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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视同为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5-09-25 08:13 作者: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字体: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