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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13: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林海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更是加快推动五年崛起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突出转观念,抓收入,优支出,促转型,推改革,带队伍,群策群力,共克时艰,切实服务好大局,预算执行情况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86亿元,增长6.50%,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长2.70% (以下均采用可比口径),完成年度预算的101.3%。其中,税收收入68.34亿元,同比增长6.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08%;非税收入53.52亿元,同比下降1.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7.29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6亿元,增长45.49%,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长42.70%(以下均采用可比口径),完成年度预算的145%。加上上解省支出、下年结余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7.29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8亿元,同比下降6.17%,完成年度预算的99.07%。其中,税收收入26.68亿元,同比增长3.7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59%;非税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15.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6.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2.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亿元,同比增长81.24%,完成年度预算的148.5%。加上补助县区支出、上解省支出、下年结余等,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2.8亿元。其中,按照中央、省和我市的决策部署,市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确保发展成果惠及百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09亿元,同比增长0.18%,完成年度预算的97.51%。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66亿元,同比下降2.26%,完成年度预算的92.74%。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98亿元。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36亿元,同比下降3.77%,完成年度预算的84.97%。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42.98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4亿元, 同比下降17.72%,完成年度预算的93.25%。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76亿元,同比下降21.27%,完成年度预算的86.68%。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1.75亿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42亿元,同比下降24.79%,完成年度预算的60.44%。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1.7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因受2015年度经济下行压力和台风因素叠加影响,个别企业实际利润达不到预期,因此存在差额。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结余资金拟调入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26.65亿元,基金总支出119.29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9.59%和106.29%。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84亿元,支出66.14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12.24%和102.95%;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6亿元,支出5211.92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14%和89.68%;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160.9万元,支出4729.47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17.28%和115.6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84亿元,支出15.38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10.07%和111.43%;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478.49万元,支出597.65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42.68%和33.9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13亿元,支出26.82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9.66%和116.6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2亿元,支出9.9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83%和98.68%。

  2015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滚存结余79.7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21亿元,失业保险10.05亿元,工伤保险3.1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77亿元,生育保险3.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07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4.44亿元。生育保险因新的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尚未出台,停发2015年待遇使支出低于预算计划;失业保险因部分破产困难企业失业人员领取待遇已满两年期限,领取人数下降使支出低于预算计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保费收入2.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04%,由于冲减历年误入保费收入的被征地农民保障金1.86亿元后保费收入为0.37亿元。其他各险种收入和支出均完成了预算目标,基金稳健运行。

  (五)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市财政继续落实厉行节约措施,完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通补贴等工作。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1.02亿元,同比下降29.3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4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47.32万元,公务接待费2426.95万元。

  二、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财政工作取得新进步

  在这一年里,市财政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各项工作主要呈现出“三个全力以赴”、“三个加大力度”、“三个明显提升”的特点。

  (一)“三个全力以赴”,即全力以赴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力以赴拓宽融资渠道

  1、全力以赴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这一年,我们围绕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筹集58.72亿元为打好工业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三场大会战”提供资金保障。其中:拨付5.69亿元推进钢铁、石化配套项目、省运会体育场馆、青年运河改造、霞山法国风情街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4.65亿元扎实推进脚印城市、海绵城市、循环城市三个城市建设,其中:安排脚印城市建设资金1.75亿元,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2.53亿元,安排循环城市建设资金3677万元;落实11.32亿元推进南方路道路排水及跨线桥新建工程、广州湾大道、振兴路新建工程、新湖大道等市政项目建设;落实7.83亿元加快“五城同创”建设步伐;安排2亿元推进“三大经济增长极”发展;安排科技创新资金1.49亿元,突出科技驱动,大力打造“南方海谷”,扶持产业转型升级;拨付25.74亿元支持茂湛铁路、汕湛高速、东海岛铁路、云湛高速和国省道“迎国检”项目建设。

  2、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这一年,我们在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方面积极进取、勇于争取,实现财力性补助和政策性专项双丰收,共获得上级资金301.21亿元。其中:全市共收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3.36亿元,较上年增加40亿元,增长19.73%;争取省财政下达我市三批置换债券额度44.36亿元,其中市本级置换债券额度32.75亿元;争取省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3.49亿元。省安排我市台风彩虹救灾复产资金共6.19亿元,占全省安排的43.9%;省财政厅统筹专项资金6.53亿元对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鉴江供水工程、小东江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建设给予专项支持。

