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一是第七条规定,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出差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二是第二十一条规定,省直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此外,中央过紧日子文件规定,不得购买超级经济舱以及同类型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