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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2 11:00 作者: 湛江市教育局 来源: 湛江市教育局 字体:

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结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4.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5.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6.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7.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8.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10.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和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指导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与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12.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协助市委管理直属学校领导干部,指导直属学校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13.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划工作。14.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15.负责组织高等学校招生、自学考试的考试、报名等工作,负责组织中等学校和高中毕业会考、中学其他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教育的水平性专业等级考试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统计工作。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7个,包括:局本部和下属16个预算单位,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湛江机电学校、湛江艺术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湛江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湛江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局本部内设11个科室及经费纳入局本部核算的4个内设事业单位。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安全保卫科、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人事科、招生考试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科、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4个内设事业单位分别是:湛江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湛江市教育局教育装备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湛江市教育局教育研究室、湛江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原湛江市成人教育实验中心)。临时机构有湛江教育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湛江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委员会、湛江市助学管理中心、创强办、创文办、创模办。

局本部共有编制91名,另有行政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7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4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94人,离退休人员81人。

下属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3819名,实际在岗人员2949人,离退休人员860人,其他人员285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度总收入102931.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93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149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892.55万元,增长43.75 %。主要原因:一是湛江机电学校新校区建设增加了12283万元,二是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增加了5424.4万元,三是提高了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和离退休费有所增长。

2.上级补助收入22.0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3万元,增长24.41 %。主要原因是学校收到上级部门拨第十四届省运会经费等。

3.事业收入193.6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2.33万元,减少66.38%,主要原因是学费收入列入此项目减少。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1215.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0.6万元,增长67.64%。主要原因是学校收到了部门转来省运会经费造成。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度总支出101951.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95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91585.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中职教育免学费、湛江机电学校、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经费和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098.78万元,增长48.95%,主要原因:一是湛江机电学校新校区建设增加了12283万元,二是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增加了5424.4万元,三是提高了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和离退休费有所增长。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收到雕刻展馆建设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收到雕刻展馆建设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2.52万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标准提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5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48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794.27万元,主要用于湛江幼儿专科学校建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1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使用该项资金较多。

6.住房保障支出2236.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09.2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学校增加人员及办理住房补贴人员增加。

7. 其他支出168.57万元,主要用于湛江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和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使用了彩票公益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7.2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彩票公益金支出安排资金较多。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14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37.0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903.7万元,增长141.83%;主要原因是市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省级专项资金、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2.8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8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彩票公益金属于后来增加安排的经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64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81.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148.39万元,增长140%;市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省级专项资金、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2.8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彩票公益金属于后来增加安排的经费。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91585.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学校教育发展公用经费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收到雕刻展馆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2.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94.27万元,主要用于湛江幼儿专科学校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36.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其他支出168.57万元,主要用于湛江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和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使用了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52.32万元,完成预算585.2万元的43.1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15 万元,完成预算16.5 万元的0.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9.39 万元,完成预算356.1 万元的6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预算212.6万元的15.4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减少。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3.22万元,下降2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4.43万元,下降2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94万元,下降46.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一位教研员因公参加省教育厅组织英语骨干教师到香港培训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接待范围、人数和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15万元,占0.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9万元,占86.95 %;公务接待费支出32.78 万元,占12.9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15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16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为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一位教研员因公参加省教育厅组织英语骨干教师到香港培训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19.39万元,局机关及下属16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8 辆,主要用于教育业务工作检查、调研、招生、考试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各类国家统一考试省巡视组人员等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6个下属单位发生国内接待338次,接待人数共 2667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各类国家统一考试省巡视组人员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85万元,比上年减少39.49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本部门的财务管理规定,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0.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8.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7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考试和学生保健体检专用车、工具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5年度共组织对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学校体育代表队备战工作经费项目、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学校体育组比赛场馆改造升级专项经费项目、湛江机电学校实训场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1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以上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附件: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