  3、全力以赴拓宽融资渠道。这一年,我们在适应政策的调整、创新投融资渠道方面敢于开拓、善于尝试,共获得各类融资资金28.1亿元。其中:落实彩虹台风贷款5.5亿元,有力支持救灾复产工作;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2.6亿元,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通过平台公司发债20亿元,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此外,利用省级资金4.5亿元设立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省财政扩能增效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基金,落实1.6亿元设立湛江市“南方海谷”股权投资基金。认真探索PPP模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全市共有23个项目纳入省PPP项目库,总投资181.8亿元,湛江市文化中心等3个项目作为省重点示范项目。

  (二)“三个加大力度”,即加大力度支持经济转型、加大力度改善民生、加大力度推动财政改革

  1、加大力度支持经济转型。2015年,我们以经济转型为重点,共投入3.77亿元,精准发力促创新、扩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安排企业发展及技改专项资金1亿元,扶持工业机器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森工产业、糖业、智能化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新工艺新技术等7大专题,推动关键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获得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聚集发展、园区扩能增效扶持资金2.51亿元;安排市级科技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2590万元,145个项目立项,突出支持高技术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众创空间、重点和重大科技等项目,其中重点和重大科技等项目竞争性分配占资金总额的68%。制定《湛江市扶持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暂行办法》,支持企业融资和调整结构,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加大力度改善民生。2015年,我们以人民幸福生活为落脚点,严控行政成本,加大力度改善民生福祉。各级财政落实53.63亿元优先保障市政府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和十大民心工程的实施。全市11项民生支出336.3亿元,同比增长61.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7%。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5年,全市教育支出97.43亿元,增长45.86%。其中:安排教育创强奖补经费200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强县(市)1个,强镇(街)15个。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9.27亿元,生均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落实1.24亿元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人均补助标准达700元/月。安排1.19亿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安排救灾复产资金6030万元,支持市直33所学校和各县(市、区)所属学校救灾复产。拨付全市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共1.36亿元。

  全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下拨底线民生保障资金7.9亿元,提高各项补助标准,其中: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为410元/月和26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为1240元/月,分散供养补助标准为760元/月,残疾人生活津贴为1200元/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800元/年,农村五保补助标准为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补助320万元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全市14.35万名高龄老人受益;拨付3416万元落实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开展平抑市场物价、扶持平价农贸市场、平价直销超市、平价医疗、平价药店等建设工作。拨付市区保障性住房资金1.45亿元,在建项目2个共1494套住房。

  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42亿元,参保人数达665.59万人,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7亿元,参保人数达236万人,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5350万元,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达到人均每年40元;拨付各项医改经费4593万元,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镇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和促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拨付3964.93万元,支持做好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工作。拨付1001.85万元落实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政策,发放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3745.15万元。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914元提高到2090元。拨付劳动力培训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共1651万元,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安排3043万元提高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安排残疾人保障金3400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大力保障救灾复产和基层组织建设等资金需求。筹集台风“彩虹”救灾资金13.14亿元,全面做好救灾复产工作。累计拨付3.04亿元做好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安排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补助资金6889万元,确保在任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下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3187.63万元,妥善解决1.66万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问题。安排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配套资金1200万元,解决近10万村民的饮水困难问题。安排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317万元,补贴渔民7586人。

  支持做好文化体育工作。落实文化建设资金800万元做好文化产业、文物古迹的维修、文物规划编制及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支持打造文化强市。落实9981.89万元办好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安排1300万元办好广东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推动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3、加大力度推动财政改革。2015年,我们以财税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大刀阔斧推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三不(即不抱怨、不畏难、不推责)、三清(即底数要清、进度要清、原因要清)、三到位(即主观认识要到位、服务要到位、监督要到位)”工作,共盘活存量资金14.4亿元,并按规定用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安排的项目支出及消化历年国库挂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开门编制预算,依法推进“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推进地方债发行。推进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防范投资风险。启动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推进公共资源管理、公务员薪酬制度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第一批公务用车于2015年12月28日公开拍卖,共拍卖公务车103辆,总起拍价445.14万元,总成交价609.47万元,溢价率36.92%。

  (三)“三个明显提升”,即监管效益明显提升、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财政形象明显提升

  1、监管效益明显提升。一是绩效评价效果明显。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价,全面开展现场核查和重点评价工作,效果明显。2015年,对超强台风“威马逊”、“海鸥”救灾复产重建补助资金、51个市直2014年度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等实施绩效评价。二是财政监督检查效果明显。2015年,市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11亿元,其中:应追缴财政资金1300.29万元,原渠道退回财政资金461.96万元,纠正不实核算2311.41万元,补缴税款3.32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7024.91万元,已督促单位做好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规范了财政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三是工程审核节支效果明显。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审核改革,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确定9家社会中介参与审核,有效规范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2015年,审定项目767项,送审金额17.91亿元,审定金额15.51亿元,核减率13.35%。四是政府采购节支效果明显。政府采购监管坚持“预算在先,计划在前,管理从严”的要求,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十个严禁”要求,实行阳光采购。2015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25.0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3.85亿元,节约资金1.19亿元,节约率4.74%。

