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78.9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9万元,占0.16%,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2018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不变;(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占66.68%,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车购置计划增加中巴车辆;(3)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占33.17%,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附件:2018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