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2018年“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湛江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5.46,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8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18年没有计划购置公务车数量,而且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
3.公务接待费33.5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附件:市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