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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09:25 作者: 会计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有关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不含双休日)。

  四、复核方式

  全部采用现场复核。

  五、复核地点和电话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湛江市财政局二楼208室,咨询电话:0759-3220795。

  六、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表格由考生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四)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详见附件)。

  (五)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七、其他事项

  (一)凡未提交资料参加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未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单。

  (二)所有参加现场复核的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本人“粤康码”为绿码、持有效证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进场办理。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x



湛江市财政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