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所学专业不属于会计类专业,则需在取得证书次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所属会计管理部门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如已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则无需另外进行信息采集,可直接通过该平台登记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