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和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国家税务局、湛江市地方税务局、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湛财法〔2017〕8号)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结合登记管理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拟确认湛江市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3220645,市国税局3288135,市地税局3282285,市民政局3221608)
湛江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
湛江市2017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三批)
(共1家)
1.湛江第一中学校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