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财政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专项信息

湛江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09:00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8年度湛江市财政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湛江市财政局成立于1983年9月,为湛江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

  (二)人员情况。湛江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在职编制数198个,截至2018年年末行政、事业在职人员187人,离退休人员84人。

  (三)工作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对策;组织拟订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

  3.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4.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制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市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涉外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8.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本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湛江境内的有关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0.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1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1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

  14.按照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5.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16.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8.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1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湛江市财政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局长担任绩效评价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和财会人员担任绩效评价小组成员,绩效评价小组负责拟定湛江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评价分工,落实绩效评价具体责任。

  (二)自评工作情况。我单位于2018年5月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启动会,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工作会议上,工作小组组长对绩效评价工作做了统一部署,严格要求单位内部要树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小组严格按照评分要求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认真填报自评表,深入分析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我单位于2018年6月28日上交绩效自评报告,并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我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预算编制情况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2018年我单位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共3个(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经费150万元、金财工程专项经费400万元、全市绩效评价工作经费120万元),金额合计670万元 。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2018年,湛江市财政局将坚定信心,砥砺前行,继续以苦干实干的干事创业精神支持和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收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上年度预算编制基础上,充分调研,结合实际,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稳妥性、科学性、完善性、重点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编实编细年初预算,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的原则,加强对“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②、着力做好聚财文章,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抓收入工作机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税源变动情况,深化预算执行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深挖收入潜力,优化非税收入征管手段,积极拓展收入范围,进一步增强政府可用财力;培育税收增长点,支持工业、现代农业发展壮大,加快海洋经济产业聚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钢铁、石化、造纸产业附加值和税收贡献率,促进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全面发展,大力涵养税源。

  ③、着力推动转型升级,拉动经济稳步发展。实施积极的经济政策,大力促产培财,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加力增效。一是深入实施“降成本”行动计划,为企业减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支持双轮驱动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围绕工业园区扩能增效,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结合县域实际打造特色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活跃县域经济。三是促进产业、科技融合发展,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空间,加快创新动力转化,构建产业、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互动。

  ④、着力完善基础建设,加快城市扩容提质。开拓资金投入渠道,加大海绵城市、循环城市、脚印城市“三个城市”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一是继续盘活财政资金,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急需资金的领域,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参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水系整治,筑牢生态屏障,为“五城同创”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⑤、着力加大民生保障,提升社会生活幸福感。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进一步压减一般性行政支出,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三农”、环境保护等民生和各项公用事业的投入,认真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和十大民心工程,确保民生福祉得到保障和改善。

  ⑥、着力深化机制改革,提高财政工作水平。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切实提高预算可执行性和精细化水平;抓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改革,加快推动建立部门项目储备库;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拓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规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深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效,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探索PPP模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投融资渠道;完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⑦、着力严格财政监督,构建安全理财机制。一是坚持“规范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健全落实检查主体责任、严格违规问题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三是深化政府投资评审改革,继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评审,积极为财政节支增效做贡献。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优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约束与激励机制。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2018年市财政安排我单位项目经费是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经费、金财工程专项经费、全市绩效评价工作经费,各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①、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经费。一是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工作,预计2018年存量资金检查的覆盖面比2017年更广,检查费用相应增加。二是我市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巡查)。三是2018年省厅会继续委托我市开展检查。

  ②、金财工程专项经费。对预算系统、非税系统、财政专线、信息中心机房等系统进行维护、管理,继续保证全市财政工作正常运行。

  ③、全市绩效评价工作经费。  一、会计决算工作。完成全市12个县(市、区)及市直270个部门上年度会计决算数据汇总审核工作,完成分析报告上报市政府。布置本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工作并开展培训。二、绩效管理工作。从上年度市直1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中选取40个资金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选取10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选取3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政府。完成本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我单位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编实编细各类项目预算。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我单位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均符合要求。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2018年我单位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31.25万元,本年实际收入6719.86万元,本年实际支出7446.59万元,本年结转结余204.52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97%。本年结余200多万的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专项经费较多,我单位优先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的专项经费,因此导致本年度安排的专项经费略有结余。

