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李子
留言日期:
2025-02-10
主题: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内容:
我单位是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听财务说我们单位工资财政给一部分,我想了解一下 1、职工工资福利市财政是给百分之几?我们需要自筹百分之几? 2、每年年底财政承担的部分工资还会发第十三薪吗? 3、年底的年终核增绩效财政是给一部分还是全部我们自筹? 4、财政每个月是什么时候把基本工资打给我们的?是不是与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一同打?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7
答复时间:
2025-02-17
答复单位:
湛江市财政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网站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经费安排标准及人员工资福利严格按照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安排;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单位缴库情况和既定比例核拨;景区维护经费和单位职工待遇经费补差经费根据《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方案》规定,从景区完税后的经营收益中安排资金解决。
截至目前,您已多次留言咨询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人员经费、维护经费、单位非税收入及工资福利等情况。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是以上相关资金的使用主体,应为职工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后续如有相关问题,请径向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咨询了解。
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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