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4〕67号)中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三档开支标准,是按照职务等级划分,未与职称挂钩。省直单位可按照粤财行〔2014〕67号文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具体规定,在规定标准内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