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4.12万元,与上年4.12万元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境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64%,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原因主要是2018年没有计划购置公务车数量,而且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占36 %,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附件:2018年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