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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含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预算表格)

  

发布时间:2016-08-03 20: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湛江市政法委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政法机关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市委工作部门,与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办和市委维稳办等部门合署办公,共设11个职能办(处、室、科)。主要职责有:

1、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掌握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做好敌社情分析研判,适时向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和决策参谋。部署做好群体性事件防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提出加强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研究提出指导、协调、推动各地、各系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根据治安形势的需要,研究并组织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统一的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

3、组织防范处理邪教

组织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4、做好调处纠纷

主要是调处山林、土地、滩涂纠纷案件。

5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等。

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指导和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6、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政法委编制62人,在编在岗58人,其中干部47人,职工11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23人,退休职工1人,离岗退养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树立新理念,适应新形势,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重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为支撑,深入推进平安湛江、法治湛江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助推加快崛起、建设幸福湛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547.49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1477.49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547.49万元。占支出的6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0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47.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雇佣制后勤人员,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等

项目支出预算547万元,占支出的35.4%,较上年增加270万元,增长24.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我委各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等。

2016年湛江市政法委员会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湛江市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18万元,比上年减少6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52万元,占9.6%,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比上年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占50.4%,比上年减少65.9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2016年计划购置公务车数量比上年下降100%,二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比上年下降44.4  %;公务接待费10.46万元,占39.95%,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附件:2016年预算表格(含收支总表、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三公经费表、按经济分类表、按功能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