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5.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1.82万元,占25.6%,比上年减少0.42万元,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费63.4万元,占74.4%,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元,占28.39%,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湛江市赤坎军队连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在公车改革后拍卖了两台公务车,剩下的一台车也即将报废,为便于公务办事,在2018年购置一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占71.61%,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