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和《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湛财法〔2017〕8号)有关要求,市民政局结合登记管理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经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现将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3220645,市国税局3288135,市地税局3282285,市民政3221657)
2017年度湛江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共一家)
一、2017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湛江市比干文化促进会.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湛江市民政局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