  2.财务合规性。我单位制定了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财政资金收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在日常经费使用中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分别进行明细核算;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计划于2019年7月19日前按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评数据表、自评报告和自评评分表。

  2.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湛财预〔2018〕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于2018年2月19日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表格和文字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尚未批复,暂未公开。

  3.绩效目标公开。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湛财评[2019]24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于2019年7月5日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金财工程经费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工程结算审核专项经费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财政监督检查经费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部门(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批复、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情况。如有多个项目,请分别列明项目实施程序,可表格形式列示。

  2.项目监管。部门(单位)对所实施项目(包括专项工作经费和部门主管的省级专项资金分配给市、县实施的项目)的检查、监控、督促等管理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作为依据。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制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等,如登记造册、账实一致、专人管理、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营运收入及收入上缴等情况。

  2.固定资产利用率。2018年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 4701.84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4701.84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具体情况见表2)。

  固定资产利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在用资产

闲置资产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152

32968016.97

32968016.97

100

  0

  0

其中:房屋

152

32968016.97

32968016.97

100

  0

  0

二、通用设备

1523

13620741.67

13620741.67

100

  0

  0

其中:汽车

5

2072042

2072042

100

  0

  0

三、专用设备

114

637426.9

637426.9

100

  0

  0

四、家具、用具、装具

814

1237746.98

1237746.98

100

  0

  0

五、图书、档案

0

0

0

100

  0

  0

六、文物和陈列品

0

0

0

100

  0

  0

合计

2603 

47018375.82

47018375.82

100

  0

  0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9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5.1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7.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实际开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开支16.5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全年实际开支8.56万元。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18年我单位“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66.9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81.1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3.03%。“公用经费”超支原因: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 一是国家政策性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我单位陆续新增了16个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人员的增加,导致全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比年初预算略有增加;三是差旅费支出有所增加,根据《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湛财行〔2017〕157号)文件,放宽了处级以下人员住宿费标准,导致差旅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略有增加。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湛江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在职编制数198个,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在职人数18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4.44%,我单位在职人员未出现超编现象。

  六、整体绩效

  我单位自接到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开始,单位领导十分重视,为绩效自评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我单位按规定对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根据自评评分标准,绩效评价小组认为,我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取得较好的成效,能按时按质完成预期目标任务,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考评得分98分。

  七、存在问题

  2017年我单位整体之相互绩效自评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公用经费”控制率略高。2018年“公用经费”控制率103.0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18年新增了16名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而新增人员公用经费,导致全年公用经费开支比年初预算略有增加;二是2018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提高。根据《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提高处级以下人员住宿费标准,导致差旅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略有增加。

  (二)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2018年 “营改增”、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性减税因素增多,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支出增大,维持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不断加大。

  (三)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8年,受开发区海域使用罚没收入的因素影响,我市税收收入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财政库款调度困难。我市财政自给能力较弱,保重点和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增加,全年财政资金调度较为困难。

  八、今后改进措施

  针对我单位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一是在上年支出基础上,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全年部门整体支出计划,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前提下,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高我单位的整体支出率。三是定期开展资金支出进度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解决。

  (二)厉行节省,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按照公用经费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开支;二是厉行节省,努力压减不必要的办公经费支出,做到公用经费“只减不增,逐年递减”。三是加强对我单位公车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优先采取社会化租车方式,尽量减少公车使用次数。同时每年要对每辆公车使用金额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每季度将公车使用情况向领导汇报。四是根据实际,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支出。加强出差费用预算审核,严格控制出差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出差,努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坚持财政收入质量和总量一起抓、双提升,采取措施打造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模式。一是合力抓。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收入分析会议,科学研判经济走势,健全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功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和交换,及时挖掘税源;二是培税源。及时发现收入新的增长点,结合湛江特点和积极抢抓国家“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等机遇,把重点项目、重点政策及时转化为信息资源、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税收增长点;三是规范管。切实加强非税收缴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优化收入征管模式。

附件:湛江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湛江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