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湛江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社工委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实行委员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市社工委履行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社会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参与拟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等职责。
市社工委下设社会建设指导科(办公室)、公共服务促进科(群众工作科)和社会组织工作科(社区建设指导科)等3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12〕2号)规定,我委设行政编制9名,实有人员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实有人员1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社会建设领域专题调研,全面推进改革深入开展,推进社会创新观察项目,成功举办“南粤幸福活动周·湛江”及 “社会建设大家谈” 有奖征文活动,初步建立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体系,同时,扎实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茅草房改造挂点帮扶工作,计生、平安建设挂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5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5万元,其他收入2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3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1.53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5.24万元,占72.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6.29万元,占27.59%,主要支出项目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医保“湛江模式”专题调研、省市级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南粤幸福活动周、“社会建设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民情志愿服务队、广东省民生调查、湛江社会建设网站建设、全市社工委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扶贫开发“双到”、茅草房改造挂点帮扶工作、计生、平安建设挂点工作及督查调研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0.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14年,我委无出国(境)学习培训人员,因此,因公出国(境)费为零。
2.2014年,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由于我委不断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做到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该费用同比减少2.25%。2014年度无报废、更新购置车辆,公务车保有量2辆,平均每辆运行维护费5万元。
3.2014年,我委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73人次;无外事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云浮市社工委赴我市调研考察、市社工委2014年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接洽雷州市东里镇沙节村委会商讨扶贫项目等。由于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减少,且我委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审批程序进行接待,该费用同比减少70.39%。
附件:【市社工委】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市社工委】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