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湛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 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预算科 发布机构:湛江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17:1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22〕5号)精神,《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7〕4号)规定的税额标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结合2017年以来经济发展、道路名称、标志性建筑物名称等实际变化情况,湛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联合草拟了《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

  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湛江市财政局(预算科收),524043

  联系电话/传真:0759-3220711  

  除开通过以上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外,也可直接在下方评论区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附件:

  1.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表

  3.《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4.公平竞争审查表

相关附件
附件1.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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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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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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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公平竞争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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