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法制局"三公"经费
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湛江市法制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金额为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本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变化,保持为0;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与上年持平,没有增减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正常“三公经费”支出基本趋于平稳。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部门名称:湛江市法制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4.39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75 |
3、公务用车费 | 2.64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4 |
(2)公务用车购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