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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湛江市安监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19 10:00 作者: 湛江市安监局 来源: 湛江市安监局 字体:

 

 

 

 

 

 

 

 

 

 

 

 

 

2018湛江市安监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8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1个下属单位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财政供养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初审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等。

(十五)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要任务是

协助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织、策划及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情报交流和安全生产科学咨询服务及推广应用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为2141.19万,其中一般预算经费安排拨款1292.25万,基金预算拨款848.94万。

三、支出预算说明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2141.19万,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64.33万,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46万,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2.62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18万;

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1242.25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6.95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78万;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2万。2项目支出898.94万。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因含宣教中心预算数,所以支出总预算增加。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济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实施办法、市十项规定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市安全监管局财务制度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了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定期统计机制,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原则,有效压减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预算支出。

2018年湛江市安全监管局财政拨款“三公”预算经费合计支出25.84万,比上年度没有增加。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今年没支出,上年也没有支出;2.我局公车保有量6辆,2018年没有计划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5.84万元,比上年无增加,严格执行上级“只减不增”规定,加大管理力度,增强节约;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万元(国内接待45批,270人次), 比上年无增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302.52万元,包括办公费 7万元、印刷费 7万元、咨询费0,手续费1,水费0.4万、电费9万、邮电费 23.31万元、差旅费 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租赁费10万、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34,公务接待费16,劳务费31万、装备购置费0万、委托业务费4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3,其他交通费用28.6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总体预算比去年88.17万,增加增加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业务委托费等增加造成。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市专项资金37万和省专项资金78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9台(套),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0台(套)。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家具用具装具类148(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  

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92.25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848.94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