);分配省直管县债券额度35.09亿元(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34.09亿元,由省财政厅直接转贷至县)。

  6.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今年,湛江财政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力支持稳经济、促发展、强信心、惠民生,在八个方面发力。

  ——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安排31亿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扶持企业技改,壮大产业园,支持招商引资和外贸发展,支持湛江湾实验室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驱动。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7.85亿元支持落实城乡学前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高中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安排21.74亿元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等,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加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支持建设绿美湛江。以建设绿美湛江为引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安排11.71亿元支持城市维护和市政建设,推进打造红树林之城,落实河长制奖补等降碳、减污政策。

  ——支持完善立体交通。安排6.59亿元推进交通“枢纽+通道+网络”建设,全力支持构建提升以大港口、大航空、大路网为主骨架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

  ——支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安排23.44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政策,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支持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支持构建新安全格局。安排4.65亿元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湛江、法治湛江。

  ——支持文化强市建设安排3.05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建设,支持创文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另外,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省下达我市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情况,对交通、教育、卫生、科技、创文、市政、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等资金安排不足的项目将在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中相应安排。

  四、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关注“省情市情要事”,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财政政策资源统筹,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全力做好稳增长、稳经济等工作,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全力加强增收节支,力促财政平稳运行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着重在增收节支、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上下功夫,全力缓解收支矛盾,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切实抓好收入组织管理。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认真摸清增长点,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税收征管,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会同税务、自然资源、国资等部门全力盘活自然资源、国企土地和政府股权等政府资产资源。明确时间节点,千方百计落实收入计划,避免财政收入大起大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厉行节约落实到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将本级资金与中央、省资金实行错位配置,预算项目优先从中央和省资金中安排,腾出本级财力保障本级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量力而行出台增支政策,新增支出控制在财政能力可承受范围内,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超财力铺摊子、上项目,严禁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全力强化助企纾困,力促市场主体信心实现新提升

  全力落实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各项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大力优化完善政策工具。积极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快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精准落实到位,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建立健全“财银保”联动机制,灵活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策工具,扶持海洋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加快发展,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好“大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用活用好一揽子财政稳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支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培育创新型和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深入实施“促进就业九条”,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三)全力围绕中心工作,力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把“国之大者”“省市之大事要事”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认真落实“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工作要求,集成运用各项财税工具为市场主体增动力、减负担、稳预期。力支持大平台建设。认真落实谋划好“大产业”、建设好“大平台”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省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和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在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西部陆海新通道、预制菜产业园等重大发展平台的规划建设上加大财政支撑力度,支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陆海新通道建设。力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全面梳理、整合现有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综合奖补等各类政策,用好财政资金、债券资金、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壮大临港工业、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大文旅开发、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动能等,积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进补链延链强链,支持统筹好“大项目”,培育好“大企业”。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扶持湛江高新区、湛江湾实验室、湛江海洋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深入实施人才发展“五大行动”,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立健全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三保”财力保障力度。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做好粮食安全工作。力支持建设绿美湛江。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支持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扶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水体治理等工作,支持加快建设“红树林之城”,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全力增强民生保障,力促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学位建设,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支持推进健康湛江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支持第一中医医院、第二中医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湛江市应急医院等项目,打造粤西医疗高地。兜牢民生底线。按照省的工作部署,推动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保障项目实现提标,办实办好省市民生实事,切实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五)全力深化财政改革,力促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实现新提高

  瞄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目标,紧抓财政改革不放松。加快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制定全市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完善对下级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省的改革步伐,继续分领域推进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修订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保障能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优化预算监督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激励约束,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实行与政策完善、预算安排调整等挂钩,逐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财政”平台建设与应用,逐步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开发,推动跨部门信息集成,强化预算动态监控和闭环管理,实现资金来源和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主动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协同发力。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

  (六)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力促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以斗争求安全,以斗争谋发展,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强基层财政运行、“三保”预算执行等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坚决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能,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将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七)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促财政干部队伍展现新作为

  深入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促使财政干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力营造人心思齐、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浓厚氛围。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预算安排、落实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倡导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增强财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财政干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财政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财政工作,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财政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谱写财政新篇章。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附件:2023年湛江市本级政府预算.pdf


图片解读:一图读懂2023年湛江市财政预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