  2、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非税征管水平得到提升。细化预算管理,通过“重点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强化“以票控费、以票促收”,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监管作用,挖掘增收潜力和亮点,有效弥补因一次性因素、政策性减免、标准降低造成的减收。二是预算单位会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认真开展新会计制度、法规的培训,加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有效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县(市、区)、镇实现农村财务监管平台100%覆盖。举办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26期,培训农村财会人员429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7%。开展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全市共发现并整改八类财务管理问题3012个。

  3、财政形象明显提升。一是认真落实“三服务”上水平。将“三服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齐落实,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的能力。2015年,市财政主动到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大型企业、机关单位现场办公、上门服务,解决各类问题368个,其中重点问题73个。二是财政文化建设上水平。注重将机关文化建设与作风建设、财政业务、市重要活动相结合,到鹤地水库参观学习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建库开河精神,在局内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三是作风建设上水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领导上党课,写心得,认真查摆“不严不实”的毛病,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个人修养,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树立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目标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财政收支稳步增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五年来,我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力基础逐年夯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80.03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121.86亿元,年均增长12.9%,是“十一五”期末的1.84倍。

  五年来,我市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市财政支出规模从“十一五”期末的153.65亿元上升到“十二五”期末的418.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1368.5亿元。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对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投入累计达到1075.96亿元。民生支出从2011年143.3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36.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从76.75%提高到了80.37%。

  “十二五”期间,我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财政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十二五”时期,财税改革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受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我市财政增收亮点少,虽然采取各种增收挖潜措施,但财政增收压力仍然很大。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十二五”时期,财政各项支出大幅增加,但财政可支配财力不足,结余结转资金沉淀较多,支出不均衡,收支矛盾突出。三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五年来,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11年的39.36%增大到2015年的43.92%,收入总量虽然增加,但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认真研究上述问题,创新思路,多措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6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分析

  从有利因素看:2016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湛江作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海洋大市,将迎来区域合作与海洋经济产业快速发展的难得机遇;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及振兴粤东西北发展战略更加深入地实施,为湛江全面振兴崛起提供了条件。从我市自身来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钢铁、造纸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将进一步完善湛江产业结构,全面改善交通环境将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湛江正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

  从不利因素看:收入方面。国内经济增长将继续保持中高速,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在,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全市财政收入增收压力更大。支出方面。重点项目和民生政策提标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大,短期内资金沉淀多和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低的两难局面将持续,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二)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发展主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坚持以依法理财为基本点,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债务管理;坚持以提高效益为发力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为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湛江建设成为具有集聚力、辐射力、引领力的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强化约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将法治观念贯穿于预算编制的全过程,按照硬化预算约束的要求,充分考虑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减少执行中预算科目、项目调剂事项。二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收入预算的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做到量力而行。三是细化预算,精准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全口径”预算体系均按规定编列。全面推进项目库改革,健全项目支出编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四是加强统筹,盘活存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力促增长。预算编制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充分突出市委、市政府2016年工作重点,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促进稳增长与调结构相平衡,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涵养税源。六是民生优先,保障底线。坚持民生导向、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基本思路,完善民生保障体制机制,增进百姓福祉,进一步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七是适度举债,防范风险。按照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疏堵结合、防范风险、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构建举借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性债务监管体制。八是信息公开,预算透明。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依法落实预算公开时限和责任。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31.6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79.1亿元,同比增长15.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11 %;非税收入52.5亿元,同比下降1.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9.8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390.3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12.64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0.31亿元。其中,全市11项民生支出共安排239.0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7%。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53.77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32.3亿元,同比增长21.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07%;非税收入21.47亿元,同比下降7.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9.9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36.7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79.8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6.7亿元。其中,11项民生支出共安排58.1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76%。

  

  2、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64.9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80.88亿元。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79.9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0.88亿元。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41.14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期收入总计108.25亿元。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43.0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08.25亿元。

  3、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6217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21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000万元。按照2016年收入总规模安排支出6217万元。按支出科目分类:

  一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支出450万元,用于市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

  二是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05万元,用于市属困难企业退休领导人补贴。

  三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250万元,用于湛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支出。

