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促进我市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应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将《湛江市市级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湛江市财政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9日-5月29日
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湛江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收),524043
联系电话/传真:0759-3220738
附件:1.湛江市市级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湛江市市级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3.公平竞争审查表.docx
湛江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