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第六条“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和第七条“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股权价值评估由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承接,相关机构可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按地区进行检索,可查询资产评估机构的基本信息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