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现行规定,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
2.广东省会计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具体事宜由报考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如有疑问可联系咨询报考所在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在“联系方式”模块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