  四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湛江港集团航道包费用,霞山风情街回迁安置房建设及官渡立交二期工程建设等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59.14亿元,同比增长25.6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2.57亿元,失业保险1.17亿元,工伤保险4892.0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8亿元,生育保险9544.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87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4.7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6.57亿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56.29亿元,同比增长31.0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6.32亿元,失业保险6808.38万元,工伤保险4961.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35亿元,生育保险1.1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6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1.4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23亿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为2.8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5、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140万元,同比下降4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6万元,同比下降2.4%;公务接待费支出2690万元,同比下降24.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44万元,同比下降44.52%;车辆购置费支出70万元,同比下降98.56%。

  四、豪情满怀,奋发图强,争取财政工作采撷新成果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落实市委十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推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成为环北部湾中心城市。

  (一)强化收支与涵养税源并举,着力保持收入稳定增长

  继续以强化收支管理为首要目标,以涵养税源为工作重点,着力保增长。一要突出培植税收增长点。立足湛江优势,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海洋经济,加快产业聚集,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钢铁、石化、造纸产业附加值和税收贡献率,促进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全面发展,培植税收长远增长点。二要突出优化收入结构。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从追求提高财政增量向追求财政增量和质量双提升转变,培养财政可持续收入的有效增长点,注重财政收入结构的优化。

  (二)加强引导与完善政策并用,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科学引导,注重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上加强创新,加力增效。一是继续实施减税清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力推进行政性收费降费,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运用政府债券促进投资有效增长,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注重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涉农企业发展,支持推动形成“众创”热潮,保障“南方海谷”建设提速加温,加快创新动力转化步伐,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尤其要支持推广新型孵化模式,支持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空间。四是加大力度支持产业园建设,提升园区发展规模和质量,围绕钢铁、石化、造纸等龙头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增强县级财政造血功能,活跃县域经济。

  (三)加大投入与创新方式并重,着力支持提升发展区位优势

  注重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新方式,在加大可用财力投资的同时,创新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三个城市”建设,持续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驾护航。一是盘活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存量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的领域,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有效支持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大会战,着重支持加快建设半岛港口群。二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路、水利、环保、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五城同创”,大力支持市区治水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四)关注民生与保障重点并行,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整合各类资金,将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向向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事业倾斜,重点保障钢铁、石化、造纸、交通等重大项目顺利建设;着重保障市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和十大民心工程的落实,优先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支农支出保持较快增长,注重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大力保障实施精准扶贫;全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等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平稳过渡;大力支持创新社会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同时,大力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夯实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基础,健全与财力增长相匹配、与服务需求相适应、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投入增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五)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并进,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以新预算法为引领,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动。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方法,推进探索跨年度平衡预算编制和零基预算编制改革,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逐步改变“先定预算,再找项目”的做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加大财政专户管理力度,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整合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推动拨款业务电子化办公,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制度,深入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激发县级发展活力。深入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健全完善财政评审项目委托机制,完善评审体制。健全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优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约束与激励机制。继续探索PPP模式,创新投融资渠道,为我市发展争取更多财力支撑。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落实检查主体责任、严格违规问题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六)改进作风与提升效能并立,着力规范内部管理

  进一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全力打造干净干事、凝聚力和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一是更加注重干部队伍培训,创新培训内容、方式,提高财政干部素质,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强化廉政建设,做到廉政知识经常学、廉政纪律经常讲、廉政短信经常发,注重从小事入手,筑牢财政干部思想防线。三是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深入查找岗位潜在风险点,建立相互制约、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透明、规范、高效。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主动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把湛江市建设成为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依法审查监督制度的决议》,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8项基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全口径预算编制。指预算编制范围涵盖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6.结转资金。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资金。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不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作为超收收入直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部分)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以及项目执行完毕或者项目不再执行剩余的资金。

  8.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9.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不指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统一安排,统筹解决本地区机构运转和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转移支付。

  10.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11.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指政府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履行其事权需要的财政支出义务。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主要是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程度、激励相容等原则,对事权在层级政府间进行调整,明确支出责任,并完善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12.底线民生。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对城乡困难群众(简称“低保户”,含城镇“三无”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6类民生保障项目。

  13.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是指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排序择优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项目库管理是指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提前挑选项目入库,入库项目编列一年或跨年滚动预算计划,细化至具体项目、金额、项目单位,并从项目库中选取具体项目纳入年度预算草案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审议通过后,实行项目库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可直接下达预算明细计划。

  14.置换债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原有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以规范债务举借形式,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附件1:2016年草案草案和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附件2:关于2016年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情况的说明

附件3:关于2016年市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情况说明

附件4:关于2016年湛江市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