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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含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预算表格)

  

发布时间:2016-08-03 20: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湛江市政法委2015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政法机关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市委工作部门,与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办和市委维稳办等部门合署办公,共设11个职能办(处、室、科)。主要职责有:

1、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掌握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做好敌社情分析研判,适时向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和决策参谋。部署做好群体性事件防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提出加强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研究提出指导、协调、推动各地、各系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根据治安形势的需要,研究并组织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统一的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

3、组织防范处理邪教

组织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4、做好调处纠纷

主要是调处山林、土地、滩涂纠纷案件。

5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等。

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指导和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6、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政法委编制62人,在编在岗58人,其中干部48人,职工10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21人,退休职工1人,离岗退养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圆满完成全国“两会”、“9·3阅兵、第十四届省运会、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宝钢点火仪式等11项重大维稳任务。

二是加强对社会治安突问题地区的整治。年初,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从公检法抽调干警进驻遂溪县黄略镇,对黄略镇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

三是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平安湛江建设,推进了一批创建项目落实,如期完成平安创建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平安细胞”工程扎实推进,创建成效显著。

四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行动,化解一批重大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五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选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2016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树立新理念,适应新形势,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重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为支撑,深入推进平安湛江、法治湛江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助推加快崛起、建设幸福湛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129.72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1079.72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129.72万元。占支出的7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3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5.7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277万元,占支出的24.5%,较上年增加80万元,增长24.5%,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委各部门预算安排拨款的业务经费增加 

2015年湛江市政法委员会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湛江市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2.78万元,比上年减少2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53万元,占2.7%,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比上年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18万元,占85%,比上年减少24.7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2015年计划购置公务车数量比上年下降100%,二是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比上年下降5.3%;公务接待费11.07万元,占11.9%,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附件:2015预算表格(含收支总表、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三公经费表、按经济分类表、按功能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